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野兽才会昼伏夜出,才会喜欢在夜间的黑暗里觅食,才会觉得在黑暗里格外安全。
他喜欢在明明暗暗、暗暗明明的马路上慢慢骑车子,后来他跟警察说过,我这双眼睛最适合当警察了!什么女人正经不正经,我只要搭眼一看就能看出来。毕竟他没当过警察所以他才以为警察专干这种事呢,要是那样的话这警察可是太好当了。
没有当过警察的小个子男人想像警察一样巡视、观察身边走过的每一个年轻女人,尤其是看见一男一女走在一起时,他看得会更细心,想从中发现他们作交易的蛛丝马迹。在他看来,凡是一男一女混在一起准有见不得人的勾当,不然他们为啥要凑在一起呢?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咋能老实呢?咋能不想那种事呢?哪个女人是好人?现在的女人还有几个正经的?只要留心总是能够找到单身的女人,或者说是找到单身走在外面的女人,他喜欢看到她们观察她们猜测她们。只要看过她们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她们走路的姿势、屁股摆动的样子,都能让他从中判断出她们的不正经,她们的风骚。
初夏,这座英雄城市的夜晚,街道上随处飘散着诱人的羊肉的焦烟味。如果是往年,你到处都可以看到吃烤串的美女,今年虽然吃羊肉串的男女比往年少了许多,可是烤羊肉串的人并不怕死,也不用怕死,还没听说有烤羊肉串的被杀了,他们既没有多少钱,身上也没有多少肉,不值得一杀,所以他们还是到处忙着烤串招徕顾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
在黑暗中焕发出生命活力的小个子男人,走到一家很小的路边地摊上,就是那种临时在路灯下支起破炉子支起脏桌子的,看见城管的人来了就跑,跑不了就认倒霉认罚给城管老爷们交上几个钱赎回自己的破炉子脏桌子。他挪蹭到这种路边地摊旁边,先看清了左右没什么不清不白的人,贴着墙根放好自己的车子,再看看女服务员的胸脯和屁股,眼睛把她摩挲够了,才慢慢过去,脸红脖子粗地跟她要两支羊肉串。其实他只想要一支,但害怕会太让她瞧不起,他知道烤肉串的家伙会用什么眼神看他。他又要了两瓶啤酒。要完了两个羊的串和两瓶啤酒,他仍然站在那里端详女服务员的脸色,没看出她脸上有啥不高兴,这才放心地蹲到马路边上去等着。其实,他只能勉强喝下一瓶啤酒,然后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很想伸手去摸摸女服务员的屁股;可是,一旦喝下两瓶啤酒他又知道自己是谁了,他会以为自己才是这个城市的主宰一把手,所有他喜欢的女人他都可以浑身摸个够。
想成为一把手的男人不喜欢跟别人坐了对面喝酒,他不喜欢别人看他的眼神,他害怕别人离他太近,他害怕听见别人说话的声音。他伸手接过烤好的羊肉串连连点头说了两声谢谢,找个昏暗的地方,拎着两瓶啤酒坐在马路牙子上,细细地吃那多少天吃不到的羊肉串,竹签上的所有肉丝所有作料都要吃进嘴里,都要咂巴一下滋味,要知道他妈现在也吃不到这羊肉串啊,现在他可是替全家人吃串呢,能不仔细又仔细吗?至于那啤酒他不像富人那样能喝出美味来,他要喝它不过是他在武侠小说里看到的,酒壮英雄胆,所以喝酒不是要喝的滋味而是要用这马尿一样味道的东西把胆子泡涨了泡大了。
酒后无德,但是酒后有恶胆。等到他把两瓶啤酒喝得一滴不剩,等到他再喝上一两白酒之后,已经满脑子晕晕乎乎的时候,他会觉得自己体轻如燕,腿上脚上还有手上有用不完的力气,而经过酒精和邪恶浸泡过的胆子就会肥得足以让这座英雄的城市在子夜里发抖和哭泣。
所有的人都有恐惧,只是各人的恐惧不一样罢了。身经百战的美国巴顿将军说过,如果勇敢就是无所畏惧,那么我从未见过一位勇敢的人。一切人都会有所畏惧,越是智者越知道畏惧。尽管有所畏惧,却能驱迫自己勇往直前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
现场:不知害怕的人前面才有路
王立国后来跟我说,等我想明白了我大吃一惊,第三次入室杀人被害人面前摆的是三张梅花和三张红桃,第四次入室杀人却是四张梅花四张红桃,难道他是用它们来记数的吗?下一次再作案就是五张梅花五张红桃了?想到下一次我的脑袋就大起来。现在已经是你死我活了,再死一个人这案子还破不了,我这辈子就别想穿警服了,永远都别想。
王立国每天听专案组七十多名成员下去排查的汇报,然后跟他们研究下一步怎么作。再然后他要向亲自来到大队里的局长汇报,再跟他一起研究怎么办。这次勘查现场更让他确信,他们归纳的犯罪人特征足以锁住凶手,之所以现在没有进展,肯定是有人工作不到位,不然,怎么会找不到凶手呢?他在想用什么办法才能万无一失?用什么办法才能把凶手轰出来?用什么办法才能变被动为主动?想来想去还是要排查的人做到两个务必:务必要与符合凶手特征的本人见面,务必要到他家里去了解情况。他要求他的部下一方面要抓紧继续排查,一方面还要回忆已经排查过的符合条件的人,你否定了谁,你必须要给我说出来否定他的充足理由。
有时他也会很乐观地想,动用了全市的警力在排查,规模如此之大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难道凶手能一点都不知道吗?能彻底无动于衷吗?如果不能,他不会做出反应吗?变态杀手的反应当然不会同于常人,说不定就会做出超常的反应,只要我们能够及时发现抓住时机,可能就是我们侦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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