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惊悚] 《遗忘之冬》作者:白饭如霜【完结】
那狠心的男子再度出现在左近,是四年之后的事情了。
没有被辜负过的人,大约难以了解什么是刻骨铭心。三百六十五夜夜夜不能睡的记忆就是那把刻啊铭的刀。一刀刀在窗帘上雕出黎明。如是四年。
本城所有心理医生,我都一一光顾,无人可以治愈我――自然。这个世上,谁能治疗失去。何况我求医的本意,不过是一枕小睡。在一张舒服的床上,在一张有人无声陪伴左右的床上。在一张没有往事痕迹的床上。
我庆幸这世上还有这样一清二楚的事,只要你付够钱,就可以得到意料中的东西。
世界美如斯,而我打定主意见如不见。
那一天是某一个夜店新张。我路过,决定进去喝一杯酒。
吧台上已经坐满了人,两侧的女郎和我一样孤形只影,但妆色新鲜,衣裳热辣,频频有电话进来,显然故事都在酝酿。
恰似我四年前,把锁骨与膝盖,都高高亮出来的时候。
一个人要自觉自愿地老去,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
喝完第三杯加冰的纯威士忌,我拿起包准备走,忽然一只手搭上我的肩,那声音带笑说:“咪咪,今晚穿那么多。”
转过头去我看那人。不高,眼睛狭长,看人神色若有若无。剪到不能再短的头发,刺猬一样扎出来,和夜场迷离的光线对抗着。站在那里,整个人好像会随时闪出光来一样。
我淡淡地说:“你认错人了。”
他愕然注视一下,笑起来:“当真认错了,不好意思。”
放在我肩上的手却没有收回,一壁说:“怎么称呼?”
我顿了一顿,慢慢说:“思思。”
他自然而然,在我脸上抚一下,说:“思思,今天穿这么多。”
我眉眼一跳,沉下脸来瞪着他,却遇到一副无可无不可的神色,怪有趣地望着我。
这男人在女人身上的自信,是一千两千个伏在温柔乡里的功夫磨回来的,就算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也打不出半点惶恐。
我顿时泄了气。挣扎着拿起包走了出去,身后他找到了真正的咪咪,那娇嫩的女声叫起来,嗔怪道:“这么晚才到,我们等你好久。”
迟到会怎么样,无非喝一杯,两杯,三杯。纯的,兑的。混合的。我们来此求一醉,而后想尽办法延宕那结果的到来。
站在夜店门口,我深深深深深呼吸。
松弛下来,手背传来刺痛。我左手的指甲,掐破了右手的皮肤。
血珠一滴一滴。一滴一滴。
从前有人问我,爱的背面是什么。
年轻的我,理所当然说是恨。
不能完璧无暇,那就玉石俱焚。
不能厮守终身,那就天人永隔。
这颗心拿出来无人愿意承受,那就把它踏在泥泞里踩成齑粉。
然后现实给我一个干净利落的案例示范,告诉我爱的背面。
其实是遗忘。
就好象那个曾经口口声声爱我的男人,一分钟前注视着我的眼睛,问小姐怎么称呼。
这样彻底到不能辩解的遗忘。
酒吧门口,惯例停很多出租车。我拉了三次,没有拉开其中一辆的门。司机诧异地说:“小姐,用点力气啊。”
但是为什么身体是这样软弱的东西。会在盛夏的夜里无端端变得冰冷。所有力量随一两滴血,惊心动魄地消逝了。我抱歉地对司机笑,手指还搭在门上。眼睛是花的。
终于有个人抓住我的胳膊,打开了那扇沉重的车门,轻轻把我送进去,说:“你还好吗?”
抬头去看,车窗外有个男子关切地注视我。第一眼看到他的长头发,胡乱绑在后面,露出长眉亮眼,笑眯眯的。
身上穿着酒吧保安的制服,簇新。真是一个负责任的好保安。我冲他点点头,司机旋即启动车子,后视镜里那男子伸了一个懒腰。他的眼睛带一点轻微的绿意,像在山林深处看到的一面湖水。
我叫尹美丽,独自住在市中心的一处单身公寓。作为一个女人,我处于一个尴尬的年龄,不再是MISS,又没有机会成为MRS。在我布置简洁的屋子里,布满许多照片,我自己的,或者远方父母的,旧识好友的,许多人我早已不再联系,但过去共有的时时时刻已经定格,提醒我拥有快乐的能力。
每一年我会出去旅行,在地图上抛色子,选定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做好了准备就去。出去最久的一次是呆在南美洲,走遍了所有的大城古迹,那时失恋的痛正到达高峰,无论恐惧或孤独都无法削弱其苦楚。我像一只发誓要抛下所有前尘往事的母狼,在城市或荒野中奋力急行,寻找一切消磨的办法。
好像远行终于都是奏效的。回来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又可以安定了。
直到今天晚上。这个天杀的,没有良心的晚上。
出了电梯,摸到门前,那几杯纯威士忌在血液中酝酿够了,开出醉意来,一朵朵在呼吸里。我靠着墙胡乱摸自己的包,摸来摸去,都找不到那串叮叮当当的钥匙。
把包里的东西都倾覆到地上,我一样样扒开来看,红色漆皮的钱包,常常都有很多现金,化妆包里一整套护肤品和彩妆,从来没有拆过封,手机。干湿纸巾。没有吃完的一包饼干。
唯独没有钥匙。
没有钥匙,我就进不了门,进不了门,能去哪里呢。
缓缓坐到地上,我抓起手机,通讯录劈劈啪啪按下去,不用看也知道,决计找不到此时会接我电话的人。自己的呼吸声在胸膛里排山倒海,偏偏走廊里声控的灯却一盏盏黑下去,脸颊贴在墙壁上,身子软得像饴糖,渐渐歪下去,明明知道自己要整个瘫软,五体投地了,就是一丝力气都挣不出来,听任自己倒下。
眼睛现在看着自己的家门。黑色有花纹的木门,沉沉地落在那里。从门缝里,还漏出一点点黄色的光,那是我厨房冰箱外的灯,无论白天黑夜都亮着―――是谁写过长篇大论,说找个男朋友,不如买冰箱,所有吃的,倘若不丢掉,都是该你吃的。
那点灯极吸引我,似委屈极时一双手的安慰,我全心全意凝视缝隙中透露出的昏黄温暖,身心松懈,松到不必支撑或坚固的程度,在地上简直要化为一滩水,顺着一点点坡度,流进那唯一能使我安身的所在去。
一阵恍惚。口角酸涩,头脑昏昏沉沉的。大约是许久没有喝过这么烈的酒了。那感觉像孤身走过远路忽然搭一程便车飞快过流年。我闭上眼。上帝你若听得到祷告,请赐福我这一刻入梦如归天。
但没有那么容易。很快有人敲门惊醒了我。
敲门?
躺在地上出了许久神,我才醒悟真的是敲门声在回响,而且对方很快就发现了科技的应用,开始动用门铃,酒后的人最怕亮光和吵闹,我的脑仁都好像要流出来了。
强忍着头痛爬起来开门,手接触到把手,我猛然一个精灵,酒意全醒。
我应当在门底,不应当在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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