50个超真实的恐怖故事_悬疑志编辑部【完结】(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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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警官说:“说明了这些杀人然后骗取赔偿金的案件,都是事先谋划好的。最短时间里在井下杀完人,然后骗取赔偿,以免夜长梦多。”

  我又说:“这两个凶杀案的作案手法是一样的,作案过程也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一个案件是有五名凶手,一个案件是有两名凶手,他们会不会是一伙的?”

  谭警官说:“很有可能。这伙犯罪分子不断地复制作案手段,不断地骗取赔偿。”

  我问:“可是,他们到哪里去找那么多的目标进行杀害呢?”

  我刚刚说完这句话,突然一下子醒悟过来,此前的失踪案,一下子有了头绪,我的眼前豁然开朗。从目前接到的失踪案来看,失踪人要么是智障人,要么是还在上学的少年,还有一个老实巴交的向大明。

  突然,谭警官说:“向大明会不会已经死了,作案的凶手之一,很可能就是报告他失踪的向海。此前,我们接到这么多失踪案,失踪人一直没有丝毫音信,会不会都死了。”

  我霍地站立起来,似乎从浓浓黑暗中看到了一缕曙光;谭警官也兴奋地拍着自己的巴掌,一连声地说“哎呀呀,哎呀呀”。

  按照我们的推断,这一系列的失踪案是这样的:一伙犯罪分子游荡在秦岭山中,专门寻找智障人和少年,还有性情老实的成年男子,把他们卖给煤矿的犯罪分子;煤矿的犯罪分子和这些智障人、少年,或者性情老实的成年男子,搭成一个班,下到矿井里,在同一个矿井里挖煤;在熟悉了环境后,这伙犯罪分子就将买来的智障人、少年,或者性情老实的成年男子杀死,伪造矿难事故,然后向煤矿主索要赔偿金。

  可是,还有一点不对,煤矿主怎么就会把赔偿金交给他们,他们又不是直系亲属,煤矿主尽管没有文化,但是他们也知道,赔偿金只能交给直系亲属。

  这一系列连环案件中,除了寻找智障人士和少年的犯罪团伙,除了在井下动手杀人的犯罪团伙,还应该有第三组犯罪团伙,这就是冒充家属领取赔偿金的犯罪团伙。那两个冒充向万里和向百里的,领走了向千里赔偿金的人,就应该是第三伙犯罪分子。

  可是,煤矿主也不是傻子,要来领取赔偿金,煤矿主是要查看身份证和户口本的,没有这些有效证件,煤矿主是不会轻易把钱交出的。

  这些假冒身份的人,如何会有这些有效证件?

  那么,在这一连串犯罪组织中,会不会还有冒充死者身份,办理身份证和户口本的人?这应该是又一伙犯罪分子。

  现在分析,这些系列案件中,有着四伙犯罪分子。第一伙犯罪分子在秦岭山中寻找下手的目标,目标是智障人、少年和没有社会经验的老实人。找到目标后,第二伙犯罪分子办理身份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本一定是真的,因为警方会突然来到小煤窑检查,如果是假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一下子就露馅了;要办理真身份证也不难,秦岭山中的乡村里,死了人也不会去注销户口的,这是担心死者的土地会被收走,所以,如果以证件丢失为由,申请办理这些证件时,警方不会怀疑的;当然,也有可能走非正式渠道办理到真实的证件,比如找到国家工作人员,塞一点钱,就能够办到真实证件。有了目标和证件后,第三伙犯罪分子就来到秦岭山中带走目标,和目标一起在事先选好的小煤矿里,一起下井挖煤,然后伺机杀害目标,伪造矿难现场。目标死亡的消息传出后,第四伙犯罪分子就坐着火车,拿着户口本找到小煤矿,索要赔偿金。赔偿金到手后,这几伙犯罪分子就开始坐地分赃。

  如果我们的推断成立的话,那么,我们要寻找的和失踪的向大明一起去山西的向海,就一定还在秦岭山中,而没有去山西。如果他还在秦岭山中,又怎么会五年都没有回家?

  会不会向海也死了?

  那天晚上,我们在深山中,坐到了黎明。

  黎明是一天中最寒冷的时刻。山下的雄鸡叫过了头遍后,因为对案情的分析有了突破性进展,我们都很兴奋,毫无困意,但是山里的夜风实在无法抵挡,吹得人浑身发抖,谭警官就去寻找干枯的树枝草叶,准备点燃篝火。

  在人字形瓜庵里点燃篝火,会引燃瓜庵,我们就在外面的空地上点燃了,火焰腾地燃烧起来,照亮了周围的一切。突然,我听见四周响起了杂乱奔逃的脚步声,本能地拔出手枪,循声望去,看到有几只黑影飞快地遁入了黑暗中,不知道是野狗,还是野狼。

  山村的夜晚,真是险象环生,危机四伏。

  第四章

  那个带着向大明去往山西煤矿的向海,却在运城火车站丢失了向大明,这件事情实在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所以,向海有重大嫌疑。按照我和谭警官的推断,向海应该属于这个连环杀人案的第一个犯罪团伙。如果属于第一个犯罪团伙,那么向海一定还在安康活动,专门寻找那些智障人和少年,或者是向大明这样老实巴交,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很容易上当受骗的庄稼人。

  第二天,我们立即通过老支书向中发,查找到向海的所有亲戚关系和他的身份证号,然后通过公安分局,向安康各地的公安发出了协查通知,查找一个名叫向海的人。到了夜晚,反馈的结果是,没有关于向海的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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