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灵节之死/闪光的氰化物/死的怀念_[英]阿加莎·克里斯蒂【完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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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瑞克太太由于儿子的经常索取钱财花用而处于贫困当中,她的儿子是玛尔家族中的败家子。“艾瑞丝您是否同意这个计划?”

  艾瑞丝十分愿意听从他的这个计划,同时很感激他,因为她不必再另作安排。她记忆中的露希拉姑妈,是个平易近人、少有主见的好妇人。

  如此一来,这件事便解决了。乔治·巴顿很高兴他太太的妹妹能跟他住在一起,同时亲切地将她当作妹妹一般看待。

  德瑞克太太虽然不是个可资激励的伴侣,但却完全顺从艾瑞丝的意愿,近乎单屈阿谀。家务事如此总算处理前十分妥善了。

  艾瑞丝在阁楼上的发现,大约是在半年之后。

  那间阁楼是用来堆放零星家具、行李箱以及其他杂物的贮藏室。

  艾瑞丝有一天找不到她一件心爱的红色套头绒线衣,爬到阁楼上去找。乔治要她不要为罗斯玛丽一直穿着丧服,他说,罗斯玛丽一向反对这样做。艾瑞丝知道他说的是实qíng,因此听从他的话。继续穿着日常衣服。这一点露希拉·德瑞克不太赞同。她是个保守派人物,喜欢看到她所谓的“规矩”。

  德瑞克太太到现在仍然为她死去已二十多年的丈夫穿着黑纱服。

  艾瑞丝想到一些不常穿的衣服都收藏在阁楼上的衣箱里,因此开始翻箱倒柜地寻找那件红色绒线衣。在寻找的过程中,她发现了各种被遗忘了的衣物:一件灰外套和裙子、一堆袜子、滑雪用具以及一两件旧泳装。

  后来她无意中看到了一件属于罗斯玛丽的旧晨袍,这件旧晨袍因为某种缘故而成了漏网之鱼,未被连同罗斯玛丽的其他东西一起丢掉。那是一件有着一个大口袋,像男装一般的丝质圆点晨袍。

  艾瑞丝将那件晨袍抖开,发觉它还是完好如初。然后她小心地折叠好,放回衣箱里。这时,她的手指触及晨袍衣袋里某样发出轻微声响的东西。她伸手进去,摸出了一张揉成一团的纸条。上面有着罗斯玛丽的字迹。她把纸条摊平来看。

  亲爱的花豹,你不可能是真心的。……不可能——不可能……我们彼此相爱!彼此相属!这你一定跟我一样的了解!我们无法就这样说再见,亲爱的——完全不可能的。你我彼此相属——永远永远。我不是个守旧的女人——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讲。爱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我们将一起出走--同时快乐地——我将使你快乐。你曾经对我说过,如果没有我,那么生命对你来说将一如尘土和灰烬一般——你记得吗?亲爱的花豹,而你现在竟然如此平静地写信告诉我,事qíng最好作个了断——那对我来说较公平。对我公平?但是没有你我活不下去!我对乔治很感抱歉——他一直对我很好——但是他会谅解的。他会还我自由。如果彼此不再相爱而仍然生活在一起。那是不对的。亲爱的,我们是天生的一对--我知道这是上天的安排。我们在一起将会很幸福、很快乐,但是我们必须拿出勇气来。我会亲自告诉乔治——坦白地把一切吐出来——但是必须在我生日过后。

  我知道我的做法是对的,亲爱的花豹--没有你我活不下去--活不下去,活不下去,活不下去!我怎么笨到写下了这些,其实只要两句就够了。只要“我爱你,我将永远不放开你”就够了。哦!亲爱的——

  到此停住了。

  艾瑞丝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

  人们对自己亲姊妹的了解是多么地贫乏!

  如此看来,罗斯玛丽有一个qíng夫——这是写给他的热qíng洋溢的qíng书——还计划跟他一起私奔?

  到底怎么了?罗斯玛丽并没有把这封信寄出去。她后来寄出去的是什么样的信?罗斯玛丽和那位不知名的男子之间最后的决定是什么?

  (“花豹!”人在热恋中的想象力实在十分奇特,傻得可爱。真的有如花豹一样不可捉摸。)

  这个人是谁?他是不是像罗斯玛丽爱他一样地爱她?这一点倒是可以确信的,罗斯玛丽是那么的令人爱恋。然而,根据罗斯玛丽的信文,他建议“作个了断”。这意味着什么?谨慎?他言明是为了罗斯玛丽而“了断”,那对她较公平。不错。

  但是男人这样说难道不是为了挽救他们自己的面子?难道那不是意味着那个男人——一不管他是谁——厌倦了那一切?也许那对他来说只是一份过去的狂恋?也许他根本就从未真正在乎过。艾瑞丝多少有个印象,认为那个不知名的男人最后下定决心跟罗斯玛丽分手……

  但是罗斯玛丽的想法不同,罗斯玛丽不惜一切代价。罗斯玛丽也下定了决心……

  艾瑞丝颤栗着。

  而她,艾瑞丝,竟然对此一无所知!甚至猜都没猜想过!一直认为罗斯玛丽快乐、满足,认为罗斯玛丽和乔治彼此都很满意。瞎了眼!她一定是瞎了眼才会连她姐姐发生这样的事都一无所知。

  然而那个男人是谁?

  她把思路转回过去,思索、追忆。有那么多男人崇拜罗斯玛丽,打电话给她,约她出去。没有一个是比较特殊的。但是一定有一个——其他的都是那一个的陪衬而已,只有一个,其中的一个是真正重要的。艾瑞丝皱着眉头,尽力地思索。

  两个人名浮现出来。对了,一定是这两个之中的一个。史提芬·法雷地?一定是史提芬·法雷地。罗斯玛丽可能看中了他的什么?一个傲慢浮华的年轻人——其实也并不怎么年轻。当然,人们是说过他令人钦佩赞赏。一个崛起的政客,一个不久将来的副部长人物,还有他背后qiáng硬的后台——他太太的娘家基德敏斯特氏。一个未来的总理!是不是这使得他在罗斯玛丽眼中,显得格外灿烂耀目?他当然不可能那么痴迷地爱着他的人——那么自负的家伙吧?但是据说他太太热爱着他,甚至不顾她家庭的qiáng烈反对而下嫁给他——一个仅仅有着政治野心的无名小卒!如果有这么一个女人如此爱他,那么其他的女人也可能。对了,一定是史提芬·法雷地。

  因为,如果不是史提芬·法雷地,那么一定是安东尼·布朗恩。

  而艾瑞丝不希望那是安东尼·布朝思。

  不错,他一直拜倒在罗斯玛丽的石榴裙下,甘心成为她爱的俘虏,随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他那黝黑英俊的脸庞有一种诙谐的、极端的表qíng。然而这种热爱太公开化了,太为人所知了,不可能真正深入吧?

  他在罗斯玛丽死后销声匿迹的方式太奇怪了,在那之后,就没有人再见他。

  但是,也并不见得有多奇怪——他是一个常常旅行的人。

  他谈过阿根廷、加拿大、乌gān达和美国的事。她觉得他实际上是美国人或加拿大人,虽然他并没有任何特别的口音。不,他们在那之后从没再见过他,其实并没什么好奇怪的。

  只有罗斯玛丽是他的朋友,他没有必要在地死后继续去探望其他的人。他是罗斯玛丽的朋友,但不是罗斯玛丽的qíng夫!她不希望他是罗斯玛丽的qíng夫。那会伤害到——那会严重伤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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