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撞在树上晕了过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夜幕刚刚降临,大半个月亮静穆地悬在山崖之上。纳迪娜已经走了。
第一天夜晚他是在极度恐惧中度过的,毫无疑问他不可能爬回路上了,毫无疑问他将死在这山谷中。但是当清晨到来的时候,他又开始往上爬了。他汗流浃背,伤口疼痛不已。
他差不多是从7点钟开始爬的,这正是丧葬委员会的桔红色大卡车离开博尔德公共汽车站的时候。在那天下午5点的时候,他终于用一只手抓住了护栏的缆绳,他的手青一块紫一块,伤口露着肉。他的摩托车还在那儿,他如释重负几乎要哭出来了。他飞快地从一个挂袋里翻出了几听罐头和开罐头器,打开了一听罐头,往嘴里塞了两大把凉凉的咸牛肉丁。可它的味道差极了,经过一番斗争,他还是把它吐了出来。
他开始明白,他将要死去这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于是他趴在摩托车边哭了,身下是他那条扭曲的腿。后来他睡了一小会儿。
第二天下了一场雨,他被淋得浑身透湿,冻得瑟瑟发抖。他的腿开始发出一种坏疽的气味,他费力地用身体挡住手枪不让它被淋湿。那天晚上他开始在笔记本上写东西,并且第一次发现他的书法开始倒退了。他发觉自己想起了丹尼尔·凯斯写的一篇小说——名叫《阿尔杰农的花朵》。小说是写一群科学家把一个智力低下的看门人变成了天才……只是很短的时间,之后那个可怜的家伙又恢复了原样。那个家伙叫什么?叫查理什么,是吧?肯定是的。他们根据这个小说拍的电影就叫这个名字——《查理》。一部非常不错的片子。但没有小说好,他记得全是些60年代的幻觉效果,不过仍不失为一部好片子。过去哈罗德经常去电影院看电影,不过更多的片子他是用家里的录相机看的。退回到五角大楼的“可施行另一种方案”的时代,他总是自己看电影。
他在笔记本上写着,歪歪扭扭的字母逐渐组成了单词:
我不知道他们是否都死了?委员会呢?如果是这样,我很难过。我被引入了歧途。对于我的所做所为这个理由太苍白无力了,但是根据我所知道的一切,我发誓这是唯一重要的理由。那个黑衣人是真实存在的,就像放在他们密室里某个地方的原子弹真实存在一样。当末日来临,正如所有善良的人们在临近最后审判的时候一样,我只想说一句话:我被引入了歧途。
哈罗德看着他写的话,用一只瘦骨嶙峋微微颤抖的手遮住了眉头。这不是个好的理由,实在算不上好。不管你怎样美化,它仍然是这样。看完他的账本再看看这一段话,人们会把他当成一个十足的伪君子。他曾经把自己当成无政府世界的主宰,但那个黑衣人看透了他,并且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变成了一个在公路边瑟瑟发抖的濒死的废人。他的腿肿得像车的内胎,散发出腐烂的香蕉的气味。头顶的小飞虫不时随着热浪俯冲下来,他坐在那里,努力地解释着那难以描述的东西。他成了他那拖长的青春期的牺牲品,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被他那些危险的想法毒害了。
垂死之际,他好像找回了一点理智,或许还有一点尊严。他不想用那些写得歪歪扭扭的小理由来损毁这尊严。
“我本来可以在博尔德有所做为的。”他静静地说,如果不是因为他极度疲劳,极度缺水,这简单的、令人信服的真理也许会让他流泪的。他看着纸上歪歪扭扭的字母,目光又移到了手枪上。突然他想要结束这一切,他力图想出一种他能办到的、最可靠最简单的方式来结束他的生命。现在把它写下来,留给发现他的那个人——这也许要1年,也许要10年——似乎变得前所未有地重要起来。
他握住了笔。想着,写着。
我为我所做的坏事而道歉,但我并不否认我是出于自愿而做的。上学的时候在考卷上,我总是写下我的名字哈罗德·埃米·劳德。在我的手稿上——它们写得都不怎么样——我也这样签名。上帝助我,我有一次还把它们用3英尺高的字母写在了一个谷仓的顶上。但这次我想签一个他们在博尔德为我起的名字。当时我不能接受,但现在我自愿接受它。
我要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死去。
他在末尾整整齐齐地签下了他的名字:鹰。
他把笔记本放进了摩托车的挂袋里,盖上笔帽,把笔放进衣兜。他把枪口塞到嘴里,仰望着蓝天。他想起童年时玩的一个游戏,因为他从来不敢玩,所以总是被别人嘲笑。后面有一条路上有个沙坑,你可以从边上跳下去,往下落很长一段距离才能落到沙地上,打几个滚儿,最后再爬上去重新来一次。
只有哈罗德不敢。哈罗德总是站在坑边上数:一……二……三!其他人也是这样,但对他来说这一招从来没起过作用。其他孩子有时会一直追到他家,冲他大喊大叫,叫他不像男子汉的哈罗德。
他想:如果我能让自己跳一次……只跳一次……我也许就不会是这样。好吧,最后一次算清吧。
他在心里数着:一……二……三!
他扣动了扳机。
枪响了。
哈罗德跳了。
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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