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希望这个研究由我来作。”罗兰起初还天真地这么回答,随即立刻明白,自己受到了何等的侮辱。“等一下———事情绝不是你想的那样,不是那样。这只跟我个人有关,你不会明白的。我走的是以前那种注重文本分析的路子,我不是研究生平的传记作家———我并不赞成这种做法———那没什么好处———我下礼拜会物归原处———我希望它们永远是个秘密。很私密。然后再去作这些研究。”
她羞红了脸。红色的血沾染在象牙白的脸色上。
“很抱歉,我不知道我怎么会这么想。这样的推论其实不无道理,我只是根本无法想象,怎么会有人胆敢让两张那样的手稿从原处消失———我是绝对没有这个勇气的。不过我倒是明白,你在那个节骨上眼其实也没想这么多。我明白,真的。”
“我只是很想知道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布兰奇的日记我没办法让你复印———书背恐怕挨不住———不过你可以手抄,还可以继续在这些盒子里追踪。天知道你会找到什么,因为这儿根本就没有人追踪鲁道夫·亨利·艾许。我帮你订一间客房,到明天,可以吗?”
第一部分 第28节:第四章 玻璃棺材(9)
罗兰默默地想。一间客房似乎令人无限地向往:宁静的空间里,他可以睡个没有瓦尔的好觉,然后想想艾许,照着自己的步调随心所欲。一间客房也得付出他手头付不出的钱,此外,还有那张当天回程车票。
“我手上有张限今天使用的回程车票。”
“票我们可以拿去换。”
“我想还是不了。我是个没工作的研究生,没什么钱。”
马上,她脸红得像葡萄酒似的。“我没想到这些。那你就来我住的地方好了。我有一张空床。这样比你再去买张车票还划算,何况你人都在这里了———我来做晚餐———然后你明天可以继续看档案里的其他资料。这没什么麻烦的。”
他注视着那黯淡的褐色书面,凝视着上头闪闪发亮的黑色字迹。“好的。”他说。
莫德住在林肯郊区一幢乔治王朝时期风格的红砖房的一楼。她有两间大房间,以及由过去的佣人房重新隔出来的厨房和浴室。供她自己出入的前门,以前则是商店的出入口。这栋房子校方所有,上方的楼层作大学公寓用。由石砌的厨房望出去,可以看见铺设红砖的庭院,各式各样的常绿灌木栽种在木盆里。
客厅没有任何一丝研究维多利亚的学者所予人想望的气息。整个空间呈现出亮丽的白,油漆、电灯,然后是餐桌。地毯是北非柏柏尔风格的米白色。屋子里的所有东西全都漆了各式颜色,绽放出亮丽的色泽,孔雀图纹、枣红色、向日葵、浓艳的玫瑰,完全见不到淡白或是粉彩的色调。壁炉旁的壁龛里,放着聚光用的玻璃片、小小的圆酒桶、细扁的小酒瓶、镇纸。罗兰丝毫不敢大意,只觉得自己仿佛误入了哪个艺术走廊,又或是外科医师的候诊室。莫德前去准备晚餐,同时拒绝了罗兰想帮忙的好意。罗兰拨了个电话回普特尼的住所,但一直没人接听。莫德打另一头走来,手上拿着杯饮料,说道:“你要不要看看《写给天真之人的故事》?我有这本书最早的版本。”
这本书的绿色皮面有些磨损,上头隐约可见歌德体的题字。罗兰坐在放于壁炉旁的白色大沙发上,翻开了书页。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位皇后,大家都认为她已拥有她所想要的东西,可她的心里却想着一只稀有的沉默之鸟。那是她从一位旅人口中得知的,据说这只鸟住在终年积雪的高山上,一生只筑一次巢,抚育着金色与银色的鸟宝宝,一生也只歌唱一次,然后,它就会像白雪一样,渐渐地消失在低平的大地上……
从前有一个很穷的鞋匠,他生了三个聪明强壮的儿子以及两个美丽的女儿,另外,他还有一个什么事都做不好的女儿,成天不是打破盘子,就是把织线缠得一团乱。她把牛奶煮到凝固,做不出奶油,也生不起火,熏烟直往屋子里冲。总之,她就是这么一个一无是处、无可救药、只会做梦的女儿。于是她的母亲就跟她说,你应该试着到荒野的森林里独立生活,那么,你就会了解多听人忠告、把事情做好是多么重要。这个倔犟的女儿从此满脑子只想着前往森林,即使只是走一小段路也无妨,因为那里不会有盘子,也没有女红,但很有可能存在着其他需要她、而她也知道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去做的事情……
他望着书名页上的木版画,画上标注着“插画:布兰奇·格洛弗”。一帧女性的身影,头罩围巾,身着飞扬而起的围裙,脚上套着一双大大的木鞋。她站在林子里的空地上,黑压压的松树环绕四周,交错的松针之间布满了白色的眼睛。另一个人影,则包裹在看似挂满了小铃铛的网里,一双拳头包在网里,击打在农庄的大门上,上方的窗户后面,则有几张扁烂、肿胀的脸,正带着恶意斜斜地俯视。一幢小小的房子,四周种满了同样黑压压的大树,就在树底下,横亘着一匹巨狼,它的下颚靠在白亮亮的阶梯上,蜿蜒的身体宛若一条回龙,绕着屋角曲转,身上的鬃毛恰恰与树丛尖尖的叶子刻画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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