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恩家的祸崇_[美]达希尔·哈米特【完结】(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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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走进了梳妆小间。一会儿抱着衣服从小间里出来去浴间时,只见她两眼底下亮晶晶的各有一颗泪珠。

  我把手枪给了科林森。他伸手接了过去,那手紧张得都颤抖了,连气也喘得呼哧呼哧直响。我说:“好了,别这样像个傻瓜似的。这一回你就帮帮我的忙吧,别再尽给我添麻烦了。千万不能放一个人进出啊:非开枪不可的话,只管开枪好了。”

  他想要说些什么,却说不出来,便就近抓住了我的一只手,使劲地拉,拉得叫我简直都动弹不得了。我赶紧把手挣脱了,于是就下楼到里斯医生被杀的现场去。去那儿却碰上了一些困难,才一会儿以前我们还进出过的那扇铁门,如今却锁上了。那锁是再简单不过的,我用折刀上那套附属的小玩意儿三下两下一弄,一会儿就把门打开了。

  进去一找,根本没有那件绿色的晨衣,连圣坛台阶上里斯医生的尸体也没有了。哪儿也不见尸体的踪影,匕首也不见了。血迹也都不见了,只有白漆的地上本来积着一汪血的那个所在,还留下了淡淡的一摊痕迹,黄兮兮的。可见刚有人来收拾过。

  【注】 晨衣是罩在睡衣外,晨起梳妆或休息时穿的。

  第十一章 上帝

  我回到穿堂里,记得在穿堂的一个壁凹里我是见过有架电话的。电话倒是在那里,可是线断了。我就放下电话,上六楼到明妮·赫尔希的房间里去。我争取这个混血儿姑娘至今成效不大,不过好在她对她小姐看来还是忠心耿耿的,眼下电话打不出去,我总得要有个人去替我送信才好啊。

  那混血儿姑娘的房间也跟别的房间一样门上没有装锁,我开门进去,又顺手把门关上。我用手掩住了手电筒的玻璃盖罩,这才打开开关。从指缝里透出来的光就够亮了,我看出了那个半黑不黑的姑娘是在床上睡她的觉。窗子都关着,屋里气闷得很。一股令人腻味的混油气息好熟悉啊,那是花朵枯萎的地方特有的气味。

  我就去瞧床上的姑娘。姑娘仰天而卧,张开了嘴巴在呼吸,一脸的睡意正浓,那张脸看上去也越发像个印第安人了。看着她,我自己也觉得很倦,直想要睡觉了。害得她把饭碗都丢了,好像总有点不应该吧。也许她此刻在梦里就梦见了……我摇了摇头,想清醒一下:一脑袋浆糊,稠得都快转不动了。铃兰,月光花……枯萎的就是这几样花……内中有没有忍冬呢?这个问题总觉得好像挺重要似的。手电筒拿在手里好沉啊,沉得都拿不动了。去它的吧:我一松手,手电筒掉了。砸在自己的脚上,心里却闹不明白:是谁踩了我一脚?嘉波莉·莱格特的意思,会不会是埃里克·科林森危害到她,因而她要把他摆脱掉呢?这讲不通吧,还是也有些道理呢?我想再把头摇摇,拚命使劲想摇摇。可是脑袋仿佛有吨把重,简直别想摇得动。我感到身子在打晃,怕要摔倒,就伸出一只脚去站站稳。脚里、腿里,都软绵绵没一点力气,跟面团似的。不行,还是要摔倒,还得往前跨一步,我就又一步跨出去,拚命抬起头来,睁开眼来,倒下也得要找个能倒下的地方。一看,离我的脸半尺来远就是窗台。

  我身子朝前一歪,幸得窗台挡住了我的大腿,我这才没摔倒。我双手撑在了窗台上,我就想去找窗子底部的抓手,也没看清楚到底找着了没有,就用足全身的力气往上一抬。窗子一动也不动,我的双手却似乎给钉住了。我看我这时候只怕都哭出来了。我就用右手抓着窗台,腾出左手来,一巴掌在窗玻璃的正中砸了个窟窿。

