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正的色狼?”阿怡交替看着平板和阿涅,呆然地答道。
“难得你这次答得毫不含糊。”
“所以邵德平是无辜的?”
“可以这么说。”
“但他认罪了啊?”
“所以他的律师Martin Mak是个庸碌的家伙。”阿涅嗤笑一声。“明明手上拿了一堆好牌却不懂打,为了避免麻烦劝被告接受认罪协议,这种人根本不配称为律师,该叫做讼棍。”“什么好牌?”
“不就是花生讨论区那篇文章的内容嘛,虽然邵德平形迹可疑,例如当场想逃跑,但说是因为胆小而做出的错误决定也一样合理。”
“可是根据证人供词,他当场说过‘只是不小心碰到小雯’,这不正好承认他做过吗?”阿怡无法接受阿涅的说法,毕竟她一直认定邵德平就是令妹妹受苦的坏蛋。
“我就说那律师无能。你当初拿给我的资料里,包括你妹妹的口供,当中就有合理答案——你妹妹指有人摸了她的屁股一下,她以为对方不小心碰到,但隔了一阵子,那只手开始肆意地抓她的屁股,还猖狂地掀她的裙子。为什么曾察和律师都没有质疑过,一开始那只手的主人和之后那个乱摸的色狼不是同一人?在挤沙丁鱼似的车卡里,根本无法确认嘛。假如辩方提出这点,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条件下,邵德平肯定获判无罪。”
阿怡讶异地瞧着阿涅。“所以邵德平真的是不小心摸到小雯一下,然后因为另一人碰巧接续犯案,令邵德平背了黑锅?”
“不一定是‘碰巧’,可能邵德平不小心摸到你妹妹时,站在身旁的施仲南察觉到你妹妹的反应,才会起色心。”阿涅耸耸肩。“说碰巧的,大概是当天他们都穿着颜色差不多的衣服,令那个大妈错认了手的主人,而邵德平又愚锰地以为对方指责自己之前不小心碰到你妹妹的屁股一下,跟对方开骂,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替施仲南送上完美的掩护。结果一方认定对方是色魔,另一方认定自己被诬告,真正的犯人却大模厮样离开现场。”
“但、但你这说法只是猜测吧?”
“对,当然只是推论?”阿涅取过平板,“所以我另找佐证了。”
阿涅打开了另一段影片,将平板递过去,让阿怡看到萤幕。画面里是寻常的地铁车厢风景,镜头跟一般人视线高度差不多,拍摄到一众挤在车厢里抓住扶手和铁柱的乘客,以及在他们身后坐在座位上正在打瞌睡或滑手机的人。靠近镜头的是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性,他一手扶著柱子,另一手似乎也在滑手机,只是画面拍不到。阿怡正想问阿涅这家伙又有什么关系时,她才发现自己的焦点弄错了——在画面右方稍远、靠近车门的位置,她看到那个姓施的男人,他正抬头看着车厢另一端的电子告示牌?,而更叫她惊诧的是夹在施仲南和车门之间有一个穿校服的女学生,看样子只有十三、四岁。那孩子的表情困窘,脸孔朝向车厢外,施仲南的右手正紧贴着她的屁股,有所动作。
“他、他的手……”阿怡瞪着平板,不由得吐出一句。
“鸭记跟踪他半个月,”阿涅指了指正在开车的鸭记,“结果发现这家伙是个惯犯,每隔几天便会下手,猎物都是这年纪的女学生。他还会提早上下班,配合学生上学和下课的时间,选最挤的车卡来‘打猎’。我不想称赞他,但他的观察力真的满优秀,选上的女生都会哑忍他的侵犯,而且他似乎能够察觉到旁人的视线,稍有风吹草动便住手,所以一直没有被抓——去年你妹妹一役,大概是他少有的大意吧,不过他仍能全身而退。鸭记要用这个特制的家伙,才成功拍到罪证啦。”
阿涅拿出一副粗框眼镜。阿怡看到眼镜脚上有一个小圆孔,似乎是针孔镜头。跟一般偷拍用的眼镜不同,这个的镜头跟眼镜镜片的方向成九十度,能拍到佩戴者左右两边的影像。
阿怡将视线放回平板上,发现接下来还有第二条、第三条片段,拍摄手法差不多,内容亦几乎一样,只是受害者换了人。
“为什么你没有当场阻止他啊!”看到施仲南伸手潜进一个女生的裙子里的画面时,阿怡对鸭记吼道。她在这些少女的脸上,看到小雯当天受过的苦,不其然同情她们起来。
“因为他做事有分寸,不像你。”阿涅插嘴说。“光逮到这混蛋在地铁使咸猪手不是我的目的。”
“目的?你们——”
“啊,先别说,我们差不多到了。”阿涅望向街上。车子刚驶经旺角登打士街,差不多到GT网所在的惠富商业中心附近。从西营盘到旺角,使用西隧的话,只要约十分钟的车程。
“到了?啊,你还没告诉我我要干什么!”阿恰紧张地问。“你要对这个施仲南做什么吗?”
“你真多问题。”阿涅皱皱眉,瞪了阿怡一眼。“总之待会你跟着我,别说话,我会负责一切交谈,你只要站在我身后,当自己是我的助手便成。你今天只负责‘看’就好。”
车子停在山东街,二人下车后,鸭记便开车离去。阿怡跟着阿涅走进一栋商业大厦,乘电梯到十五楼,期间一直在意自己的外表、走路的姿势会不会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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