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之冬_白饭如霜【完结】(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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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一日极忙,不是他约我,根本不会分身出现,匆匆的对他笑:“很好,好多工作。”

  一面说,一面低头去看造型图,春季新妆趋势,流行复古的雅洁感,强调眼线和眉骨线条的精致轮廓,极夸张的唇妆,模仿三十年代巴黎名模吉吉的妖艳质地,那种非自然的白,形成非自然的吸引力。

  再抬头已经看到杰夫的忧色,忍不住问:“怎么了?”

  包里拿出化妆镜去看,如料,眼睛和嘴唇处的形容已经被潮流覆盖,成了标准版本的公众示范,真好,节省多少造型的时间。

  杰夫对我沾沾自喜的天真没有做出丝毫回应,这不是他惯常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风格,我投去探寻眼波,换来一句问话:“你最近变形是不是越来越容易,但是回到原身的时间却长了?”

  好像是。

  什么叫好像?

  在杰夫面前我没有什么好隐瞒,不过是那些风月风流的断章,本最喜欢我带着秀场上的妆容返家,开门时便陷入另一场艳遇的幻觉,缠绵过后精疲力尽,往往陷入浓厚如死的熟睡,第二日早上起来,半面残妆,如真如疑,不是人不是我。转眼另一个要扮演的角色又粉墨登场,容不得一丝喘息。

  徐徐说来,杰夫眉头皱得越来越 深,简直破天荒头一遭见到,我心猛地下沉,一阵不祥之兆笼罩过来如蝗虫的翅影:“到底怎么了。”

  他的手按住我放在桌子上的手,说:“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尽量不要”

  我一怔,他眼睛隐约闪耀绿色波光,慈悲的看着我,说:“汞耳的遗蜕有副作用,可能听我这段时间都在问朋友应该如何解决,在找到办法之前,你最好不要再太频繁地变身了。”

  放弃?谈何容易。我的职业生涯,那也罢了,就是走成凯特摩斯,也不过是落一个得忧郁症和体重三十五公斤的下场,本呢,他会只爱我一人的容颜到天荒地老?于一个沉浸花丛的男子,那不啻是最高级别的噩梦。

  杰夫能看到我心底最深处,缓缓说:“你担心他会再度离开你本人?”

  这几个字真是致命,再度,离开,本人。

  没有丝毫的安全感在内,我低下头,手指蜷缩起来,是抵抗也是保护。

  我渐渐已不知自身本相,如何胆敢将幻象一并抹煞。

  最深的恐惧是,到最后会不会一切都其实不存在。

  这就是副作用对吗?那发不发作有什么区别。

  杰夫叹口气。他的手很温暖,干燥而且稳定,我莫名的觉得他其实可以去做雕刻师,能够刻画最幽微的线条而不觉紧张或惊异。

  轻轻拍我:“不愿意吗?”

  我几乎要哭出来。摇头,又点头,任何一种语言里表达否定的方式,我都愿意在此刻一一演示。

  他对我很心软,其实他对世上的一切应当都很心软吧,杰夫承认是,他说强硬的戏份通常都不归他演,天长日久,习惯就变成了个性。

  临别前将一个小小的铃铛放在我手里,好像是某种植物,质地柔软,充满犹自在生长的蓬勃力量,绿色,中心的小铃却是紫色,分寸都好美。

  轻柔的说:“需要我的时候,摇摇铃。”

  这个是真的可以摇的?动一动,没有一点声响,我向杰夫仰起头来:“摇了你就会来么?”

  他平静地说:“我会的。”

  当他说这三个字,我总觉得他是疲倦的。

  一个总是准备在付出 ,也真的在不断付出的人。

  夜深人静坐下来,会不会还是认为这一切都值得。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从来不准备给自己机会提出这个质问。

  当我需要他的时候我是多么需要他,而当我不再需要,我是多么的不需要。

  不肯撒谎,不肯掩饰,没有妥协或牺牲的打算。

  有时候我宁愿杰夫会怀恨我,在内疚转化为厌烦之后,大家都可以解脱。

  但是他没有,我怀疑他根本缺少恨的能力。

  只是站起来,慢慢走了。身子一摇一摇的,还是很放松的样子。

  二哥的女友忌辰那日,我们真的推掉了香奈尔的发布会选拔,跟踪报道的媒体大跌眼镜,因为他们一早在欢呼香奈尔过后,我便正式登上过所有欧洲和美国的一线品牌展示台,是模特中罕见的大满贯选手。

  一早我起身,在镜前密密看自己的脸,刻意一段日子没有工作,甚至没有出门,清修静养,养回了自己的轮廓,对照从前的照片,纹路性状都没有乱,甚为干净。我暗自高兴,似见到心爱故人一样对镜流连,不自觉去抚摸鼻子眼睛诸处,自己与自己的皮肤相逢,热得分外真切。

  电话响起,二哥催我去,问要不要来接,我说算了。他一直不知道我和本住在一起 ,否则早就埋怨我记吃不记打,猪脾气。

  想起本,喊了一两声,房间空荡,起身时候半床已空,我本以为他会在洗手间或厨房,看了一圈都不是,我嗓子一紧,立刻冲去他的衣柜,打开一看,一套套配好的衣服都好好挂着,抽屉里有他的证件,我的细软都在,这才松了一口气,打电话给他,关机。

  这清早是去了哪里?也不说一声,我微有抱怨,二哥的电话又来:“快点,我们要夹正时辰上祭。”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早呢,早干什么去了。

  二哥对我的责备只“哼”一声,一下就挂了电话。

  我换了条白色的裙子,光脚穿了对草编的凉鞋,急急忙忙走了出去,和二哥在他家附近会合,他满脸官司,我上了车也不看我,一脚踩下油门冲上路,时速很快达到一百四十公里。难道他矢志和人家同生共死,还带只灯泡下去制造光明。

  我表示抗议:“你干吗,开这么快吓死人。”

  二哥死气沉沉的看我一眼,说:“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不是?”

  他说的我背上一寒,汗毛一根根耸立,车开了不到半小时,已经到了银河公墓,陵园中虽然草木葳蕤,大天白日,四周那片异样的寂静却浓重如沥青,一层层盖上来访的生者。

  二哥女友的墓地在东北角上,比其他位置都更宽敞,布置雅洁,灵位前摆放了许多鲜活的花卉,显然是豪华单位,非工薪阶层可以企及,钱这种东西不但于活着固然不可或缺,于死着也至关重要。

  墓碑却有两块,上好材料,其中一块上面白石黑字,竟然是留给二哥的,我这才真正吓了一跳,转头看二哥,他已经蹲在墓碑前,细细摩擦那上面的照片,是我见过的,放在二哥钱包里那一张,照中人淡漠的站在黑白风景里,对世间一切无可无不可,她不自杀,那才奇怪了 。

  二哥擦拭干净照片上的灰尘,手指在那女子脸颊上,颤抖着流连,轻轻喊:“阿姝,阿姝。”

  旁边有风吹过去,树林在远处起伏,太阳照下来,照见一个失去生命中珍宝的男子,低低伏在生离死别前哭泣。

  那哭声很细,绵绵的,压抑着吐露出来,很苦恼。我听了一阵,无来由也难过,低下去拍他肩膀,柔声说:“别哭了,你这么难过,她听了也会不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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