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者观音山方士_方提香【完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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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随着科技的发展文明的进步,‘猎巫’和‘燃烧的法庭’才从人类历史上消失。但‘燃烧的法庭’最终归于消失,还有一个传说。在十八世纪时,‘燃烧的法庭’彻底沦为诬告和迫害的工具,终于,连上帝也看不下去,便降天罚。所有‘燃烧的法庭’的法官无一例外的在赎罪日死亡。据记载死状都极惨,尸体都似乎被烈火焚烧过。左手指上都有一圈戒指痕迹,这是一圈唯一末被烧焦的肉,但肉上都有铭文,即‘十诫’的第九诫‘毋妄证’,右手则握着法锤,桌上或地上是法锤敲出的神的名字……”

  这时菁芳把书拿来了,郑堃教授翻开书中一页十八世纪对‘燃烧的法庭’法官离奇死亡案的画稿,与陈书记被害现场几乎相同。

  小黄倒吸了一口冷气,叹道:“天呐,几乎一模一样!”

  庞志问道:“神的名字是什么?”

  小黄忙找出数码像机中书桌桌面的照片,郑教授看完道:“El,这正是《旧约圣经》中表示神的几种名字中的一种,在有些经书中El还表达出神的能力和权势,及作为仇敌的人类的无助。由此看来,这个罪犯如果不是宗教史专家至少也有可能如小志所说的是个宗教狂热者,才会疯狂地故意地去模仿这些历史上的宗教事件。”

  李队长虽然被这些怪异现相搞得快迷离于鬼神之说,可从科学角度出发他表示了同意:“的确很有可能,照这样子,这‘十诫’才刚出现了两诫,如果是一连环罪犯,肯定还要实施犯罪。”

  “实施肯定是要实施,只是这种变态狂热者是很难用常理去衡量的,我听说这个与这‘杀人者,观音山方士’相关的案件在几年前也有发生过。只是希望你们能早点破案……”郑教授无不担扰地说道。

  “尽快破案……我们也想呀。我来之前跟省里下来的专重案组一个同事说起这事,他说二十年前就曾经发生过,后来也发生过多起,基本上有破获的都是杀人犯自称看了报道听了传说,为了造成警方混乱故意制造的假相。现代犯罪学中有一个名词叫做模仿犯罪,就是指凶手模仿一些经典案例,或者借鉴电影小说等里的犯罪手法。”说起犯罪学来,李铁岚就成专家了。正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原来是陈德明书记被杀现场的刑侦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局里通知他回去,省局的专案组领导要开案情汇报会。

  “那郑教授麻烦您了,我们得先走了,可能还要再麻烦您将来多协助我们,多为我们提供一些我们不熟悉方面的资料。”李铁岚忙起身道别。

  “不用客气,如果你有急事的话我就不留你吃饭了。你今天这一来,害得我对这什么‘观音山方士’反倒提起兴趣来了。如果您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郑堃也起身送客,“小志,你要不要去开会?不用的话留在这儿吃饭吧?”

  小志当然很想混进专案组会议,可知道那完全是不可能的,便答应了。女朋友、岳父大人都还是要陪的,而且今天听了这么一回,要不是李铁岚在,恨不得多向问郑教授一些问题,呆会刚好可以多了解了解。

  送到门口时,李铁岚突然想起什么似地对郑教授说道:“教授,我想再最后问您一个问题,您有信仰吗?”

  教授略一怔,笑道:“呵呵,我这专门研究宗教的却基本上算是个无神论者,什么教都不信。”

  第七章 罗马刑与苏美尔神;第八章 梦土

  (七)

  夜,快十一点了,再一周就是中秋,半月皎皎悬空照得山南大学校园中的路都有了婆妁树影。今晚的月色特别亮,远远走来了两个人,热恋的人儿纵是短暂的分离也会恋恋而不舍,菁芳送着庞志走出了宿舍区还是想陪着他多走一会儿。庞志也忘却了本跟他就毫无关系的‘方士’案,跟她笑谈着,跟着菁芳一起总是有种如这月色般的柔感。

  这时,庞志的手机响了,原来是李铁岚打来的。李铁岚还在开案情会,因为案情紧急又将是一个不归夜,可是他已经数夜未归,打电话回去给老婆请假时,老婆发火了。要当个混事的警察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很简单,可真要‘人民警察为人民’还真是需要付出的。李队长老婆一发火,救火队长就只好找这小舅子。庞志正好以此为挟要李队让他跟这案件,李队长一听就来火:“我怎么有这样的娘们和小舅子呢!我现在烦着呢,偏偏又都跟我闹。你不说……”

  李队长‘算了’两字还没出来,庞志这滑头一听情势不好,姐夫真火了,连忙打住道:“我说,我说,行了吧?我就是感兴趣,你就让我不当班时跟一下看看就好了。”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会,也不表态直接转话题:“郑教授那边还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庞志也是见好就收,“暂时没什么,噢……有一个。就是第一个案件的吴校长的死状,刚才他查了一下资料。这种死状的确也是与宗教审判有关。”

  “说来听听。”电话那端的李铁岚现在是无头苍蝇,只要跟这邪道案件有关的,他都迫切想知道。

  “你等一下。”说完,庞志掩着手机送话口让菁芳先走,可是菁芳还是不肯,于是他俩就在路边的小木凳上坐了下来,而庞志继续道:“吴校长案中的割吼刑是古罗马时代常用的刑罚,所以史书上又称他为‘罗马刑’。在基督教统治欧洲时代,却从原来古罗马的制裁基督教徒的刑罚转变成制裁反基督教徒。主要是用来加重刑罚。比如1525年,弗朗索瓦一世颁布一道法令,序言里就提到辱骂宗教者将受到割喉的惩罚,‘喉咙被割开,塞上烙铁,并将舌头揪出割掉’,之后再被吊死。而割腕则是宗教法庭对于侵占他人财产的一种刑罚,历史上割吼割腕两罚并重的记载也是出现在中世纪。而受刑的是一个红衣主教,他侵占教会财产,也就是所谓‘上帝的财产’挥霍一空而畏罪自杀,也有说是受到天罚,死时据说便是吴校长那样,吼喉和双手被割掉。只是史书上并未记载此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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