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此时,月亮又从云层里露出了脸,明晃晃的,照着路人和这一队捕快。
这人被看得脊背发毛,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身子。
“你身上的血是怎么来的?”为首那人突然问道,声音冷冷的,好像是在审问犯人。
“血?”这人狐疑地反问。与此同时,低下头来,检查了一下自己,果然,自己的衣襟上,血迹斑斑。在月白袍子的衬托之下,显得触目惊心。
“对!你身上的血,究竟是怎么回事?快说!”那个捕快再次盘问,声音里面蕴含着浓浓的敌意。
“啊!这血……这血,是夜枭身上的,方才,有一只夜枭才我头上飞,我用马鞭子把它打死了,那扁毛畜生身上的血落了我一身,这就是它身上的血!”这人心里明白,自己可能已经成为杀人的疑凶,着起急来,说话结结巴巴,连口齿都不利索了。
“没杀人,你怕什么?夜枭的血——哈哈,你哄三岁小孩呢!”其余的捕快也在旁边嘲弄地说道。
“诸位官老爷要是不信,我带你们去看,把那只夜枭挖出来,你们就知道我所言不虚了!”
“好!跟他去,跟他去,看他究竟能玩什么花样!”捕快们七嘴八舌地道。
一行人在行路之人的带领之下,来到这人方才掩埋夜枭的地点。拿出随身携带的工具,就开始挖。行人心想,哼!没有人相信我的话,等把夜枭挖出来,就真相大白了,到时候,看你们有什么话说。
挖了几下,就听一个捕快惊喜地叫了一声:
“头儿!快看,这是什么!”众捕快纷纷把脑袋凑了上去。
“哈哈哈哈——真乃天助我也!”那为首的捕头看起来甚是高兴。他回转身子,一把揪住行人的衣襟,把他推到那个刚刚刨开的土坑旁边。
行人搭眼一瞅,脑袋嗡的一声,天呐!在他刚刚掩埋猫头鹰的那个地方,出现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那颗人头双眼紧闭,嘴唇微张,头发凌乱,看起来好像刚死去不久。
“啊——”这人惨叫一声,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冤枉啊!官老爷明察,这人不是我杀的!我身上的血迹,的确是夜枭身上溅落的呀。”
“夜枭在哪儿啊?人头都挖出来了,你小子还死鸭子嘴硬!看来,不让你受点皮肉之苦,你是不能老老实实地招供了!”
这些人把行人的手脚拧在背后,绑了个四马倒攒蹄,扔在马背上,就往雍州府衙赶。
原来,就在这一天,雍州城里有个人被贼人所害。发现的时候,死者的身子还在,脑袋却不知去向。州官限令捕快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丢失的人头找到。否则,既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也无法着手破案。
捕快们得了令之后,立马在州城内外巡逻,时时刻刻搜寻关于这个案子的蛛丝马迹。他们累得人困马乏,都快把雍州城翻个底朝天了,也不见那个人头的影儿,结果,今天晚上,在官道上巡逻时,人赃俱获。这些人怎能不欢欣雀跃。
行人被带到州衙之后,州官升堂,连夜审问。行人一口咬定,自己从未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还望大老爷明察。
案子结不了,行人又是重点怀疑对象,我们可以想象,他一定少不了皮肉之苦。
行人关在监狱里,被打得皮开肉绽,可是,不管怎样,他死活也不肯承认自己杀了人。
这事后来怎么处理了,我们不得而知。估计不抓住真凶,这人一时半会儿,是无法洗脱杀人的罪名了。
埋猫头鹰的地方,怎么会出现一颗人头呢!
——这是巧合!纯粹的巧合!
据说,在战场上,不同的炮弹打入同一个弹坑的几率微乎其微,所以,当硝烟弥漫,战火纷飞之际,就有人跳进弹坑避弹。
同样,在通衢大道之上,随便挖一个坑都能中奖,你瞧这人的运气!!
行人和杀人凶手,在不同的时间里,先后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一个埋的是夜枭,一个,埋的是人头。
也许是行人在前,也许是杀人犯在前,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行人以杀人罪被抓,而真正的杀人凶手,却因为有了个顶包的,逍遥法外。
摆在这人面前的路,只有两条,一个是含恨死于刽子手的大刀之下,另一个,是元凶被捉,承认自己的罪行,他在受尽了种种苦楚之后,遍体鳞伤地出狱。
不管怎样,此生,他都会对那个黑如墨染、夜枭鸣叫的夜晚刻骨铭心吧。
无论见了谁,他都忍不住抱怨:夜枭是不祥之鸟,如果可能,请尽量远离它。不信的话,你看如今我的下场。
这样的流言越传越远,有人现身说法,夜枭不祥之说,便更是做了实……(出《异闻录》)
未完待续
下面这件事,也同枭有关。
唐代大中年间,有一个名叫韦颛的学子,在大比之年,进京参加赶考。
韦颛博学多识,文采藻艳,锦绣篇什,如浪涌云生,信手拈来,写成之后,读来字字珠玑,余香满口。
他虽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由于多年埋首书卷,却没有什么正经的收入,家境贫寒,蛰居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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