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这只是你不这么认为而已。”
“这也不是你能决定的吧!”
“决定的不是我,是法官。我只是主张这种理解方式是正确的。”
“为什么?”
“为什么?”
“我问你,你为什么做我的律师?我是个杀人犯,我干了坏事啊,不管从什么方面来看这都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不管作什么努力怎么想办法都是改变不了的。时间无法倒流,亚佐美也不会复活。要减轻我的罪,到底有什么意义?”
“我……”
“我讨厌你这种态度!”我提高了声调,“说什么罪犯罪犯,没错,罪犯是触犯了法律的人,所以要受到惩罚,这是没办法的。虽然没办法,但你犯的罪是多大就是多大,犯不着这么低三下四得过了头!好好反省、好好赎罪的话,并且不再犯错误的话,就堂堂正正地挺起胸膛来。真诚地忏悔自己的罪过,与一味地卑躬屈膝是不同的!”
“我可没有低三下四。”
“你怎么没有?你啊,再这么下去,就会被当成一个没有动机却杀害了与自己无关的女性的男人啊!那可是精神异常的‘变态杀手’。但是我所见到的你很正常,是个正经人。”
“是正常还是异常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你能明白道理,你能理解我说的话,用自己的思想去理解体会,我们的对话能成立。你能很好地进行判断,可以没有任何阻碍地过社会生活。虽然你自己总说自己是笨蛋是垃圾废物,但你是个正经人,渡来先生。这不是知识和教养的问题,你……”
“我不是什么正经人,”渡来说道,“也没过什么社会生活,我只是生活而已。”
“你不是能生活吗?也许你认为自己不适应社会,但社会并没有排斥你啊。你听着,渡来先生,你是善良的。我因为工作的原因见过许多人,比你低级得多的人多得是,与学历、头衔没有关系,而是做人的等级。”
“然后呢?”
“什么然后?”
“我是问你为什么要替我辩护哦,能赚钱?”
“赚钱?我吗?我是国选律师,是国家为没有经济能力请律师或因为某些原因没法委托律师的被告而指派的律师。”
报酬——很低。我做这份工作并不是为了钱。
“我原来是涉外律师,专门搞企业法务的。虽然国内案件变多了,现在涉外这种说法也不怎么常见了,总之我就是主要负责企业的海外案件。现在已经完全没在做了,现在的收入是当时的百分之一哦,怎么可能赚钱?”
“那为什么要做这个?”
“你知道吗?不守法是不对的,不管任何人说什么都是如此。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所在。我们不能不遵守法律,绝对不能……虽然不能……”
但并不是遵守了法律就行了。
绝对不是。
“我第一个负责的刑事案件审判,也是杀人事件。不,我认为判断为业务过失致死是比较合理的,我这样主张的,到现在我也坚持这样认为。但是,当时舆论哗然了。”
“舆论哗然?”
“受害人是孩子。三岁和五岁的兄弟俩,而且还是很可爱的孩子。为杀害可爱孩子的大罪人辩护,想要减轻这种恶人的罪行……当时各种指责都往我身上飞来。我可是真的被人用石头扔过,还有恐吓电话打到我家来。”
——为了钱什么都肯做吗?这个坏人!
——要帮助坏人吗?还是个律师?
——这样你和杀人犯不是同罪吗?
——考虑考虑受害人家属的心情吧!狼心狗肺!
“为了钱?大错特错!而且,那两个被杀死去的孩子生前都一直遭受着严酷的虐待。越是调查,就越发现,他们是在多么悲惨残酷的环境中长大的。父亲吃喝嫖赌,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顾,在那之前一直没出什么事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即使如此……
“这些事情与案件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受害人是怎样被养大的,与案件本身没有关系。孩子们的父母积极地在媒体上露面,扮演着失去孩子的悲哀夫妻的形象。那其实是在演戏,他们背地里却拿着保险赔款,到处玩乐去了。”
——受害人家属就不能去玩吗?
——不能给孩子投人寿保险吗?
——又不是我杀了孩子。
——比起这些事情,你不要妨碍我为他们报仇才是实在的。
——那个男人会被判死刑吧。
“拿了赔款后,那对夫妇立马分了钱离婚了。碍事的孩子不在了,一身轻松啊,可是世人不这么看。”
说什么一下子失去了两个宝贝孩子,夫妻的联系也被切断了,就一直重复着这样的戏码。
舆论不管怎样都会把这两个人塑造成悲情人物,这样更容易获得别人的理解。
而当事人们,也选择随着这个势头走——这样对自己有利。
那些家伙沉迷在身为受害人家属的遭遇中。
“我帮忙辩护的那个人生活很苦,母亲卧床不起,妻子也是体弱多病。他自己也是没日没夜地工作,疲劳过度,他的公司也很明显违反了劳动基准法。”
但是……
“人们认为这些都不重要。那个人被迫长期连续劳动,已经到达极限了。到达了极限,结束工作后,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了事故。没错,是事故,但是最后却成了不是事故。”
“为什么会这样?我不明白,是交通事故吗?”
“对,是交通事故。虽然是回家路上,但也是工作上的过失致死。劳动负荷过大,雇用方也有责任。但是,他正好刚刚辞职了。”
“什么?被辞了?”
“不是。”
再多干点儿,提高效率,不满意的话就走人吧——这些话一直围绕在他耳边。似乎他体力上也承受不了了,错误也变多了,在单位上受到的指责也越来越多,于是,他最终崩溃了。
他自己判断再继续工作的话会出危险,在那种状态下没办法再开车了。作为一名驾驶员,这是正确的判断。
但是,公司不让他停职,不让他休假,甚至不让他休息,所以……
“那个男人是自己辞职的,就在事故发生的早晨。如果是解雇的话那就是不当解雇,但是他是自己辞职的,公司坚持事故和自己无关。那家运输公司,只不过是不想承担责任而已——如果这说得通的话,事情就会变成——至少不是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故。”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愚蠢的说法根本行不通,但最终却不认为是事故,也没有追究雇用方的责任。
“影响结果的关键是他的证词。那个男人作证时说,当时人很迷糊,觉得随便怎么样都无所谓了,也无法判断红绿灯的颜色,明知道有孩子在还是冲上去轧过去。但是,这不是真的。他是因为自己犯了罪而备受良心折磨,十分痛苦,以至于神智都不清楚了,所以他才说是自己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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