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里的他全身赤裸。
摸著带有弹性的手臂肌肉,顺锦像个专门测量肌肉的精密专员,伸出食指轻轻地压著右手臂,顺著微微隆起的肌肉綫条划上再往下。
他专注地望著自己的手指,眼睛紧紧跟随著手指滑动的方向,一言不发,双眉紧锁。
他感觉到心脏跳得越来越厉害,“扑扑、扑扑”的声音,大得像钟鸣。
额头的青筋好像就快“啪嚓”一声断掉。
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
突然,他伸出舌头,飞快地往自己的右手臂舔了一下,又很快地把舌头缩了回来。
他又继续怔怔地望著自己的手臂,左手早已放开了右手臂。舌头舔过留下的口水触感,还逗留在手臂上。
几秒後,他抱著头跌坐在地上,双手用力地爬抓著自己的头发。
这几个月来他的精神越来越萎靡不振。
仿佛什麽都喂不饱他的肚子。没有什麽食物让他产生食欲。
只有他自己的肉。
“就吃吃看啊,吃吧,吃吧。”脑海里的声音又响起。
顺锦擡头望了眼镜子中的自己,用力地咬著下唇,直到渗出一丝鲜血。
他用舌头舔掉嘴唇的血,鲜血的腥味包裹住他的味蕾,冲击著他的味蕾神经。
“吃吧,吃掉吧。”声音说。
“好,我们来试试看吧。就一点不会怎麽样的。”顺锦喃喃自语,站起身,到厨房去。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袋冰块,把冰块倒进桶里,再拿一条布紧紧地勒紧一根大脚趾头。
紧得不能再紧了,大脚指头开始麻痹了。
“吃吧,吃吧。”声音轻轻地呼唤著。
顺锦拿起菜刀,瞄准大脚指头被勒紧的部位,深呼吸了一下,狠狠地砍了下去。
“嚓——”大脚趾头和他的脚板骨肉分离了。
血还是抑制不住地流出。
顺锦咬牙把脚放进放了冰块的桶里,伸手把那根断趾也一起放进桶里冰镇。
冷冽刺骨的感觉一窜而上。
渐渐地,痛楚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带著期待的快感。
顺锦盯著在冰块里的断趾,吞了口口水。
“吃了它,吃了它。”顺锦已经习惯了脑袋里那把诡异的声音。
他草草给自己的伤口包扎好,煮滚了一锅水,把那根断趾取出,放在砧板上,用刀把肉一片片削下来,把仍带著一点肉丝的骨头扔进沸水里。
沸水冒出白色的泡沫。
顺锦把削下来的肉片洗乾净,再抹上一点盐和胡椒粉。可惜脚趾头的肉太少了。
他爆炒了一些蒜头,香味四溢,再把脚趾头的肉片丢进去。他又丢进了一撮姜丝。锅里爆炒的脚趾头肉片散发诱人的香味,和冒著白泡滚著脚趾头小骨的汤发出的气味,汇流成一股诡异又迷人的香气,煽动著顺锦的食欲。
他迫不及待地把炒好的脚趾头端上盘,舀了一碗汤,坐在桌前,像个真正的食客一样,大快朵颐。
嚼著脚趾头肉片,吮著小小的脚趾骨,滋味无穷。比吃过的什麽野味都来得更香更甜更……只可惜肉真的太少了。
吃完了脚趾餐,顺锦舔著嘴唇,还意犹未尽。
第二天他反常地没有加班,才六点钟就准时离开了公司,同事都很诧异,臀部像两陀沙包的男同事还问他:“喂,约了妞儿啊?”
顺锦笑而不答,望著同事那双下巴,心里一阵嫌恶。
太多肥油了。还是自己的肉好吃。
想著,顺锦又匆匆到超市去买了一些做菜的料理和调味品,恰好碰见邻居吴太太。
“唐生,想不到你也会自己煮菜啊?”吴太太推著一车子的食物,手里拉著不安分的小儿子,双眼骨碌碌地转著,四处打量。
“真是新好男人。”吴太太笑笑:“我家男人连个蛋都煎不好,像个孩子似的。”
顺锦但笑不语。
“咦,你买黑酱汁,今晚要煎扒麽?”吴太太瞄了眼顺锦篮子里的东西:“昨晚你家里也传出爆炒的香味,是煮牛肉吗?”
“嗯,是啊,今晚吃牛扒。”才不是呢,人扒。顺锦笑著说。
“听説牛扒要三分熟最好吃,肉表面稍微熟了就好,咬下去里面的肉还会喷汁。”吴太太热心地説道。
“好,我试试看啊。”顺锦説道。吴太太的小儿子忽然大喊大叫起来:“我要回家!妈妈我要回家啦!”
“好好,别大吵大闹的。”吴太太拉紧儿子的手,不好意思地朝顺锦笑了笑。
顺锦了解地点头:“我去那边看看红酒。”
在红酒区里他选了一支冰葡萄酒,这种酒采用冬天摘的葡萄提炼而成,由於冬天葡萄贮藏的果糖成分较高,这酒的甜度也较高,是一种很天然的甜味。
拿著几袋子的材料和酒,顺锦回到了家里。
今天要吃哪里好呢?
“手指吧,切两根试试看。”声音在脑海响起。
顺锦舔了舔嘴唇。
“咚——咚”——经过昨晚的第一次尝试,这次他的手法纯熟了。
冰块、热水、砧板。
那独特迷人的香味又再度弥漫整个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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