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谎言_[英]肯·福莱特【完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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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莉愉快地笑起来,她轻巧地滑进包厢,坐到路克身边。“我的名字是辟拉,”她说,“它来自圣经,辟拉是拉结的使女,但·那弗他利的母亲。不过,我是在达拉斯长大的,那儿的人叫我比莉-乔。”

  安东尼坐到埃尔斯佩思身边,小声问:“她漂亮吧?”

  比莉实际上算不得漂亮,埃尔斯佩思想。脸太窄,鼻子太尖,深褐色的眼睛太大,眼神专注。之所以让人觉得漂亮,其实是因为她善于搭配:红色的唇膏、帽子的角度、得克萨斯口音和她的活力。比莉正在给路克讲发生在得克萨斯的一些故事,她有时微笑,有时皱眉,摆出各种表情。“她挺可爱。”埃尔斯佩思对安东尼说,“但不知道我为什么过去从未注意过她。”

  “她总是在工作,不经常参加派对。”

  “那你是怎么遇到她的?”

  “我是在福格博物馆见到她的。她当时穿着一件铜纽扣的绿色大衣,戴着贝雷帽。我觉得她像个刚从盒子里拿出来的玩具兵。”

  比莉可不是什么玩具,埃尔斯佩思想,她比玩具危险得多。路克不知说了些什么,把比莉逗笑了,她假装警告似的在他胳膊上打了一下。这个动作显然是在调情,埃尔斯佩思想,她生气地打断他们,对比莉说:“今天晚上你打算违反宵禁吗?”

  按照规定,拉德克里夫的女生们应该在十点之前回到宿舍。当然,她们也可以申请在外面多待一会儿,但是必须在登记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还要说明打算去哪、什么时候回来,因为学校需要确认她们是否按照自己说的时间回到宿舍。不过,她们都是些聪明的女人,复杂的规定只会促使她们想出更加狡猾的对策。比莉说:“我的请假理由是和一位来看望我的姑妈在丽思旅馆过夜。你编的什么理由?”

  “没有理由,反正宿舍一楼有扇窗户整晚都会开着。”

  比莉压低声音:“实际上,我准备和安东尼的朋友们在芬威过夜。”

  安东尼看上去有些不好意思。“是我母亲认识的一些人,他们有套大公寓。”他对埃尔斯佩思说,“别摆出那种过时的表情,他们都是些值得尊敬的好人。”

  “希望如此。”埃尔斯佩思一本正经地说,她满意地看到比莉的脸红了。埃尔斯佩思转身问路克:“亲爱的,电影几点开演?”

  他看看手表。“我们得走了。”他说。

  为了过周末,路克借了一辆车,是十年前的双座福特敞篷跑车,与那些流线形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的汽车相比,它“坐起请求”式样的外形有一种古董的感觉。

  路克娴熟地操纵着这辆老爷车,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他们来到波士顿。埃尔斯佩思回想着自己是不是对比莉有些刻薄了。也许是有一点,她感觉,但她并不后悔。

  他们去勒夫国家剧院看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新片《深闺疑云》。在黑暗的放映厅,路克伸出胳膊圈住埃尔斯佩思,她把头靠到他肩上。这是一部关于婚姻灾难的电影,她为剧中男女主角的选择感到有些惋惜。

  半夜的时候,他们回到剑桥,车子开进纪念碑旁边的车道,面朝查尔斯河停好,旁边就是船屋。车上没有暖气,埃尔斯佩思把大衣的毛皮领子竖起来,倚在路克身上取暖。

  他们讨论了那部电影。埃尔斯佩思认为,琼·芳登扮演的女主角——在古板的父母压抑下长大的姑娘,如果放到现实世界,根本不会看上加里·格兰特扮演的游手好闲的男主角。路克说:“但是,这就是她爱上他的原因——因为他的危险。”

  “危险的人有吸引力吗?”

  “绝对有。”

  埃尔斯佩思转到一边,看着月光照耀下波光粼粼的水面。比莉·约瑟夫森就是个危险的人,她想。

  路克察觉到她的烦乱,就换了个话题。“今天下午,戴维斯教授告诉我,如果我愿意,可以立即在哈佛大学读研究生。”

  “他为什么这样说?”

  “我曾经对他提起过,我希望去哥伦比亚大学。他说:‘为什么呢?留在这里吧!’我解释说,我家人在纽约。他就鄙夷地说:‘家人?哈哈!’好像我要是为了看不到我的妹妹而发愁,就不是个合格的数学家。”

  路克是四个孩子中的老大。他的母亲是法国人。一战结束时,他父亲在巴黎遇到了她。埃尔斯佩思知道,路克喜欢他的两个十几岁的弟弟,甚至溺爱他十一岁的妹妹。“戴维斯教授是个单身汉,”她说,“他为事业而活。”

  “你想过读研究生吗?”

  埃尔斯佩思的心漏跳了一拍。“我应该读吗?”他的意思难道是让她和他一起到哥伦比亚大学去?

  “比起哈佛的大部分男人来,你是个更加优秀的数学家。”

  “我一直想到国务院工作。”

  “那你得住在华盛顿。”

  埃尔斯佩思可以肯定的是,路克没打算谈论这个话题。他只是无意识地把心中的想法讲了出来。这是男人的通病,讲话不过脑子,无论说出的内容是否会影响他们的人生。但是,面对两人可能会分别去不同的城市这个问题,他似乎有些沮丧。至于问题的解决方案,就是要么她跟他走,要么他服从她,她欢快地想。

  “你爱上过什么人吗?”他突然问。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他补充道:“这是个非常私人的问题,我没有权利问的。”

  “没关系。”她说,她不介意和他讨论爱情问题,“实际上,我曾经爱过。”她看着他沐浴在月光中的脸,满意地看到一丝不快的表情从上面闪过,“我十七岁的时候,芝加哥有家钢厂闹罢工。那时候我的政治意识很强,就作为志愿者去帮助他们,送送消息、冲冲咖啡什么的。我给一个年轻的罢工组织者做助手,他叫杰克·拉格,我爱上他了。”

  “他爱你吗?”

  “感谢上帝,他不爱我。他二十五岁,觉得我还是个孩子。他对我很好,人也有魅力,但他对每一个人都这样。”她迟疑地说,“但是,他亲过我一次。”她不知道该不该告诉路克这些,但她觉得自己需要讲出来,卸去思想上的负担。“当时就我们两个人在里间打包传单,我说了什么话,把他逗笑了。我甚至忘记当时说了什么。‘你是块宝石,埃利。’他说——他喜欢把别人的名字缩短,他肯定会叫你‘卢’。接着,他吻了我,就在嘴唇上。我差点高兴死。但是,他亲完之后,接着打包传单,似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我觉得他确实爱上你了。”

  “也许吧。”

  “你和他还有联系吗?”

  她摇摇头:“他死了。”

  “那么年轻!”

  “他是被杀害的。”她忍住突然涌出的泪水。她最不希望路克以为她还爱着那段关于杰克的回忆。“钢厂雇了两个休班的警察,把他堵在巷子里,用铁条打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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