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农冲着司法官把牙一露,狂吼一声:
“这东西是你写的。”
菲尼把我手里的纸一把抢过去,看了一下,摇了摇头,哑着嗓子说:
“不,那确是她写的,错不了。”
柯顿还在一个劲儿叨叨:
“不。我当着上帝发誓,那不是我写的。那赃是我给他栽的,这我承认,可是也就这一条,再没有别的了。我回到家里就看见她这模样了。我向上帝发誓真是这样!”
“星期五晚上你在哪儿?”弗农问。
“在这儿呀,在家里守着呀。我还以为……我还以为他会……可那天晚上他没有来。我一直守到天亮,后来就上市里去了。我没有……”
治安官这时却大吼了一声,柯顿下面的话因此就一句也没有听出来。治安官挥着那女人遗下的信,嚷嚷的是:
“不是说在钝岬往南吗!我们都还等在这儿干什么呀?”
他一头冲出屋去,我们其余的人也都跟着去了。柯顿和罗利坐上治安助理的车直驶码头,弗农、治安官和我坐的是菲茨斯蒂芬的车。路不算远,一路上治安官哭个不停,膝头上是攥得紧紧的自动手枪,眼泪都扑簌簌落在手枪上。
一到码头,我们就下车改乘一艘绿白两色的摩托艇,驾驶员是个绯红面颊、淡黄头发的后生,名叫蒂姆。蒂姆说他不知道钝岬往南有什么私酒贩子的藏身洞,不过只要那里真有这样的藏身洞,他就不会找不到。在他的操作下摩托艇开得飞快,可是菲尼和柯顿还嫌快得不够。他们俩一起站在船头,手里紧握着枪,时而拚命向前探出了身子,时而又向后船大声叫喊,要驾驶员再把速度加快。
出码头行驶了半个钟头,摩托艇绕过了一个钝形的岬角,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钝岬了,到这里蒂姆便放慢了速度,把船向里靠过一些,里边近岸一带礁石突起,又高又尖。我们现在都用足了目力在搜索——在中午的烈日下睁大了眼睛看,看不了一会儿眼睛就疼了,可我们还是只顾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在岩石壁立的岸上我们两次见到有罅隙,可是兴冲冲靠过去一看,却发现都是浅浅的,不通的,里边根本没有什么藏身洞。
第三个罅隙乍一看去似乎更没戏,可是如今钝岬已是远远落在后边,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不能轻易放过。我们把船缓缓向那个罅隙靠去,近前一看,又是个不通的,就打算走了,叫蒂姆再继续往前开。那淡黄头发的后生还没有来得及掉转船头,一阵轻浪打来,把摩托艇又向岸边冲过去两三尺远。
船头的柯顿把半个身子都探到了船外,突然一声高呼:
“在这儿哪!”
他拿手枪冲个罅隙的一边一指,蒂姆让船又朝岸边飘过去一两尺。我们把脖子伸得长长的,看清了罅隙的那一边我们原以为是连绵不断的岩岸,其实却是一道极高极薄、边如锯齿的礁石,跟这一头的崖壁是不相连接的,其间有条二十英尺来宽的水道。
“把船开进去。”治安官菲尼命令驾驶员。
蒂姆望着那里的水道直皱眉,他犹豫了一阵,说:“开不进去呢。”
他这个意见得到了摩托艇的支持,摩托艇在我们的脚下突然一阵抖动,发出一种舌刮擦似的声音,刺耳极了。
“别管它!”治安官大声喝道。“只管开进去。”
蒂姆对治安官气汹汹的脸色瞅了一眼,就把摩托艇开进去。
摩托艇又在我们的脚下抖动起来,抖得也更厉害了,除了那刮擦声以外如今又多了一种开裂似的声响。不过我们终于还是进了那个口子,拐到了那道边如锯齿的礁石背后。
礁石背后是一个V形的死胡同,进口处有二十英尺宽,里面有约莫八十英尺深,两边都是高高的石壁,走陆路是绝对进不来的,走水路也只有走我们刚才的这条路方能入内。水道里水势好急,真像能把我们的船都掀翻了似的,可是水道到这死胡同的三分之一处就断了,其余的三分之二就是满地白灿灿的沙子了。只见有一只小船,船头就搁起在这沙滩的边上。船上没有人,四下也看不到一个人,这死胡同里看去似乎也不像有个能藏人的地方。沙地上有些大大小小的脚印,还有些空罐头,以及一堆篝火灰。
“是哈夫的。”罗利朝小船一摆头说。
我们的摩托艇就在小船的旁边靠上了沙滩。大家都一跃而出,蹬水上岸——柯顿走在前头,其余的人都散开在他背后。
真像从空中突然蹦出来一样,哈维·惠登的身影陡地就出现在这V形死胡同的尽头,脚踩在沙子里,手里端着一支来复枪。他那张浓眉大眼的脸上除了一脸愤怒还流露出无比的惊异,他高声嚷嚷时嗓音里也一样兼有这两种情绪:
“你这个混蛋,两面三刀……”他的枪声一响,后面半句话也就听不清了。
柯顿早已向旁边一闪,扑倒在地上。那来复枪的子弹差那么一点,总算没有打中他,却嗖的一声,在菲茨斯蒂芬和我的中间穿了过去,把菲茨斯蒂芬的帽边都擦掉了一层,随即又啪的一响,打在背后的岩石上。我们四把枪一齐开火,有的还打了不止一枪。
惠登两脚朝天,往后便倒。等我们赶到他身边,他早已没了气——胸部中了三枪,还有一枪打中了脑袋。
岩壁里有个洞穴,洞口极窄,洞身较长,呈三角形,由于洞口是斜的,所以我们原先没有看见。我们发现嘉波莉·科林森就蜷缩在洞底的角落里。洞里有几块毛毯,铺在一堆干海草上,还有一些罐头食品、一盏提灯,此外还另有一支来复枪。
姑娘那张小脸蛋儿满脸通红,有发烧的迹象,一开口声音都发了哑:看来是着了凉,肺部受感染了。她惊恐过度,起初连象样点儿的话都说不上一句,看上去似乎已经不认识菲茨斯蒂芬,也不认识我了。
我们来时乘的那艘摩托艇已经不能再用了。惠登的那条小船载人超过三个的话,要在那样的海浪里穿行又怕安全没有保证。所以当下就由蒂姆和罗利先乘这条小船去凯萨达,再开一条大些的船回来接我们。一来一回得花上一个半钟头。他们走后我们就做姑娘的工作,极力安慰她,要她放心:我们都是她的朋友,现在她已经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了。渐渐的,她的眼神似乎不是那么惊慌了,呼吸不是那么急促了,指甲也不是那么死死掐着手心肉了。做了她一个钟头的工作,她终于可以回答些问题了。
她说她一点都不知道星期四晚上惠登打算要绑架她的事,也一点都不知道埃里克给我打电报的事。星期五晚上她一夜都没睡,一直在等他散完步回来。到天亮还不见他回家,她急疯了,就出去找他。她找到了他——跟我见到的一个样。她就回到屋里,打算要自杀——想一枪了结自己的性命,也了结了她这身上的祸祟。
“我干了两次,”她声音轻得像耳语。“可是总下不了手,实在下不了手啊,我真是太窝囊了。我刚想要下手,枪口却总会对不准自己。第一次我打算打自己的太阳穴,第二次想打自己的心口,可是我始终没有这个勇气啊。每次刚想要扣动扳机,我这枪口就自会往旁边一偏。第二次没有干成,我连再试一次的勇气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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