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门上猫眼对外窥视,比我更坚定不移,足下地毯厚软,一侧墙纸微紫带银―――我就是站在自己的家里,睡眼惺松,准备给人开门。
我几时,如何,进来的?
容不得多想,听门铃一声紧似一声,我不由得随手便开了门,乍眼看到一串熟悉的钥匙在前面晃。那钥匙圈来自南美洲,是当地土著手工制作的皮件,决计不可能看错。
钥匙的后面,有一双微微带着绿意的眼睛。眯起来,很快活的样子,是刚刚送我上车的保安先生:“小姐,你掉了钥匙。”
人家助人为乐,我却第一个想到自己的安全问题:“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他很为难地摸摸头:“哎呀,怎么跟你解释呢。”
还是解释了一下:“我闻着你在空气中留下的味道,就知道你到哪里了。”
我听得不耐,轻蔑地看着他,冷冷说:“敢跟踪就要敢承认,闻着味道来的?你当你自己是一条狗吗?还要是一条品种很好的狗。”
话出口我立刻感到后悔,毕竟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他还扶我上了一下车。但随即就把心肠硬起来。往后退了一步,手抓紧门把手,只要他脸色稍微有点不对,就立刻大力关门。
谁知他若无其事地耸耸肩,说:“如果我是条狗的话,我担保品种一定是很好的。”
把钥匙抛过来,我一把抓住,听他笑嘻嘻地说:“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可以很神奇的啊,比如说你丢了钥匙,却这么快就进了房间。”
他歪着头对我看了看,神色那么温柔,可是又那么锐利。仿佛对我有可能的一切解释或抢白,都已了然于胸。摇摇手,回身便走了。他走路的姿态和任何人都不一样,像对这世上一切都无所用心。
不错,我丢了钥匙,却那么快就进了房间。看看手表,前后相隔不过十分钟。
对于一个单身居住的人来说,无论是撬锁,爬阳台,还是去摸把消防斧来劈门。
十分钟都不算够。
为什么我们需要伴侣,因为凡人都有可能丢钥匙。
但我没有伴侣。门锁完好。
倘若说我喝醉之后可以从某位邻居家爬回自己阳台。那我的工作应当是去当消防员,而且专门灭八十楼以上的火。
所以,容我问一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对人生的疑问很多,无论多么特别的问题也要排队等待解决。这个习惯是好是坏,难以判断。幸好我长年失眠,有许多时间消化那些林林总总。
但这一夜,全世界隐退于舞台之外,即便神鬼都无法夺去其戏份,独自在聚焦灯下对我凝望的。
是那个人。
有时候我们的痛苦之所以无法解决,是因为那个人总是那个人,或只是那个人。
其他人不能变身成为他。他亦不能在其他任何人身上附着。
否则代替品何其多,弱水三千,有什么必要为一滴水生生死死。
我四年前遇到本,因彼时极流行练习瑜伽。
就我来说,瑜伽对我有什么好处可言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身边的人都去凑这个热闹,因此这个热闹就成为我生活中的主题。
第一天上课,教室外站一个男子,手里挽一件女式的小外套,靠在门上,应该扮演的虔诚等候恋人的角色,却肆无忌惮对每个经过的女孩子行注目礼。
看到我的时候,眼睛一亮。
我永远记得那天的装束,黑色与大红搭配张扬。化了张牙舞爪的妆。匆匆进更衣
我永远都记得那点光芒,像流星忽然爆裂在我的头顶。
他擦身而过,他在我耳边轻轻说:“锁骨真美。”
那就是本。
是,我有很美的锁骨,很美的腰身,更美的腿。男人看到我,都会目不转睛,然后假装凝视的是那一只偶尔飞过的小鸟。
过量的美,对于常人来说,要么是奇迹,要么是压迫。
瞻仰,或议论。
唯一不准备坦然相处。
因此许多年来我空自美着,却无人眷顾。
似一直是等待他的上场,青春做着孤单华丽的铺垫。
我们有难以言说的好日子。他扮演我身边所有的角色。情人,父亲,朋友,助手,经纪人。
我做平面模特,他帮我接很多工作,陪我四处去。挡风挡雨,既精明又强悍,能够争取到最好的条件,最合适的机会。我渐渐当红,行情一路涨。许多杂志和大的经纪公司都主动找上门来要合作,他一一应付,都得心应手。
如同驯兽一样,人与人之间要长久,要么就相互依赖,要么就相互好奇。
我对他依赖,始终如一,越来越盛。
但他对我的好奇,终究有个限度。
这个故事的结尾很公式化,太阳底下无新事。说出来我都觉得厌倦。
某天早上我醒来。不见了爱人。不见了积蓄。
连首饰盒里所有的链子,都不剩一条。
背弃,伤害,消失,幻灭,空虚,恐惧,疼痛,迷惘,绝望,寂静,离开。
失去。
所以凯撒转过身,面对最亲近人的利刃,要放弃抵抗。
说,哦,也有你么。
竟然是你么。
逃离,挣脱,彷徨,排遣,埋藏,稀释,化解,抛低,回归,躲避,抹杀。
忘记。
但是这一夜我床头灯火不灭。我所有为超越而做的努力,都证明是彻底的徒劳。
我第二天晚上,又去了那家夜店。在门口故意停了一停,看清楚了门边的名字。
三生。
一生都嫌多余,有三生那就只好尽情浪费。以许多许多醇酒美人。
取名字的真是可人。
这时候我又看到昨晚送钥匙给我的那个保安先生,正站在一边,好似很得闲的样子,快活地四处看着,一下子眼睛望到了我,举手打个招呼,笑眯眯的,又继续他的四处看,一点不记恨我昨晚对他的态度。
想一想还是不好意思―――看我本性多么纯良,叫人觉得不骗我简直是亏心事。上前和他说话:“你每天都上班吗?”
他好像永远都没有心事的,眼睛微微绿,那样澄明,在霓虹下都丝毫不能被掩盖。对我点点头说:“是啊,我吃这里,住这里,连衣服也是这里发的,所以我就可以天天在这里上班。”
明明是蛮凄惨的待遇,给他说出来,好像快活得要命,天大一个运气似的。
我忍不住笑,打量他,其实好英俊的一个男人,又高,又匀称,身架子一等一的好。
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说:“哎,我在给一个杂志拍照,缺一个男摸特,你要不要来?”
没说完已经后悔,我不是第一次给某人这样一个机会,转瞬他就贴身上来,比女人或蛇更纠缠,眼中贪婪狂热神色,将我映照成一整条金光大道,可以供他尽情地在上驰骋,前途一万里再一万里。
结果他看我一眼,说:“哼,我卖艺不卖身的。”
我气不打一处来:“谁要你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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