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之助这个男人年约五十岁,身材高大,面色潮红,一双眼睛滴滴溜溜地转个不停。
看来佐武魁梧的体型和高傲的态度,完全得自寅之助和竹子的遗传。
和寅之助相形之下,幸吉的体型就小得多了,他肤色白皙、一脸和善的样子,但是他那双眼睛也转个不停,一肚子的坏点子完全表露无遗;还有,他那薄薄的双唇,总是露出皮笑肉不笑表情。
现场刹那间变得十分宁静,但松子尖锐的声音很快就划破这份静谧。
“佐清,摘下你的头罩给大家看看。”
闻言,佐清戴着头罩的头震动了一下,过了一会儿,他才颤抖地举起右手,慢慢拿下头罩。
摘下头罩后佐清的脸——哦!那是一张多么怪异的脸啊!整张脸的表情就像冻住一般,跟死人的脸没什么分别。
“啊!”
小夜子尖叫了一声,而在场的每个人都大吃一惊;在一阵尴尬的沉默后,传来松子歇斯底里的叫声:
“佐清的脸受到很严重的创伤,所以我才叫他戴上这个面罩,这也就是我母子俩之所以滞留在东京的原因。我在东京找人做了一张和佐清以前的脸一样的面具。佐清,把面具掀开一半。”
佐清颤抖的手指滑向下颚,微微掀开那张面具……
“啊!”
小夜子再度发出一声惨叫。
金田一耕助也因当时的气氛太过怪异,一双膝盖颤抖不已。
只见制作精巧的橡皮面具底下出现一个和面具一模一样的下颚和嘴唇;但是当面具掀至鼻附近的时候,小夜子又第三度发出惨叫。
因为佐清的脸上并没有鼻子!取而代之的是深红色的肉块和红色的脓包。
“佐清!好了!把整张面具拿下来。”
佐清完全掀开面具的同时,在场的每个人都吓得几乎虚脱了。
要是再看一眼那令人作呕的肉块,相信没有一个人能吃得下饭。
“古馆先生,现在误会是否已经澄清了?这个人的确是佐清,虽然他的面貌往昔不同,但是我这个做母亲的可以担保,这个人肯定是我的儿子佐清。好了,请你快点念遗嘱吧!”
古馆律师整个人都吓呆了,还是松子最后一句话才令他清醒过来。
而竹子、梅子,和她们的丈夫也因为过度惊吓,早已忘了使心眼、耍心机了。
“那么……”
古馆律师以微微颤抖的手指撕开手边的信封,接着便以低沉的嗓音开始宣读遗嘱:
“第一:代表犬神家所有财产、以及所有事业继承权的犬神家三样传家之宝——斧、琴、菊,在下列条件之下,得归野野宫珠世所拥有。”
珠世那张漂亮的脸孔顿时变得非常惨白,而其余人的脸色远比珠世还要难看。他们纷纷带着憎恨的眼神,逼视着珠世。
古馆律师并未理会这些人的情绪反应,他继续念以下的条款——
“第二:野野宫珠世须从犬神佐兵卫的三个孙子——佐清、佐武、佐智当中,挑选一人为其配偶。虽然将选择谁为配偶乃野野宫珠世的自由,但若珠世不愿和三人之中的任何一人结婚,便丧失继承斧、琴、菊之权利。”
(也就是说,犬神家的全部财产及所有事业,都将落入和珠世结婚的那个人手里。)
金田一耕助想到这里,不禁紧张得战栗不己。
古馆律师继续以颤抖的声音念着遗嘱——
“第三:野野宫珠世应从遗嘱公开之日起三个月内,自佐清、佐武、佐智三人之中择其配偶。若珠世所挑选的对象拒绝与之结婚的话,此人必须承认放弃继承犬神家所有财产的权利。若该三人皆不愿和珠世结婚、或三人都死亡,珠世则得以毋须尽第二项义务,自由和他人结婚。”
现场的气氛此时已越来越沉重,珠世整个人面无血色,头低得快看不到她的脸部表情,不过,从她抖动的双肩仍可以感觉出她似乎相当激动。
而犬神一家盯着她的眼神却越来越憎恨,若是目光能杀死对方的话,恐怕珠世早己被碎尸万段了。
在如此充满杀气的气氛下,古馆律师仍宛如在念咒语般,继续朗读遗嘱:
“第四:若野野宫珠世丧失斧、琴、菊的继承权,或者是在此遗嘱公开之后起的三个月内死亡,那么犬神家的所有事业将由佐清继承,至于佐武、佐智两人则负责辅佐佐清经营事业。但是,犬神家的全部财产将由犬神奉公会平分成五等份,佐清、佐智各得其中的五分之一,剩余的五分之二由青沼菊乃之子青沼静马得之。另外,得到遗产者须捐赠自己所得之百分之二十分给犬神奉公会。”
当“青沼静马”名字出自古馆律师口中时,不要说金田一耕助大感意外,就连在场的其他人也相当震惊。
只见犬神家的每个人全都哑然失色,其中又以松子、竹子、梅子三个人严重,她们三个彼此相望,眼神中同样燃起熊熊憎恨之火。
这恨之入骨的眼神并不亚于当古馆律师念出犬神家全部的财产和所有的事业全归珠世所拥有时的反应。
(青沼静马究竟是何方人士?)
金田一耕助曾反复读过几次“犬神佐兵卫传”,却从未见过这个名字。
(青沼菊乃之子青沼静马……
他和佐兵卫先生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
难道他曾给过佐兵卫先生什么恩惠吗?
还有,松子、竹子、梅子三人为什么会对这个名字表现出如此憎恨、排斥的神色呢?
难道只是因为这个人剥夺自己孩子应得的权利吗?)
不!不!这其中一定另有隐情!
金田一耕助一面皱眉苦思,一面研读犬神每个人的脸部表情。
这时,古馆律师轻咳了一声,继续念遗嘱——
“第五:犬神奉公会自遗嘱公开之日起三个月内,须全力寻找青沼静马的下落。若在此期间未能掌握此人讯息或是此人已经死亡,那么,此人应得的财产将全数捐赠给犬神奉公会。但是,基于此人可能生存在国外的情况下,自此遗嘱公开之日起三年内,该笔款项得由犬神奉公会代为保管,待静马归国之际,便可得其应得之份;而若其三年内未能归国,则全数财产归犬神奉公会所有。”
古馆律师念到这里,现场又趋于宁静。然而,这股宁静似乎隐藏着一种说不出的恐怖。
在这股冰冷的静谧中,金田一耕助不由得感到背脊一阵发凉。
古馆律师喘了一口气,又继续念道:
“第六:若野野宫珠世因故无法继承遗产,佐清、佐武、佐智三个之中亦有发生不幸,则如下述:
第一,若佐清死亡,则犬神家的所有事业归辅佐武、佐智所有。佐武、佐智具同等权力,并应同心协力保护犬神家的事业;但佐清应得之遗产则归青沼静马所有。
第二,若佐武、佐智之中任何一人死亡,则其应得之遗产同样归青沼静马所有。若佐清、佐武、佐智三人皆因故死亡,则犬神家的所有事业和全部财产皆由青沼静马一人享有,连同斧、琴、菊三种传家也赠与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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