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曼顿宅已经十年以来没有人居住,它那些附属房屋早已慢慢地坍塌——这种阴森景象本身,人们是很难视而不见的。这古老住宅在离马歇尔镇和哈里斯顿镇之间的公路最冷僻的一段,离开公路不远,坐落在一片大荒地。这里曾经是一个农场,如今还能看到一道道坍毁的栅栏和长满灌木丛、石头很多、久已没接触过耕犁的不毛之地。房屋本身的结构倒是极好,尽管经过日晒雨淋,已经破落不堪,亟需修尊,那些窗子还得装上玻璃。它两层高,差不多是四方形的。前门两旁各有一个窗子,全钉上了木板。楼上那些窗子无遮无掩,玻璃破,让亮光和雨水进入楼上那些房间。屋外野草到处滋生蔓长,难得有几棵树,也让风给吹得全向一边倒,好像它们商量好了,准备一起逃跑似的。总而言之,正如马歇尔镇的一位幽默作家在当地《前进报》专栏中说的;“说古老的曼顿宅严重闹鬼,这是从它这座房屋所得出的合乎逻辑的结论。”
再加上一点,十多年前,住在这座房屋里的曼顿先生有一天黑夜起来,杀死了他的妻子和两个幼孩,马上潜逃他乡,这件事无疑也起了作用,使人们认为这地方会闹鬼。
话说一个夏天晚上,有四个人乘马车来到这座房子。三个轻快地下了车,其中赶车的一个把马捡到栅栏留下的唯——一根木桩子。第四个人仍旧坐在马车上。
“来吧,”跟他一起来的人中,有一个向他走过来,对他说,而其他两个人朝房子走去了——“就是这个地方!”但是被请下车的那个人动也不动。“天啊!”他说,声音刺耳。“这是个圈套,我看你也有份。”
“也许是这样,”另一个人直打直看着他的脸,声音里带点地轻蔑口气。“不过你要记得,地点是你自己同意由对方选择的。当然,如果你怕鬼的话……”
“我什么都不怕。”那人大叫一声,打断了他的话,从车上跳到地面上来。
于是他们两个走到房子门前,到另外两个人那里去。他们当中一个,已经费了点劲把门打开,要费劲,因为门锁和铰链都已经发绣了。
他们一起进屋。里面很黑,但是把门打开的那个人拿出一根蜡烛和一盒火柴,把蜡烛点亮了。他们这时候站在广口过道上,他接着打开他们右边一扇门的锁。于是他们走进了一个方形的大房间。房间太大,蜡烛光只微微照亮了它。地板上是厚厚一层尘土,这使得他们的脚步声不太响。墙的几个角都是蜘蛛网,它们从天花板上挂下来,像一条条霉烂的花边,在震动的空气中微微抖动。房间在紧贴的两边墙上有两扇窗,但不管从哪一扇窗子都看不到外面的东西,看到的只有粗糙的木板和几英寸的玻璃碎片。房间里没有壁炉,没有家具,什么也没有,只除了蜘蛛网和灰尘,他们四个人是不属于建筑物一部分的唯一东西。
在黄色的蜡烛光中,他们的样子看上去奇怪极了。那位勉强下车的人尤其突出——他也许是个所谓情感丰富的人。他中年,身体魁梧,宽肩厚胸,看他的身材,人们都会说他力大如牛。他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剪得很短,有点灰白了。他脑门低,眼睛上面长着皱纹,鼻子上面,皱纹是垂直的。两道黑色浓眉靠得很近。在昏暗的亮光中,深陷在浓眉下的一双眼睛闪亮,说不出是什么颜色,但很显然,它们太小了。在他的眼神当中有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东西,他那张残酷的嘴巴和宽阔的下颚更加深了这一点。鼻子倒很好,不过从鼻子看不出什么。这人脸上所有的阴险表情似乎因异常苍白的脸色而更为突出——他总的说来显得冷酷。
其他三个人的外貌十分平常,是见后即忘的那种人。这三个人都比刚才说的那个人年轻。在这个人和其他三个人中最大的一个——他不站在一起——之间,显然存有疙瘩,他们两个相互看也不看。
“先生们,”拿着蜡烛和钥匙的那个人说,“我相信一切正常。你准备好了吗,罗塞先生?”
离开大家单独站着的那个人微笑着鞠躬。
“那么你呢,格罗史密斯先生?”
那身材魁梧的人绷着脸鞠了个躬。
“请你们脱掉外面的衣服好吗?”
他们两人的帽子、西装上衣、西装背心和领带等都拿了下来,扔在门外过道上。拿着蜡烛的人这时候点点头,第四个人——就是请格罗史密斯先生下车的人——从他的大衣口袋里拿出两把一看就是杀人凶器的长猎刀,把刀从它们的皮套子里拔出来。
“它们是一模一样的。”他说着把它们分别交给两个人一人一把……到了现在,我想最笨的读者都会明白,他们这次会面是什么性质了。这是一场生死决斗。
每个决斗者拿着一把刀,凑近蜡烛看看它们如何,在举起的一个膝盖上试试刀刃和刀柄的力量。接着他们两个都各由对手的助手搜了身。
“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格罗史密斯先生,”拿着蜡烛的人说,“请你站到那一头去。”
他指点离门最远的房间角落,格罗史密斯就到那里去了,他的助手离开他时跟他握握手,这握手当然是毫无热情的。罗塞先生本人站到最靠门的角落,他的助手和他悄悄商量了几句话以后,离开了他,到靠近门的那个拿蜡烛的人那里去。
52书库推荐浏览: 疯癫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