  窟窿里透进来一股空气,像阿摩尼亚一样直呛鼻子。我双手抓牢了窗台,把脸迎着这股气流拚命吸,嘴和鼻子在吸,眼睛和耳朵也在吸,所有的毛孔都在吸。我哈哈大笑,刺得生疼的眼睛泪水直流,都淌到了嘴里。我就死死赖在那儿,尽情地吸这新鲜空气,后来渐渐感觉到腿里又有了点劲了,眼睛也看得清楚了,脑筋又能开动了,脚下也又能走了,不过还走不快也走不稳。我不能再等下去了。我就拿一块手绢掩住了嘴和鼻子,转身离开了窗口。

  啊,在我跟前不过三尺以外,就在这黑腾腾的房间里,有一团白惨惨、亮闪闪的东西,像是个人,却又不像是个血肉之躯的活人,站在那儿把身子直扭呢。

  那东西很高,看起来很高但是实际并不高,因为那东西不是站在地面上,而是凭空悬浮在那儿,脚跟地面至少有尺把的距离。那东西的脚——对,是有脚的,但是我说不出那脚是怎么个形状。那脚根本没有个形状可言,不但脚是这样,连腿和躯干、手和臂膀、头和面孔,都这样没有个固定的形状。浑身上下都在扭动,忽而膨胀忽而收缩,忽而绷大忽而变小,幅度都不是很大,但是始终变个不停。有时一条胳膊会钻进躯体里去,给躯体一口吞没了,一会儿却又钻了出来,就像给吐出来的一般。有时鼻子会往下长出去、长出去,一直长到那怪模怪样的张大的嘴巴前,一会儿又往上一缩,缩回到了脸上,跟那肉鼓鼓的面颊又一样高低了,可是一转眼却早又长了出去。有时眼睛会愈撑愈大,大到两只眼睛融合成了一只特大的巨眼,把上半张脸整个儿都遮没了,一会儿又缩小、缩小,缩到影踪全无,可是一转眼却又会在原处张开一双眼来。那腿时而是独腿,有如一个会打转的活动底座,时而却又一分为三,时而又复归为二。脸上的各个器官也罢,身上的各个肢体也罢,无不转的转,晃的晃,扭的扭,简直没有一时半刻的静止,所以也根本无法看清其大致的形态如何,本来的模样又该是如何。那就是一个人样的东西,浮起在地面之上,绿幽幽的脸一副怪相,好不吓人,白惨惨的皮啊肉的根本不像人皮人肉,在黑咕隆咚中都看得见,好像潮水一样能涨会落,一样动个不停,而且还一样是通体透明的。

  我明白了——我这时候已经明白了:我是吸进了那枯死的花那样的气味,才变得这样晃晃悠悠的。但是我见到了这么个东西,那却是想否定也否定不了的。这个东西分明就在我的眼前。我只要探出身去,手一伸就可以够着。分明就在我和门口之间,在晃荡,在扭动。我是不信鬼神的——可是不信又能怎么样呢?这个东西分明就在我的眼前,分明就在我的眼前,而且我可以肯定这决不是夜光漆之类造成的幻觉,决不是有人披了块白布在那儿装神弄鬼,我真是无可奈何了。我拿手绢紧紧捂住了鼻子和嘴巴,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连气也不透,恐怕连周身的血液都硬是憋住不让流了。一边是我,一边是那个东西,我就对着那个东西,站在原地寸步不让。

  那个东西开口说话了,不过我不敢说这话确确实实是我耳朵听见的,我只是觉得我似乎浑身上下一个激灵,就意识到对方说了这样一句话:

  “跪下吧,上帝耶和华的敌人,快跪下吧。”

  我这才一动,用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可是我的舌头比嘴唇更枯焦。

  “趁早跪下吧,受上帝耶和华诅咒的人,要不灾祸就要临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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