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法医有关四姨身体的事,他大概不明白,呆在这具年青的躯壳当中的其实是一个久经风霜的苍老灵魂,真实的年纪跟他的外婆差不多大。
或许是我多虑了,她和他完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地享受爱情,无所顾忌地生活,直到相互厌倦的那一天,想那么远干嘛呢?一切自有天注定。
孟依依走到雷雨扬面前,小声说:“我该叫你什么,师兄还是其它?”
“你爱叫什么都行,顺口就好,我无所谓的。”雷雨扬依旧愁眉不展。
“我养了一只漂亮的小狗,名叫格格,我觉得你跟它差不多同样可爱,考虑到你是一名阴阳师,这样好不好,从此叫你格格巫。”
“我没意见,《蓝精灵》里其实最强大的角色就是格格巫,这个名字我喜欢。”雷雨扬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开个玩笑,我怎么能这样称呼你呢,还是叫师兄吧。最近两天我一直在练习一项法术,非常有趣,估计你也会,等出院之后,我们找个没人的地方比试一下。”
“你在练习什么?”雷雨扬面色紧张地问。
“死灵召唤术,师傅说我有这方面的天赋,折腾了几夜,昨天晚上我终于成功的从地底下叫出来一具腐烂的尸体,让它跳舞给我看,真是太好玩了——,哈哈。”孟依依显得非常开心。
听到这样的对话,我颇感惊讶,原来这小妞真的有巫婆天赋,虽然只学习了几天,能耐恐怕已经超越了雷雨扬。
“我学习的方向主要是驱邪和风水,还有算命占卜,死灵方面的法术我不会,不用比试了。”雷雨扬面有惭色。
没人理睬自己,我干脆爬回床上,拿起一只法医送来的火龙果,撕去皮,开始吃。
死亡气息
四姨临走前告诉我,昨天去过寺院,在外面转悠了整整一圈也没有找到丁蓉的魂魄,使用法术也不行,据猜测她很可能已彻底消失,为了保险起见,过几天还会再去一次。
我决定,出院后先去找丁蓉,我不相信她会就这么样消失掉。
如果找不到她,我不知道以后的日子将如何度过,愧疚和自责会日日夜夜折磨我的心灵。
大概因为服下的药物有催眠作用,天黑不久,我就睡着了,到了半夜,我被一群游魂的喧哗声吵醒,这些家伙似乎在开狂欢乱交大会,一个个兴奋得像吃了摇头丸,仿佛杀猪或者吵架一般大声叫唤,整个走廊都成了他们的游乐场。
一群肚破肠流的鬼穿过墙壁,到屋里转悠一番然后又离开,有几只枯瘦的女鬼甚至把脸贴到我眼前,其中一只尤其好色,竟然把脑袋伸来,穿透了棉被,想要看看我的身体。
一阵凉意掠过腹部,我咬牙忍住不发作,当她们不存在。
我真羡慕那些没有阴眼的人,他们听不到这样刺耳的噪声,也看不到面目可憎的鬼魂,可以当个半信半疑的无神论者。
还是家里好,明天跟医生商量一下,可以的话,我想出院了,这地方实在太热闹,再住下去,很可能我会弄出新的毛病来。
雷雨扬拉起被子蒙住脑袋,看样子他也被吵醒了。
最终,我忍无可忍,起身离开床,想到走廊上透透气,几只女鬼张牙舞爪地簇拥在我身后,苍白泛青的脸上流露出洋洋得意的表情。
我猜想,她们大概觉得跟着我走就有了某种可期待的方向,因为她们实在是太无聊了,任何一点新鲜的事都能让她们为之兴奋、欢呼雀跌,真到了末日来临那一天,估计她们面对降临人间的天主时恐怕也就这样子。
我站在走廊里,眼睛看着前方地面上的马桶,然后慢慢悠悠走过去,对挡住路的游魂视而不见,径直穿过他们的形体。
我的行为显然让他们生气,他们在我面前做各种可怕的鬼脸,把本来就丑陋不堪的脸弄得像一堆垃圾。
我努力忍住不看这些鬼严重变形的脸,尽管对此有强烈的好奇心,因为他们的花样确实很多,有的把嘴大大张开,能装下一只四十二码的皮鞋,有的把舌头伸得跟手臂一样长,还有几个把自己的脑袋摘下来,提着头发四处转圈,有的在我面前玩弄自己拖在外面的肠子。
我明白这只是一种胡闹,他们并没有害人的想法,这仅仅只是彼此间寻开心的一种方式,这些全都是最平庸的游魂,他们根本不具备伤害人的能力。
看得出,这些行为让所有的鬼都非常开心,他们大声笑,疯了一般尖叫,开心得像中了双色球头奖。
我感到一丝莫名其妙的快乐,大概是由于游魂们的情绪传染到我思维里,就像沮丧和绝望也能相互影响,欢乐显然有更强的感染力。
阴魂们如此开心显然与我有关,想到自己在其中的重要性,我渐渐不再生气,是啊,难得他们这样高兴,我应该回去睡觉,用被子蒙住头,努力进入梦乡,就当这些家伙从未存在过,由得他们狂欢去。
阴魂死后本该去地府报到,我的阴阳眼也是非正常的存在,我本应看不见他们,而他们本应该不会影响到我,这样就可相安无事,各自生活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
可非常遗憾,我能看到他们,具备与之沟通的能力。
我沿着寂静的走廊慢慢前行,漫无目的,游魂们渐渐失去了对我的兴趣,把注意力转向其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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