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流不止_[日]岛田庄司【完结】(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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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警察究竟抓着什么把柄,能要挟那对夫妇做如此恶劣的伪证呢?”

  “伊达夫妇经营着一家兼营住宿和餐饮的小旅馆,名叫‘伊达屋’。早年曾组织一些年轻姑娘在店里卖淫。”

  “你这么说有证据吗?”

  “这件事当地人都知道。”

  “这可不够。你得拿到曾在那里卖淫的女子的口供,或者曾在那里消费过的男人的证词,亦或是能够证明确实存在卖淫行为的其他证据,比如账簿之类的东西。”

  “都是许多年前的事了,那些东西早就找不到了。”

  “许多年前?具体是什么时候?”

  “案子是昭和三十三年发生的。”

  “审判的时候,账簿之类的东西都没在法庭上出现过吗?”

  “嗯,没有。一审的时候,伊达夫妇还没出庭作证呢。”

  “也就是说,目击证人是二审时才出现的?”

  “是的。不过当时我还不知道伊达夫妇是在撒谎。不,我知道他们是在撒谎,但还没弄清警察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威胁伊达夫妇的。”

  吉敷觉得言之有理。

  “当时律师怎么说?”

  “当时那名律师姓本井,原来曾是检察官,因此他的思想和检察官一模一样,完全不相信被告说的任何一句话。”

  “不是说有些律师一听到冤假错案就血脉贲张吗?”

  “那是现在,如今的律师中的确存在这样的人。而当时的风潮正相反,认为一旦和冤假错案扯上关系,这名律师就一辈子抬不起头来,还会被同行排挤、疏远。所以,本井律师并不想让我丈夫的案子成为一件冤案。我听说他曾对我丈夫说;如果他在法庭上说上诉书里有假的话,这件案子他就再也不管了。”

  吉敷不知该说些什么好。莫非当年的司法界当真有那么一股风潮?还是说,所有这一切都是这个女人精心编造的谎言?在这一点上,吉敷还没有足以判断真伪的证据。

  “那么,你丈夫当时是否认罪了呢?”

  “认罪了。”

  吉敷不禁叹了口气。

  “认罪了啊?那这样一来——”

  “那是被严刑拷打逼出来的。是不得已的选择。当时我丈夫身患重病,他们却还接连几天对他拳打脚踢……”

  “《刑事诉讼法》有规定,警察是不能轻易对犯人进行拷问的。

  嫌疑人拥有保持沉默的权力,同时还可以把律师找来。”

  “那是新的《刑事诉讼法》,旧的《刑事诉讼法》里没有这条规定。”女人说道。

  “可你丈夫的案子不是昭和三十三年发生的吗?昭和二十几年的时候,全国就已经改用新诉讼法了啊。”

  “刑警当时根本没有告诉我们这些事。别说什么新的旧的了,我和我丈夫就连什么是《刑事诉讼法》都不知道。不光这些,记得当时他们就连逮捕令和搜查令都没让我们看过,简直就是非法拘捕。”

  “如果情况当真如此的话,那确实可以算是非法拘捕。不过到了法院之后,他们就拿出逮捕令了吧?”

  “他们手上没有半点证据,根本就拿不到逮捕令。可惜我们当时连‘逮捕’是啥意思都搞不清。大半夜的突然被他们从床上拽起来,我丈夫吓得魂不守舍,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或许她说得没错,这世上真的存在胆敢无视《刑事诉讼法》、强行逮捕、审问的刑警。不过至少吉敷自己从未做过这种事。

  “到了警局之后情况更糟。那天外边下着大雪,他们半夜把人拖进警局就不管了。过了一会儿,一群人过来对他又推又打,还一直吼个不停。”

  “不会是在警局外面的大厅里吧?”

  “不,在姬安警署内的审讯室里。”

  “屋里没有暖炉吗?”

  “有暖炉,但放在刑警们那边。炉子上还烧着酒呢。”

  “怎么连这种事你都知道?”

  “那些警察,每个人都在喝酒,醉眼蒙眬的,不时发出下流的笑声,仿佛把拷打逼问我丈夫当做一件开心事似的。其间他们连一句‘你有权保持沉默’或‘你可以去找律师’之类的话都没说过。当时新的《刑事诉讼法》刚出台没多久,他们就佯装不知,依旧沿袭旧时警察的习惯。”

  “这一点我倒是可以理解。不过,逮捕拘留了嫌疑人之后,警方必须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明确其罪行。你丈夫是不是被捕之后就立刻认罪了?”

  “没有,不过他们先给他随便安了个罪名,说他涉嫌盗窃附近酒馆里酒客的钱,要慢慢展开调查。”

  “你丈夫案发时在做什么?有不在场证明吗?”

  “当时他在北上川河边。”

  “从几点到几点?”

  “整个下午都在那里,一直待到傍晚五点半左右。”

  “案件具体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傍晚四点到五点之间。”

  “那时候天应该还亮着吧?”

  “嗯,不过那地方在山里,四周荒无人烟。”

  “具体是哪年哪月哪一天?”

  “昭和三十三年的十二月九日。“

  “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九日……是件什么案子啊?”

  “一户住在山里、以伐木为生的人家全部被杀。”

  “一共死了几个人?”

  “大大小小总共三口。一对夫妇和一个还很年幼的女孩。”

  “三个人!那可不是件小案子。被害者叫什么名字?”

  “姓河合。男的叫河合民夫,他的妻子叫阿岁,女儿叫弘子。我丈夫生性胆小懦弱,根本做不出那种事。”

  “河合民夫一家三口被杀惨案?这名字我以前似乎在哪儿听过……案子是在哪里发生的?”

  “盛冈。”

  “什么?盛冈?”

  吉敷大吃一惊,向前探出身子。

  5

  “原来是恩田事件!太太您是姓恩田,对吧?”吉敷说道。

  “没错,我丈夫叫恩田幸吉。”

  “这样啊……现在法院正在进行重审申请核查?”

  这件案子之前吉敷也曾有所耳闻,其实只要是和司法界稍有关系的人,没有哪个不知道这件案子的。虽然身为刑警,但吉敷对冤假错案这类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听说过恩田事件,这不得不说是场奇妙的相遇。不过考虑到如果直接告诉对方自己听说过这件案子的话,或许会对自己不利,因此吉敷决定一言不发。

  吉敷之所以会知道这件案子,或许是因为案发地点在盛冈。此案并没有出名到全国上下妇孺皆知的地步,但只要是盛冈出身的人,基本都听过。吉敷的妻子老家在盛冈,但有关这件案子的情况吉敷却并非是从妻子那里听说的,而是在工作中从同事那里了解到的。这一件发生在妻子年幼时所居住的老家的案子,一下就勾起了吉敷的兴趣。但吉敷一直没有去了解详细情况,也从未和妻子通子谈论过这件案子。或许她对此案子根本一无所知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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