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流不止_[日]岛田庄司【完结】(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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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曾经找到警方,央求他们别再隐藏指纹这类证据,让他们把所有证据都上交法院。然而这一切全都是白费心机。警方的人告诉我根本就没在现场发现那种东西,就算有,也早就被销毁掉了。最后,最高法庭在昭和五十八年(一九八三年)进行了最终判决。”

  说到这里,女人低下了头。最高法庭的判决究竟如何?吉敷的兴趣被勾了起来,静静地等待女人继续往下说。

  “最高法院也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我丈夫的死刑依旧未能得到改判。”

  吉敷默默地点了点头。

  “尽管如此,我却还是不死心、不想放弃。我决定去央求律师,让他以审判有误为由请求法庭重审。然而就像我刚才说的,重审的大门绝非轻易就能敲开。从昭和六十三年(一九八八年)起,我不断地通过律师提出重审。这一次,法院让我拿出能够证明之前审判有误的铁证。

  “这期间,《盛冈日报》的记者和当地一些作家给我提供了不少支援。但因为这不是件妇孺皆知的大案,所以他们不能把它写成报道,向整个社会展开呼吁。

  “接连几天,记者都陪着我去拜访那个说曾在案发当天看见我丈夫出现在伐木场附近的人。吃了很多次闭门羹,但我依旧坚持拜访。最后对方终于坦诚相告,说他当时遭到警方的暴力威胁,无奈之下才撒了谎。他和他妻子曾组织卖淫活动,警方手里握有他们的把柄,他们只得答应警方提出的交易。我说服他当着律师的面写下供述书,准备日后作为呈堂证供,上交给法院。到平成四年(一九九二年),

  前前后后我已经申请过三次重审,法庭才终于同意进行重审申请审查,调查该案是否需要重审。就在我以为终于要敲开这扇大门时,律师却在第二年告诉我,重审的请求被法庭驳回了。据说是因为警方再次要挟那名证人,让他签下了当时的确曾看到过嫌疑人的供述书。如此一来,之前我提交的难以撼动的铁证便不复存在了。我再次跑去找他,哭着央求他们,没想到对方反过来央求我放过他们,说再这样下去他们就得关门大吉了。

  “到头来他们还是不愿答应我。无奈之下,我只得对这对伊达夫妇提出控告。然而官官相护,检察官对他们不予起诉。虽然检察审查会认定起诉要求合理,并劝告过检察厅,却遭到了检察厅的无视。平成七年(一九九五年),我第四次提出重审请求,再次遭到驳回。平成八年(一九九六年)伊达夫妇终于答应签下未曾看到我丈夫的证词供述书,我第五次递交法庭申请重审。现在,法院终于对重审申请展开了审核。”

  不知何时,吉敷已被这个女人婆婆妈妈的控诉吸引住了。尽管吉敷并不清楚其中的细节,但如果她刚才所说完全属实,那她这辈子的确够辛苦的。从二十多岁到六十多岁,这段漫长的人生全都浪费在了一场审判上。而这一次对重审大门的敲打,最后得来的或许还是空手而归。

  既然案件发生在昭和三十三年,算来至今已经过了三十九年。那么,眼前的女人今年已经六十七了!一审花了九年,二审又花了六年,估计重审这扇大门也不会那么容易敞开。虽然说起来有些不近人情,但这就是现实。如果重审大门能轻易开启,死刑也就很难执行了。

  4

  女人如同一直在对吉敷一个人倾诉。不过如此认为的也只有吉敷一个,女人或许根本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吉敷一直静静地坐在女人右后方的长凳上聆听,自己是否进入了她的视野都让人怀疑。在她的意识里,应该是在向没有半个人影的空气讲述吧。

  “案子的重审申请终于开庭了,但我们手里缺乏新的证据。要让重审的请求通过,就必须拿出一些说服力更强、更加无法撼动的新证据来。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手中依旧只有伊达夫妇提供的证词。如今伊达夫妇年事已高,法庭能否全盘采信他们的证词这一点都值得怀疑。人老了难免会犯糊涂,说的话有时甚至会前后矛盾,只要警方稍稍威胁一下,他们就有可能更改证词的内容。

  “但是,如果我们能在重审申请中获胜,让法院对案件重新展开审讯,就等于是赢了。因为重新开庭审理这一决定就意味着对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然而,我们手里什么都没有,遗留在现场的指纹之类的证据又被隐匿于尘土之中,不见天日。我丈夫的外套、家里的菜刀,还有被认定为凶器的刀子,这些东西全都没再出现过。如此一来,我丈夫就很有可能会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而被杀掉。实际上,眼下针对我丈夫的死刑随时都有可能执行。以前也曾出现过在提出重审要求的过程中,被告被执行死刑的实例。因此,我现在的请求……”

  说到这里,女人突然停住了,并好长时间都没再接着说下去。吉敷不禁纳闷,她这究竟是怎么了?看样子,她并非是因为心中感慨良多而哽咽难言,因为她之前说话时的语调是那么地平静。女人沉默不语的呆站了足足五分钟之久。吉敷看着她,只见她晃晃悠悠地后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放着手提包的长凳上。后退的时候,她一直没有看身后。

  或许是说累了吧,她一直坐在长凳上,久久不曾挪动,完全陷入呆滞状态。刚开始,吉敷还在怀疑她的脑袋是否有些不大对劲儿,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她的话虽然让人听得一头雾水,但从道理上来讲完全能说得通。而且她对那些专业审判用语的理解都非常准确。

  这样一个正常人独自跑到日比谷公园里对着空气演说,她到底想干什么?

  “你的请求是什么?”吉敷稍稍提高了些嗓门,问道。

  女子猛地把脸转向右后方,盯着吉敷看了好一会儿。半晌,她冲吉敷轻轻地点了点头,脸上却不见丝毫笑意。

  吉敷也以点头回应。她应该认出了吉敷,没有一下子就认出来,并不是因为忘记了,而是眼睛不好的缘故吧。

  吉敷心中暗忖,猜想对方或许会反问自己是否听到了她的演说,但女人一句话都没有说。仿佛嗓子用到了极限,只得沉默不语。如此一来,就只能由吉敷主动发问了。

  “想为你丈夫伸冤,是这么回事吧?”

  话虽这么说,但其实吉敷并不相信这是件冤案。虽然女人的执著令人感动,但盲目相信亲人是蒙冤受屈的例子实在太多。尽管事实上真有冤情的例子也并非完全没有,却并不算多。至少吉敷是这么认为的。如果对每一个被捕重犯亲属的话都信以为真,随随便便答应他们的要求,那么犯下重案、量刑较严的人就都会高声喊冤,社会秩序将变得混乱不堪。

  “是的。”女人点了点头。

  “你能在法庭上证明他的清白吗?”吉敷问道。

  “能。”女人立即回答。

  “你打算怎么做?”

  “曾说在案发当天看到过我丈夫的伊达夫妇已经同意出庭作证,证明自己当年曾受警方威胁,而在法庭上撒了谎。”

  这话在吉敷听来是如此地刺耳。的确,有些警察会采用这种卑劣的手段,但并非时时如此。听到这样的事,那些喜好打抱不平的人或许会立刻拍案而起,说这些全是警方捏造的事实;可如果事后得知抓获的人的确就是罪犯,他们又会马上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所谓的罪犯,是不可能一边和你喝茶闲聊,一边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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