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日,是我的那一届开学的日子,也是我从那之后每年回到这里祭奠他们的日子。
带着内心深处不能用语言形容的复杂心绪,回到了我仅有二十五个平米的狭小公寓里。双手,随着心跳的加快,好像碰触到了什么可怖的东西一样,我颤抖着双手,多利哆嗦着点着一根烟,狠狠的吸了两口,微微的眯起双眼,这才稍稍控制住了那因恐惧和悲伤而冷颤的身躯。
对于一个吃不下饭,喝不下水,不能工作,不能入睡,几乎把自己封闭在另一个空间,任何事都不想做,也做不了的人,恐怕仅能做的事情也就只有写作了。
这个念头在我内心深处的几度周旋,挣扎与徘徊。我原本是不敢再拿起笔去碰触那一些好似具有灵魂的文字。我怕再一次深深的陷入其中,这很可能会在让我把一文不值的小命送进满是殷红的奈河血池。
就当我在半梦之中,再次看到她的身影,她微笑着单纯恬静的样子,让我以为世界上真的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我知道眼前的不是她,或许我都能知道她只活在的梦里。我要求她转过脸来面对着我,我要看清楚几乎都在我脑海之中忘却的样子,自言自语着,“哪怕真的有个一模一样的人替代妳也好”。
我猛的惊醒,她消失了,永远的消失了,我触摸不到她的温度,看不到她的样子。
也就是因为这样,我妥协了。
我决定将整件事情的缘由原原本本的讲述出来,可能有一些人看了这个故事认为它很荒诞,无稽。或许,有人会说我在编故事欺骗那些三岁的孩童。但对于像我这种站在各个学科巅峰领域的才子们,它的确是存在的。
☆、第二回.
第二回.
故事发生在我“死”了两年之后的那个寒冷的秋天。
天空中忽然刮起了一阵邪风,将满地枯黄堆砌的树叶吹的漫天乱舞。顿时就弥漫在空气中的霉变腐败的气味,使的过往的人群都遮掩住口鼻,却没有一个人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所以,也就没有阻止那件可怕事情的发生。
那天正赶上学校新生报到,学校各系接待新生处都熙熙攘攘的挤满了人。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傍晚,西天的火烧云殷红似血,把整个大地照耀成一片血海,伴随着时间的流逝,那红云也渐渐的退了去,在每个人的脸上都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死灰。
两个大四的男生,正在文学系新生接待处前,你一言我一语的争执着,“王少阳,这事不需要你多嘴,没事你给我滚一边去。”那叫做林潇男的男生指着体育生出身,浑身肌肉的王少阳破口大骂。
“你找揍是不是,我是看你学习还不错,才好心劝你,你知道不知道,她是你根本够不着边的,能和平的甩了你,就很给你面子了,再说凭我和汤默森的关系我能有什么事不知道,你家现在能拿出多少钱,能在她毕业之后分配个铁饭碗的工作吗,你认为你会比汤默森还强吗!”王少阳举起胳膊摆出想要打人的架势,“你别白日做梦了,就那么简单,你没钱,你家落寞,你就会失去她,何必搞的自己那么窝囊,别以为你和我一个寝室我就不好意思给你翻脸,我打心里瞧不起你,呸!白痴!”说着王少阳在地上狠狠的啐了一口。
提到汤默森,林潇男的身体也是一怔。林潇男不光是家庭条件很不错,听说父母还在某政府担任高官,小伙子不仅长得俊俏也是那届新生中出类拔萃的优等生。向往着这所大学传奇人物汤默森,不为权贵名利所诱惑,拒绝多所名牌高校,以全优的成绩,进入这所满是西方古典建筑,却没有什么名气的大学。
前两年大学生活也算过的惬意,还利用一切手段追到了学校里远近闻名的校花樊凡。可因为他的父母工作上出现了问题,那个曾经是汤默森女朋友的女生,就把他无情的抛弃了,这才沦落到被樊凡的诸多好友相劝不要再纠缠了,是不会有结果的。
林潇男知道现在自己的处境,也知道自己没出息,怎么就爱上了那么个势力的女生,可他没有办法忘记她,更不想失去她,“不,我不能放弃,我不能失去樊凡,那些想要拆散我们的人都死了才好。”林潇男咬着牙心里恶狠狠的暗想。
周围要么是怪异,要么是讥笑的眼神,不停的在他这个大四学长的身上打量着,那种不自在的尴尬感觉也让林潇男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火辣辣的烧的滚烫,瞥了一眼正得意的看着自己的王少阳,林潇男双目圆瞪凶狠的丢下一句,“王少阳你少得意,我会证明给你看,你会后悔的!”然后快步的转身离开了已经进入末尾的新生报名的接待处。
就在他离开人群的同事不经意的瞥了一眼坐在角落的一个秀气的女生,小心翼翼的捧着一本黑色的日记本,心情不爽的他随口说了句,“一个破日记本都发黄了还当个宝”。
听到这话的女生,立刻紧张了起来,把日记本揽进怀里紧紧的抱了起来,生怕有人抢走的样子。
新生报名的工作结束后,各系的辅导员为参加新生接待工作的同学们表示感谢举办了聚餐。由于本次聚餐是由学校出资,大家都吃得很高兴,不少同学也借此机会宣泄积攒在心中的郁闷。
喝得脸颊通红的王少阳想起下午发生的事情,不知不觉你已经睡在黄土之下两年了,“你们为什么都会爱上那样的女人,白痴。”他自言自语的说着,手上却没有停下动作,一杯接着一杯的往嘴里送着那是人逃避现实麻痹神经的液体。
52书库推荐浏览: 尤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