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嗳,刺激一些,才有趣味嘛。”
校尉的脸如同雷雨前的天一般黑了起来,两道浓眉也拧成了一股绳:“少来!”
“那么,找出真正的死因——这理由如何?”
“为何不先知会我?”
“假如我告诉你,你会允我这么做吗?”
“当然不!”尉迟方几乎是咆哮着说,“从来死者为大,毁人尸体事关律法,被知晓是要杀头的!”
“可以把我送官追究。”屋子的主人安然盘坐,眼皮也不抬。
“你!”
“大唐律例,不出首者与人同罪。若不举报,你我便是同谋。”
呼地长出了一口气,尉迟方坐倒榻上,双手捧住了头。对这人胆大妄为、得寸进尺的无赖态度,他简直一筹莫展。
室内一时静了下来。李淳风瞥了一眼对方,忽然目光闪动:“想知道那人是如何死去的吗?”
“不想!”校尉毫不考虑地冲口而出,紧接着又回过神来,“他是怎么死的?”
一丝微笑出现在李淳风的嘴角,却没有揶揄之意:“用银针试探,血液无毒。脏腑完好,心脏也甚是强韧,但切开之后,左侧色呈灰白,并无血流痕迹,却有青紫瘀斑。”
“……什么意思?”
“是心血骤停之像。心为神窍,七情六欲动乎其中,大悲大喜、大惊大怒,均可令心血暂停。”摇了摇头,酒肆主人道,“但此人显然不属这一类,倒像是心络在极短时间内突然断裂。”
“不明白。”
“伸手。”
虽不明白他想干什么,尉迟方还是老老实实伸出了左手,而对方也毫不客气地抓住他的上臂某处,猛然一捏。
“哎!你干……呃干……干什么?”
李淳风一使力,他便不由自主一跳,前后三次,话也就顿了三次。
“抱歉,”李淳风放开他的手,脸上却没有丝毫歉意,“《黄帝内经》有《灵枢》之章,述及人身经络。一个康健的正常人,周身经脉自然通畅,比如我方才按压你的郄门穴,气机阻滞,便造成身体反射。”
尉迟方悻悻然抽回手,揉着酸麻的手臂:“那又如何?”
“倘若对某些特殊穴位施以刺激,确实可能使经络阻断,心智迷失,进而操控人身。这一点内经中并未详细记载,亦有人认为,流传下的《黄帝内经》已非原本,原书中有此章,但因为担心被心术不正之人利用,特意将之删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直到战国时,出了一位名叫秦越人的神医,时人对其医术推崇不已,以扁鹊呼之。甚至说他有起死回生之术,但对于此人师承,却无人知晓。
“直到秦灭六国之时。始皇大军攻破齐国宫城之后,在宫中寻到一张经络图。一看之下,不免吃惊:图上标示的除正脉之外,竟然还有奇脉,和流传于世的经络图迥然不同。此图正是扁鹊所留,据说,那就是《灵枢》中灭失的断章,其中包含了控制经络的术法,称为傀儡术。”
“傀儡……术?”
“不错。始皇那时刚刚一统天下,为绝后患,收缴天下兵器集于函谷关,铸成十二尊铜人,又将此图铸在其中两尊之上,深藏于阿房宫内,轻易不让人见。”
“这铜人是否还在?”
“东汉董卓当政,为敛聚金银大肆铸钱,以至铜材奇缺,不得不将其中十尊铜人熔化。独独留下两尊,正是那经络铜人。然而铜人之劫尚不止于此,百年之后,剩余的两尊铜人也被前秦苻坚夺去销毁,从此灵枢经络图的下落再也无人得知。”
如果在此之前,校尉必然会将这一番言论斥为胡说八道,但是回想两人相识以来种种经历,他不免对此人生出敬重佩服的念头。尉迟想了一想,谨慎道:“李兄如何知道这些?”
“凡人皆有所好。李某的癖好便是搜集世间有趣之事。人生百年如此漫长,若没些闲事打发光阴,岂不太过无聊?”
“这爱好倒真……”尉迟想了半天不知如何形容,只好说道,“倒真……与众不同。”
“过奖。”李淳风不动声色地捏开一颗花生果,“其实除此之外,在下也有些爱好与别人一样。”
“比如说?”
看了看一脸好奇,夹杂了些许敬畏的校尉,酒肆主人用至为诚恳的语气说道:“比如说,银子。”
“……李兄!”尉迟满脸都是被捉弄之后的懊恼神色。
见状,李淳风哈哈大笑起来:“好好,闲话不提。尉迟可愿意陪我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
“赴约。”望着一脸困惑的校尉,李淳风笑道:“不过不是我的约会,而是你的。”
“对不住,柳姑娘去了孙司马府上,今日不能奉陪了。”
说话的少女十四五岁模样,应答口齿伶俐,神态远比同龄孩子成熟得多,虽然年幼,竟已有些许妩媚风情。二人此刻正在明翠阁前,所要寻访的正是前日在集市上险些为惊马所伤、后来又被尉迟方搭救的歌姬柳五娘。与长安城中烟花教坊相比,此处可称为风雅之地,连应门的小婢也谈吐不俗。尉迟方是直性男儿,闻言便道:“既然如此,那就改日再来拜访。”
他刚想转身,岂料却被李淳风一把拖住,惊诧之下,却见李淳风眨了眨眼,转头向女童说道:“可惜可惜,我等是慕名而来,这位尉迟大人对柳姑娘渴盼已久,朝思暮想,寤寐求之,倘若不能一睹芳容,只怕就此相思成疾。”
“什……什么?!”
“哎呀,知好色而慕少艾,实乃人之常情,尉迟也不必隐瞒了。”李淳风对校尉的狼狈之状视若无睹,继续说道:“可否通融,容我等到柳姑娘房中等候?”
“这……”女婢迟疑了一下。校尉气宇轩昂,年少英武,却有一种忠厚正气,迥非风月场中浮浪子弟形象;另一人潇洒温文,笑容可亲,令人一见之下顿生好感,想来两人都不是歹人,便请道:“好吧,我带你们去她那里。”
暗香细细,暖意融融。闺房不大,一张珠帘隔开内外,陈设算不上奢华,却雅致舒适。墙边挂着一张木色斑斓的古琴,临窗一榻,随意铺陈着银狐皮的坐褥。几案上一只白色瓷瓶,插着数枝红梅,枝干横斜散逸,如同丹青妙笔所绘。另一墙上挂有一幅字,笔力虬劲,仿佛要破纸而出,当是男子手笔。
尉迟方正襟危坐,形貌局促。他自幼跟随叔父,后来入了勋卫府,习武当差之余,多半是与同僚饮酒,偶尔也去赌场掷两把骰子,这种风月场所却极少涉足,更不必说女子闺房中。鼻端闻到熏香之中夹杂着淡淡脂粉香气,他颇涉遐思,又有些不自在。李淳风却毫不在意,斜靠几上,随手拈起桌上糕饼放入口中,便像是在自己家中一般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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