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_菩鲁【完结】(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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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起身,脱下昨晚被少年剪开又让老人缝成原样的衣服,小猴要拿去洗,被我阻止了。我把它们放到床上,仔细研究了一番,这时候,闹钟响了。跳起来拿了冲进洗手间,洗澡换衣化妆收拾停当,临出门,想一想,干脆把那套衣服锁进抽屉,让小猴变成猫在家里等我,才起身去上班。到了公司楼下,看到丛阳的车就停在大厦前的停车场靠边的一个车位,路过的时候,我稍微放慢了脚步,突然有种不舒服的感觉,在阳光下,感觉有点头晕,一丝淡淡的血腥味钻入鼻孔,我警觉地四处看看,没人,于是绕着丛阳的车转了一圈,也没有什么异常,可是腥味分明就来自车上,我循着气味,蹲下身,果然,在黑色的后保险杠底下,印着一个两寸多长的血手印,和昨晚少年T恤上的手印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前者有一尺长,后者,却只有两寸,一样没有干透,散发着血的气息。我站起身,向大厦走去,阳光从背后晒过来,针一样穿透我的身体,感觉浑身酸麻,脚步虚浮,一进了办公室,把考勤卡塞进打卡钟的时候还一下子塞反了,重新打了卡,坐到座位上,时间还早,丛阳正坐在他的位置发呆,我伸手越过座位间的隔断从他桌上拿了烟和打火机,踩棉花一般晃到楼梯间去抽烟。我坐在楼梯上,打火机“啪”地一声点燃,窜出透明的蓝色光束,把烟凑过去,一点红色火花之后,青色的烟飘出来,我凝视着烟雾环绕上升,深吸一口,缓缓吐出,定下神来,试着把这一两天里发生的事情理出一个头绪。从纹姑站在我门口,我那样严密防护可还是有大群鸟兽想围攻我,直到那手段高超的神秘老人拿着手术刀要切开我的身体,那对阴阳何首乌虽然少见,对普通的飞禽走兽甚至如小猴一般的灵兽来说也许算件好东西,见多识广如纹姑,手段诡异如那神秘老人,应该见怪不怪才是。一个念头冲上脑海,而我,自己都不能相信这唯一合理的解释,红狼和我,只是投契,如果真是那样的宝物他一定会自用而不是送给我——他萍水相逢的女狐,可是,如果我吃掉的,不是传说中的千年何首乌,怎么会突然城中大小精物都对我虎视眈眈?而且,如果我真的吃了一对千年阴阳何首乌,那么根据这宝物传说的效用,我应该已经可以高速飞行,可以有巨大的力量,我怎么还会被少年大力的臂膀扭住,看老人迅捷的身影如同鬼魅?

  背后,丛阳走过来,下了两级台阶,在我身边坐下,从我手里的烟盒里抽出一支,拿过我放在身边台阶上的打火机点燃,深吸一口,吐出一串四个烟圈。我停止了思考,坐在那里,望着前面几米外楼梯拐弯处的墙壁,什么也没再想下去。

  抽完烟,把烟头捻灭,投进几级台阶下面楼梯拐角处的垃圾桶,继续坐着。丛阳的烟还燃着,袅袅上升的烟雾在头顶散开,他缓缓开口:“我这一夜,几乎没睡。”他停下来,转过脸看我,我不语,他沉吟良久,把烟在楼梯上捻灭,终于换了个话题。“昨晚,你从电梯里出来前,我似乎听见你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那时候我突然感觉你似乎处在危险中,这感觉很奇怪,我从未有过那种慌乱的感觉,就拨了你的手机。我先前等你你不到,已经敲开隔壁邻居的门向他们问过你了,可是我一拨,居然隔壁就有电话的声音,弄得我以为你被他们怎么了,把楼下几户邻居家的人找来,又去敲隔壁的门……”他停顿了一下,脸上露出一个微笑,“那邻居家的少年,真是个有耐心的人,跟我理论那么久……幸好你从电梯里出来了,要不,我可真的要冤枉人家跟他拼命了。”同样的笑容又闪了一下,“也怪,怎么我一拨,他的手机也正好那时候响起来?巧合的事情也真多。今早我刚出家门,正好他也出来,我在这里住了两年了,也没见过有邻居,现在知道邻居家里有人了,居然立刻就又碰面。电梯里才知道,他居然就在对面商场后面开店,就让他搭我的车过来了。中午我们去他的店看看有没有好玩的东西,好不?”我淡淡说:“中午再说吧。”就站起身朝办公室走去,他没有跟着起来,自己又抽出一支烟,拈在手里,另一手攥着打火机,没有立刻去点烟。对那少年,对昨夜的事,他想得并不像嘴上说的那样轻松,可是,他,一个人,又能想出什么名堂?

  回到办公室,马上恢复了周一惯常的忙碌。

  十九 少年

  十二点半,从会议室出来,把笔记放回到桌子上就匆匆出来吃饭,下了楼,想起丛阳说要去那少年的店去看的事,看看时间,一点半还要继续开会,就决定不去了,上午的回超时了半个小时,这时候估计大厦的餐厅也没饭了,就一路小跑出了大厦,过了天桥,到对面商场楼下的肯德基去对付一顿。虽然不是周末,肯德基里还是挤满了人,一边琢磨着下午要开的会,一边随着买食物的队伍向前缓缓移动着脚步,突然一种烦躁不安的感觉开始冷冷的罩住我,四周的吵闹声突然显得很遥远,四周像是突然安静了下来,我不敢环顾四周,直到那少年的手拉了下我的胳膊,他还是那样懒懒地微笑着,另一手捧塑料餐盘,里面是两份香辣鸡腿堡套餐。

  我认命地任他七拐八拐避开人群把我拉到电梯下面一个角落的位置,那是个两人桌,他坐下,我也就在他对面坐下,拿纸巾擦了擦手,拿起一个汉堡,吃起来。他也没说话,自己也开始吃汉堡,慢吞吞懒洋洋地吃,我不抬头,低头专心吃汉堡,喝可乐,把番茄酱一点点挤出来均匀地涂在薯条上……直到没什么可吃了,抓过张纸巾擦了擦手,才抬起眼皮。离得这么近,我不得不承认少年是真的十分英俊,干净清爽的短发,完美的脸型,皮肤细腻得让女孩子嫉妒,两道剑眉不浓不淡,一双凤眼,双眼皮,深褐色的眸子藏在密长的睫毛阴影下但仍看得出眼神的清亮,瘦挺的玉雕般的鼻子,轮廓清晰的一张嘴,嘴唇呈现健康的粉红,这张脸,居然美得那么清俊,不带一点脂粉气。拿着汉堡的手,手型完美,手指细长,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就是这双手,昨晚,还用惊人的力气制住我,现在,却完全看不到一点点蛮力的痕迹。他穿着件白色带浅灰色细线格子的丝光棉恤衫,配上他清秀的相貌,更为他添了一丝书卷气,我低下头,下意识地摆弄着手机,不知该说些什么。他开口:“你运气好,”我没接茬,等他把话引到正题,他却又不说话了,从裤口袋里摸出手机,摆弄起来,我瞄一眼,果然和我的同一款式。我等一会他不开口,手机显示已经是一点十分,我站起来,说:“我有会,先走了。”转身就走。他的动作十分敏捷,抓我的手,这一次和昨晚不同,我不露声色地躲开了,他愣在那里,我也停下来,他站着,叹了口气,轻声说:“你真的不想知道,车底下的手印是怎么回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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