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瞅着戈登说。
“好吧”,戈登说,“让我把它解释出来。你事实上没有兄弟,但你梦里却有一个,对吧?”
“对。”
“你正驱车穿过农场?”
“对。”
“那个餐馆过去是个房舍?”
“是。”
“孩子们的秋千是白色的?”
“嗯,嗯。”
“好,那些农夫都手执长叉,你认为他们有害你之意?”
“对。”
“这梦可有深刻的心理学意义,”戈登说。他竭力保持严肃的表情却不能够。
他咧开大嘴笑了,“它说明你是个同性恋者。”
布兰德毛茸茸的黑胡须猛地露出一弯雪白的牙齿,他大笑起来。他从卡车地板上捡起一个瓶盖向戈登头上扔去,戈登一缩脖,躲开了,瓶盖哗啦落到仓库的水泥地板上,“你这免崽子,我怎么糊涂到告诉你。”
“我实话实说。”
他们都迈出卡车回到仓库。布兰德抱起一箱百事可乐,摇着头说,“但它实在是把我吓了个灵魂出窍,我当时确实以为那是真的。”
※ ※ ※
雨近傍晚时分下起来,使得布兰德的卡车在里姆路上几乎无法前行,除了有三个轮胎已磨得平平的,稍微湿一点就会使车轮打滑外,卡车的离合器也出了毛病——布兰德常念叨着修却从没动手干过。他们将半箱百事可乐送到威娄河边的小店,然后决定调头回城。
他们返回兰多的路上,戈登默默地坐在车里,听着广播中微弱的威利·尼尔逊的吉它乱音,不时看看路旁的景色。雨很密,像冬天的雨,只有紧邻公路的树依稀可辨,其它的都消失在灰暗的雨幕之中。他坐在那儿向窗外看时能看到自己映在玻璃上的影子,对于车外的人,他想,他看上去巩怕像是陷入了沉思,正在苦思冥想着什么深奥的问题。但他自己心里清楚他什么也没想,只是想着自己在想,不过如此。
五年前,甚至三年前,他还曾一度考虑些东西——故事主题,情节安排,遣词造句。那时他刚走出校门,新婚燕尔,像千万个天真少年一样在做着作家梦。而现在他已习惯于——不,满足于——自己的生活。他的工作不再是使自己大脑情于思考的简单的体力劳动,而变得非常充实。他对现状感到心满意足。为什么不呢?看,他有一位精明漂亮的妻子,有这么多好朋友,住在一个如此美丽的地方,他还能奢求什么呢?所以他不再专注于什么人类的遗产,所以他不能或说也不愿再去写什么伟大的美国小说了。
他叹口气,或许他应该重新开始写作,至少试一下,趁着文思还没有完全枯竭。
他确实写过不少篇未完成的短篇小说,一部长篇也开了四十页的头,至今手稿还压在家中写字台右手的抽屉底。
“嘿!”布兰德戳了他肩膀一下,戈登抬头问,“怎么了?”
戈登摇摇头,“该死的雨。”他说。
布兰德咧着嘴笑了,他从他们之间的冰盒中拿起一罐百事可乐,砰地一声打开了,“我一直喜欢雨,他妈的这热我可真受不了,汗不断,蛋痒痒,皮都要挣破了,我简直要发疯。”
戈登闪开车窗,抓起自己的百事可乐罐儿,他不无讥讽地笑着说,“那就是你为什么要搬到亚利桑那的原因了。”
“亚利桑那北部,”布兰德更正说。
“那你为什么不搬到俄勒冈或华盛顿州呢,既然你这么喜欢雨?那几天天在下雨。”
布兰德用手背揩了一下顺胡须下滴的可乐。“我喜欢这儿的季节”,他说,“我喜欢这儿的景色。”接着他又大笑着说,“这是康妮的老子想要我开拓业务的地方。”
戈登也大笑起来,他知道布兰德和康妮关系并不怎么融洽。正如布兰德常指出的那样,他们的婚姻本是个权宜之计,离剑拔弩张只有几步之遥。只是实际情形还没有糟到那一步。康妮的父亲掌有整个里姆地区,即北亚利桑那整整三分之一区域的百事可乐配发权。他已相当富有,在爱达荷某地的饲料和谷物市场上曾大赚其钱,当初他对布兰德说,只要肯娶自己的女儿,布兰德立刻就会得到做生意所需的资金和许可。现在布兰德和他岳父同样富有,在康妮的问题上,完全可以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康妮可能和镇上每个男人都不干净,”他喜欢这样说。戈登认识康妮,知道康妮的长相,但他并不这样认为,只是嘴上不说什么。
卡车在到达小镇前的最后一座小山时,越过了黄色双线,且高速前行,迎面开来的一辆大众汽车冲他们直按喇叭,“去你妈的!”布兰德举起中指吼道。
“我想他听不到你的话,”戈登向外指指,“你的窗户关着呢。”
“那我不管。”
戈登笑了,“违章的可是你。”
布兰德鼻子哼了一声。
他们经过一处半隐半现在灌木丛中写着限速35的牌子时,布兰德立刻开始减速。
十有八九,吉姆·韦尔登或他的那帮下属会埋伏在离牌子不太远的脏兮兮的路边停车处等着超速者。这是个众所周知的速度圈套,时速猛地就从55降到35,本地人没有不知道的,只有外地人被抓到过。经过停车处时,布兰德向那边扫了一眼,说道“你知道吗,今天没警察。”他不觉又将时速提到45迈。他看看戈登,说道,“问一下,你着急马上回家,还是能容我停下来加点儿油?油箱没油了,我想今晚把油添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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