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小超在门外召唤小圣。小圣走到门外,发现一名男子正呆若木鸡地站在小超旁边。小超朝小圣努努嘴,“报案人。王琳琳的邻居,钱晓彪。”
钱晓彪住在王琳琳家隔壁,是个IT(信息技术)程序员,也是个新晋奶爸,眼镜片儿厚得能当烟灰缸。搞IT的一般都是为人木讷的闷骚型,钱晓彪也不例外,跟孙小圣吭吭哧哧半天才讲清楚发现尸体的来龙去脉。他说他下班回家后媳妇就出去买菜了,准备做个丰盛的团圆饭,然后他就在家看孩子。孩子犯困要睡觉,但总是被隔壁王琳琳家的音乐声吵得哭闹,他就去隔壁问问能不能稍微降低一下音量。没想到王琳琳家门是打开的,他敲门没人应,就想着进去叫两声,但喊了两句还是没人应声,以为自己声音被音乐盖住,于是走进客厅去找王琳琳或者秦盛雪。这才发现王琳琳已经趴在自己卧室里的椅子上不省人事。
孙小圣看了看钱晓彪脚上穿的皮鞋,问樊小超:“足迹取了吗?”
樊小超点头。孙小圣让钱晓彪抬脚,蹲下身子看了看他鞋底上的纹路,又和地板上的脚印对比了一下,感觉甚是相似。小圣觉得此人不可大意,“你进屋的时候屋里是什么状态?”
钱晓彪眼神发飘,有点儿没明白似的,“就是屋里放着音乐,客厅里没人啊。”
“当时地板是湿的吗?”
“……我没注意。”
“你是直接去的王琳琳房间,还是在客厅里待了一会儿?”
钱晓彪有些警觉地说:“我肯定没在客厅里待着,因为里面没人啊。我跟她们也不熟,而且住的是两个女孩子,人家要是突然出来看见我在客厅,肯定会怀疑我要干什么的。”
吴良睿这会儿走到孙小圣旁边耳语:“刚才在电视柜前面的痕迹前看了一眼,感觉像是打斗的痕迹,估计是有人在那里摔倒过。而且在电视柜的一角发现了半枚掌纹,估计是倒地的人曾经扶在了那里。现在掌纹已经采集,等你圈人回去比对。”
孙小圣有些兴奋,有了掌纹就有了突破口,不用再继续抓瞎了。从现场来看,似乎不是劫财;而王琳琳穿着整齐,也不像是遭过强暴的样子。那么不管在客厅摔倒的是死者还是凶手,都说明这两个人应该认识,否则也不会在屋里发生冲突。而钱晓彪的足迹是直通那片痕迹的,问题就好解释了:他因爱子心切,极有可能在关音乐的问题上和王琳琳产生争执,然后失手将其打死。媳妇和孩子都是男人的高压线,谁碰上谁挨电。
钱晓彪的报案人身份霎时间变得不再单纯,小圣赶紧吩咐樊小超将他带到楼下警车上。
钱晓彪媳妇抱着孩子出来询问情况,一听说钱晓彪要被警察带走,东问西问没完没了。孙小圣烦乱,将烂摊子甩给小超,正要进屋躲清净,就看见一个慌里慌张的女孩儿往楼道里跑,看样子应该是秦盛雪。秦盛雪烈焰红唇,上身只穿了一件毛衣,一路跑来瑟瑟发抖,香水味儿四处汹涌。估计是跑得太急,脚下一拌蒜竟然摔了个狗啃泥。小圣将她扶起,确认身份后问她去干了什么。秦盛雪明显吓坏了,对小圣的问话充耳不闻,揉着脚腕子蹦着腿就要进家门,小圣只能先向这位要风度不要温度的美女汇报了现场情况,然后告诉她如果要进家门必须先穿鞋套。秦盛雪一听,反而不敢进去了,缩在墙角魂不守舍地打电话。
等她情绪稍微好一些,小圣问:“刚才你一直没在家?”
秦盛雪盯着孙小圣几秒,然后哇一声,梨花带雨。不知道的以为孙小圣把她吓哭了。
小圣叹出一口气,心想早知道就恩准李出阳上来了。这种烫山芋扔给他最合适不过。
灿灿接手了秦盛雪,一边安抚她一边挥手让小圣躲远点儿。孙小圣被此推彼赶得没有容身之地,正想着下一步要干什么,刚好黑咪过来汇报新情况:“法医来拉尸体了,刚才大致看了一下,死亡原因和吴良睿推断的一样,给出了一个大概死亡时间,应该是两个小时之前。要是再具体就得等回去验尸了。尸体现在拉不拉走?”
孙小圣转着脖颈子,“拉走拉走,咱们也走,把秦盛雪也带上。我脑仁都被吵炸了!”
第3节
钱晓彪可以算是个天然呆,坐在铁椅子里半天都不换一个姿势。小圣问他什么他也是反应极慢,多半还是词不达意吞吞吐吐。但他依旧坚称当时王琳琳家家门半敞,自己敲门没反应才登堂入室。孙小圣觉得这套逻辑不通:假设凶手不是钱晓彪,那么凶手在打扫现场离开前怎么会不把房门关好?一般的杀人犯就算没有时间打扫痕迹,也会给自己的逃跑创造时间和条件,那么就肯定会尽可能地隐匿犯罪现场,不让周围人发现异样。但这起案子的凶手倒反其道而行之,现场打扫了,门却没关,显然有悖于常理。当然,不排除之前吴良睿所说的那半吊子凶手作案的可能性。但如果另有其人,那么从现场的干净程度(当然不包括钱晓彪的脚印)来看,忘记关屋门显然不像是这个细致耐心的真凶会犯的错误。
小圣和钱晓彪正在胶着之际,吴良睿派人来传话,说足迹和电视柜上那枚掌纹已经比对好了,都是钱晓彪的。孙小圣俩眼一亮,这几乎就能对钱晓彪进行反击了。他指着对面的钱晓彪问:“你敢说你没在客厅逗留过?王琳琳的卧室从大门进去右转就是,那你的足迹怎么会留在客厅中部?而且你和她是不是在电视柜前面争执过,你还在那儿摔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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