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竞,做个有情有义的人没什么不好,不过别忘了对方是谁,他是个罪犯,一想到他把你害得那么惨,无论他说多么动听的话,我都不会原谅他,他死有余辜。”莫兰恶声恶气地说。
“他没有欺负你吧。”他忽然很紧张地抱着她问道。
“他没有。”莫兰觉得陈远哲好像只是在试探她对高竞是否忠心,想到他那双漂亮又邪恶的眼睛,她现在还觉得浑身发抖,她决定忘掉刚才的事,于是仰头望着他,柔声道,“我们去吃夜宵吧。”
“好,我想吃火锅。”高竞的情绪渐渐好起来。
“火锅?你不嫌热吗?”莫兰笑问。
“越热越好。”他欢快地说着瞄了她一眼,“最好夜宵之后再来点实质性的奖励。”
“到时候再说吧,我的英雄。”莫兰拉着他的手往小区外跑去。
31风的预谋
陈远哲被捕后,高竞便向上司坦白了自己跟陈远哲之间的恩怨,上司同意他暂时离开这个案子。两个星期后,高竞得知陈远哲在医院里用牙齿咬断自己手腕上的静脉自杀了。
几天后,高竞收到了陈远哲在医院里写的自白书,在这份名为《风的预谋》自白书中,陈远哲详细叙述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杀人过程。虽然整个故事充满血腥和疯狂,但陈远哲怪异超常的人生际遇,还是让高竞唏嘘不已。有时候,他真不知道是该痛恨这个嗜血成性的杀人恶魔,还是同情这个不幸误入歧途的小弟弟。
他想,也许两者皆有吧。
《风的预谋》
我的犯罪纪录一直可以追溯到我的少年时期,由于牺牲品的人数众多,而他们的死多半跟我异常复杂的人际关系密不可分,所以我只能一一说明,但愿这样可以更清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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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预谋(86)
作者:鬼马星
我的父母
我13岁那年,我爸爸在一场争吵中杀死了我妈妈,后来他自己也撞车身亡。爸爸杀死妈妈的时候,我躲在箱子里通过一个小方孔目睹了一切。我那天本来在小屋练琴,但我的钢琴教师趁我练琴的时候溜出去了,他经常在教琴的时候不知所踪,所以他并不知道我曾经离开过小屋。他作证说一直跟我在一起,其实是说了谎,但我们两个都没有戳穿对方。
这世界上也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父母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这事跟顾天有关。我那时候我还很小,对女人的认识相当浅薄,在我眼里,妈妈就只是妈妈,我从没意识到她也是一个女人。她那时候经常把顾天约到家里来,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我只知道他们看上去很要好。有一天,我躲在小箱子里,看见顾天把一颗小药丸放入了妈妈的杯子,于是那天下午,妈妈就变得很疯狂,我看见她跟顾天抱在一起。
这事发生了好几次,我对他们抱在一起的情节并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顾天放了什么东西在妈妈的杯子里,我知道那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不好,至少妈妈听了我的小报告,并不生气,她只是警告我以后不准再躲在箱子里,更不准把事情告诉爸爸,我照办了。但后来爸爸还是知道了这事,我想有些事恐怕很难不让人知道,于是事情就发生了。
我跟顾天
我父母死后,我记住了顾天的这张脸,我打算找机会报复他,我知道他有个5岁的儿子,他非常疼爱这个孩子。
我从萧展那里学到撬门的技术后,有一天晚上,就偷偷溜进了顾天的家,我知道他跟他的老婆那天到外地去了,这是他前一天自己告诉我的,他对我向来非常友善,毫无防备。是啊,谁会防备一个年仅13岁,看上去身体瘦弱,天真无辜的少年呢。那天晚上,我把小孩骗出顾家,说要帶他去找妈妈,我帶着他乘上了长途汽车。为了不让别人认出他,我给他准备了一顶大大的帽子遮住了他的脸。后来,我把他帶到我早已经看准的那口枯井边,用一块石头先砸碎了他的脑袋,然后把他推到了井里。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杀人,但很奇怪,我的心情从头到尾都很平静,我在井边一直守候到天亮,直到确认那孩子再也不会醒过来才离开。我临走前往井里扔了大量的稻草,并洒了一些从顾天那里偷来的药粉。顾天经常用小猫小狗做毒物试验,所以他研制了一些特别的药粉,有一次,他对我说,只要洒了这药粉,就可以掩盖尸体腐烂的臭味。在干这件事之前,我从他那里偷了一些。想来真是莫大的讽刺,就是他自己研制的药粉,使儿子的尸体过去那么多年都没有被发现。写到这里,我不得不赞叹一句,顾天的确是个制毒天才。这大概就是我虽然厌恶他,却又一直跟他保持联系的关系吧。
后来我还常常去他那里找他,有时候也帮他试药,我甚至还帮他写文章向《毒物科学》投稿。我喜欢写东西,我借这机会还把风的故事写了进去,看见故事变成了铅字,我真开心。当然里面的毒物知识都是半真半假,顾天给了我一点资料,有时候,我也把我们试药的段章写进去。那段时间,我跟顾天的关系很不错,我曾经还跟顾天说起故事中被袭击的g的真实身份,他为我的偏执十分吃惊,那时候他没想到有一天g也会成为他的仇人。
顾天被抓前,我终于把我杀死他儿子的事告诉了他,我什么都没说,只是让他看了我手心里的纽扣。我没想到顾天后来会把g送到我面前,那时候我已经跟g失去联系好一阵子了,他的到来让我无比兴奋。我想顾天这么做无非只是想看到我跟他自相残杀,他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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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萧展
13岁那年,我认识了萧展。他当时是个英俊落拓的中年男子,有着漂亮的脸部轮廓和修长的手指,虽然良好的外形的确令我心生好感,但他最初吸引我还是因为他高超的偷窃技术。我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亲眼目睹他轻松地偷走了三个人的钱包,他灵活的手部动作让我惊叹不已,于是那天我就跟着他下了车,并一路跟他回了家。
萧展住在一间简陋的公房里,他对我的不期而至十分惊讶,而我接下去的请求更让他不知所措。
我对萧展说,我想学偷窃技术。我让他看了我的手,我对他说,我从6岁开始练钢琴,我曾经得过奖,我的手跟你一样灵巧。我还记得他当时看着那只手的目光,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好多年后,我才想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我想那个词是,欲火中烧。虽然,当时我并不了解代表的真实意义,但这个人的目光已经让我知道,他会为我做一切事。
我认识萧展的那年发生了很多事,我生平第一次杀了人,还生平第一次在性的世界里遨游了一番。自从我把他帶到枯井边,向他坦白我杀人的事后,他就对我另眼相看,一方面他有些害怕我,另一方面却又被我深深吸引,他称我小恶魔,开始有意无意地总想触碰我的身体,一会儿摸摸我的头发,一会儿又想拥抱我。后来有一次,我们终于在公园的草丛里粗暴地好了一回。对我来说,这滋味一点都不好,我讨厌被入侵的感觉,而且我喜欢干净,但整件事给我的感觉却是污秽不堪。后来,他又两次在他的房间强暴了我。我痛恨这种事,这个人说这是他的爱,我不明白为什么这种爱让我如此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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