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
即使对方受到法律制裁,被施以严惩,我们也什么都得不到。
失去的太多,得到的太少。
我一开始就知道了。
我想要的是有诚意的回应,也就是要他们对自己卑鄙的行为深切地反省与悔改。不管是谁都会认为,除此之外的发展都是不可能奢望、也不该奢望的。
看来,我被这家诡异的侦探事务所的气氛影响,完全忘了当初的目的了。
「是啊,就是啊,益田先生……」
我真是感到茅塞顿开,可是仔细想想,来到这里之前,我丝毫没有要控告或勒索对方的意思。换句话说,先前塞在我内心的茅,都是益田跟和寅塞进我因狼狈而一时空洞的内心的。
「没错。」益田用力点头,「假设歹徒共有五人,这其中有四个人为自己的罪行忏悔,愿意道歉,就算无法让伤口完全痊愈,至少心理上也会好过一些吧。这种事是心情问题嘛。」
对不对?——益田回望和寅。
身分依然暧昧的侍者风男子噘起了嘴唇说:
「可是又不知道那些人是谁。」
是这样没错。可是……
益田狡猾地露出虎牙笑了:
「所以我说,查出这一点……就是我的工作呀。」
原来如此,益田刚才就是想到这点,才会说「我答应下来」。
简而言之就是寻人,同时也是锁定歹徒的调查,这是不折不扣的侦探工作,与我知道的也没有差别。
「怎么样?」益田问,「失物寻人之类,这年头与其找占卜师,侦探可是更可靠。当然,就算查出歹徒,能不能让他们悔改,又是另一个问题了,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计策……」
益田神气地窃笑。
「不管怎么样,先查出歹徒的真实身分也好。不管要怎么做,若不先知道歹徒是哪些人,也没办法计划。再说……」
「再说?」
「孩子的父亲是其中之一吧?」
益田这么说。
没错……
我也一直都忘了这件事。
早苗的孩子父亲不是复数犯人这种模糊的对象,而是其中一人。
虽然无法查出是谁……
但的确是其中一人。
「您要怎么做呢……?」益田再次询问,「……总之,费用事后再付就行了。款项包括侦探费用及必要开支——啊,关于必要开支,我们会提出明细,也会附上收据,绝对不会漫天要价,不必担心。我一贯的信念是童叟无欺,请放心。我本来是地方公务员,而且是底下的小角色,摆脱不掉当时的习性,对小钱的出纳斤斤计较,却缺少追求利润的概念。也就是小气揠门……」
「喂喂喂。」和寅打断说,「咱们的老板可不是日之丸※,是民间人士。这可是私人公司耶。漫天要价当然不行,但也不能忘了追求利润啊。」
(※指日本国旗,引申日本政府。)
「想要利益的话,就只能靠侦探费用了吧?哎唷,提高利益这种事,叫经营者去伤脑筋啦。我可是受屋劳工呢,在民间企业也是小角色。而且我觉得我的这种习性对顾客来说反而是有利的。我小气到甚至可以说是充满良心。然后呢,关于最重要的侦探费用……这个嘛,就等到可以锁定对象的阶段再来谈,怎么样呢?」
「这……麻烦您了。请您务必帮忙。」我低下头来。
「被先生骂我也不管喽。」和寅作结。
3
该说是刮目相看,还是大为改观?我半带佩服地看着益田尖细的脸孔,说:
「不愧是侦探先生……手脚真是太快了。」
桌上并排着五张照片。
大小各异,有些晒得褪色,有些状况不错。
在照片中笑得自信十足的人……是樱井哲哉。
没错……摆在这儿的,就是那五个糟蹋了早苗的可恨家伙的相片。
委托之后还不到三天。
办事效率真是太神速了。
昨晚我就要下班时,接到益田打到公司的电话……
老实说,我当时是半信半疑地听着益田的话。
不可能短短两天就查出下手的犯人。事情都过了快一年了,而且犯人也不可能轻易自白,我盘算再快大概也得花上一个月左右。
即使如此,益田还是坚称没问题。
我在电话这一头想起他那坏心眼的表情和几乎要垂到眼睛的做作浏海……私下判断他一定是随便查查,敷衍了事。
我心想,如果只是要查出樱井的那群跟班,应该不会太难。益田应该是找到十个疑似跟班的人物,就交差说「八成是这里面的谁」。
即使如此,我还是先连络了早苗。
是为了确认她愿不愿意与我同行。
若要完成缜密的调查工作,应该还是需要被害人的证词,而且今后应该也会碰上一些需要本人同意的地方。所以我和益田约好,下次拜访的时候,会带早苗一起过去。
不过我提出条件——必须完全是早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因为如果她不愿意的话,这么做也没有意义了。
只是,
益田在电话中——显然是喜孜孜地——告诉我,他连嫌疑犯的照片都准备好了。这么一来,带早苗同行的必要性也增加了。
不过早苗自己也不晓得对她施暴的是谁,就算看了照片,也无法指认,但若是当时出入宅子的人,早苗也大致记得,那么也不是没有可能从照片中看出某些端倪。
不管怎么样,我都决定要照早苗的意志决定。
虽说我已事先询问过,大姐夫妇还是显得很困惑。
对于我委托侦探的做法,他们原本就面露难色。
我觉得这是当然的。就算侦探有保密义务,也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即使不是公诸于世,仍旧是将女儿的丑事告知第三者。就像大河内说的,纵然理性上明白这一点都不可耻,但感性上还是会觉得羞耻吧。
坦白说,对于带早苗去见侦探这件事,我也感到非常踌躇。我想若是早苗不愿意,就别这么做了,同时也猜想她八成不愿意。不,与其说是猜想,或许……我是希望早苗拒绝。
可是早苗跌破众人眼镜,愿意主动帮忙。
早苗生下了女儿——她好像为女儿取名为小梢——后,好像有了一些改变。
仔细想想,要在现在这个时代产下私生子,本身就需要莫大的勇气。这等于是在昭告世人自己遭人强暴——不,比这更要严苛。
这形同是选择让世人以歧视的眼光看待自己。
若是控告强奸犯,早苗确实会受到极大的羞辱;然而俗话说闲话不过七十五日,闲言闲语迟早会消失,一切也可以重新来过。但既然生下了孩子,就必须几年、几十年都顾忌着世人的眼光而活。
明明孩子和早苗都是无辜的……
尽管毫无道理,但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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