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昨晚碰见的事谁都没有告诉,——硬要说的话,这也不是什么值得告诉别人的事情。
我碰见了那座城市的人。
是谁,我不知道。但是有印象。
女儿认识,我知道。
也许就是女儿曾经说过的那位非常自信的好友吧——昨天碰巧看见她从警局中走出来。
脚步轻盈,神色自然。
毫无在夜晚孤身一人的女子应有的紧张。
我只是暼了眼,觉得很眼熟后就离开了,毕竟她与电视上放送的少女A的背影不同,打破了我的安心的是少女A,而不是她。
所以我回家了。
只是到家之后,我越来越觉得会出事。
——有那座城市的人所在的地方,十有八/九会出事。
这几乎已经成了定论,我毫不怀疑。
在这种复杂的心情下我睡得并不好,直到第二天醒来时,天空附近也只是刚刚泛白。
我——
我洗漱穿戴完毕,走了出门。
就像刚刚提到的,妻子在照料女儿,没有注意到我。
我的目的地不明。
〈五〉
尽管目的地不明,我还是找到了那位同乡。因为在众人聚集着的这里,我毫不费力地就能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而且是围观都毫无问题的事情。
钻进众人中间,我在地面上看见了摔在沥青路面上的她。鲜血因为夜晚气温极低的缘故还没有凝固,铺在黑色的路面上散发出臭味。
我的周围则是“众人”。
说到底我也只不过是感觉要出事了而有点吃惊,但是我绝对没有预料到这种事情。毕竟这个人,在女儿口中一向是很乐观的。
为什么会突然自杀?
我不由得想到女儿说过的那句“她杀的”。
为什么女儿会那么确信?
总觉得——我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原因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应该还是其中之一——我跟随着众人。
众人不会错,但是永远不会知道事实真相。
然而众人却又是好奇的,一旦出现了可能八卦的东西,会尽可能地挖掘信息。
——我怎么会忘记这点呢?
因为好奇聚集在一起的,才会成为“众人”。不知情的人永远比知情者多。
而众人的目的,无非就是探寻事情的真相。这是出自人的好奇心的一个本能举动,所以知道得最少的永远是众人。
我在他们之中,所以我不知道。
那么——既然众人想要探寻,我是否也应该探寻一下呢?
〈六〉
我也有好奇心,因为每个人都有。
找到少女A很难,因为她对现在的情况理应也有所忌讳而不出门。找到少女A很简单,因为我能感觉得到她大概在哪里。
这是那座城市给每个人系上的标识,为了能让我们在外面也认出我们来。
城市是狡猾的。
我只需要遵循“少女A会在周围游荡”这个说法,在四周晃两圈就行了。因为我认得出她来。
就算没见过。
——但是,我们都有标识,就像我与女儿一样。
所以我发现了她。
很冷静地披着外套,大胆地在大街上游荡。因为附近发生了事件,加上时间还早,三三两两的几个人,都到不远处去为众人的构成出一份力了。
而说到底我的举动究竟算不算跟随众人的脚步,我也不清楚。
但是——就当我是为了自己明天的生活吧。
我发现了少女A,在一家医院楼下。
她的外套下是一件红色的内衬,那颜色我很眼熟,刚刚才在另一边看见过。
附近没有人。
她在发呆。
好机会。
然后。
呠。
我将她敲晕了。音效之大使我不禁朝四周望去,毕竟医院也是人流量很大的地方,说不定就被什么人看见了。
我这是在犯罪。我清晰地意识到。
这是众人绝对不可能作下的举动——不可能大家都去犯罪。所以我与他们背道而驰了。
这本该是令人恐惧的,因为我偏离了众人的脚步,成为了唯一。
但是我现在必须这样做。
因为我在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因为来自那座城市的扭曲心理在我心底雀跃着。
最后我将少女A搬到了附近。
我想杀了她。她让我不禁这样想。
也许是她身上的戾气太重,让我觉得自己即将被杀害了。
也许是她犯下了那么多罪行,让我不禁想替天行道了。
也许仅仅是那座城市在我心中种下的阴影在作怪,它告诉我,我想杀了她。
我也的确是这样想的,然而“大家”告诉我,这种行为,没有“大家”再为我买单了。
这不是众人的普遍行为,所以得不到原谅。这只是我的个人行为,倘若我真的杀了她,我会被剖开曝光到众人眼底,承受着赤|裸裸地讨论。
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位尼默勒了,因为忏悔诗的内容无比切合我之后可能的处境。
我犹豫了。
〈七〉
因为一瞬间的犹豫,造成了永远的后悔。现在的我的心情是这样没错的。
52书库推荐浏览: 奈斯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