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打扰了,”他说,“我只是想告诉您,今天早上有一个《纽约时报》的记者打来电话。我跟他说了,我们无可奉告,但他还是希望跟您通话,并且保证绝不录音。我回答他不行,但我觉得您至少应该知道有这么回事。”
先是《华尔街日报》,接着又是《纽约时报》。这个斯卡夫朗竟然如此神通广大?
“好,”我说,“谢谢你。”
“此外,我还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是一个名叫史蒂夫·波利蒂的记者,自称为一个叫‘理性投机’的网站写报道。那是一个发布投资信息的博客,由这个叫波利蒂的家伙自己运营。博客的名字不叫‘理性投资’,而叫‘理性投机’……我登录那个博客看了一下,内容嘛……依我判断,全是些传闻和影射,就像一份给金融投资者看的八卦杂志一样。他声称这个博客每月有超过两百万的独立访问量[6]。”
他为什么也关心斯卡夫朗案?
“好吧。我们当然还是无可奉告。”我说。
“当然。”
有好一会儿工夫,我都伸长脖子盯着杰里米桌子上的监控画面显示器看。我们的法院大楼早在大萧条[7]时期就建起来了,虽然外表看上去颇为老旧,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大楼里处处都隐藏着监控摄像头。法官内庭外的走廊上,有两三个角落是装了摄像头的。这么做主要是为了当有人进来时,我们能先从监控画面上看到来者何人。负责给我担任法官助理的琼·史密斯不喜欢在桌子上放个监控画面显示器,于是这玩意儿便被摆到杰里米的办公室了。
此刻,跟大多数时候一样,走廊里空空如也。但我仍然盯着显示器屏幕看,只觉得自己脑中也一片空白。
我喃喃地对杰里米道了谢,然后端着咖啡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试图像以前一样正常工作:再看一遍将要开庭的案子,并且反复思考该如何给出公正的判决。
可是,这天上午,我根本没法集中注意力。我频频望向窗外,诺福克市区林立的大楼使天空的边缘变成了锯齿状,每当我沉思时,总是会盯着这片天空发呆。但此时此刻,我心里想的全是孩子们。
我把糟糕的念头全都赶走,努力去想一些快乐的事情。我想起,在过去的一年多里,萨姆和爱玛每天早上起床的情景。萨姆总是要起得早一些,但没有妹妹做伴,他从不单独下楼。起床后,他就一直在自己的房间里玩,等着爱玛叫他。
一旦听到爱玛的声音,萨米[8]就会跑进爱玛的房间。他总是轻轻地抱着她——他们以前一直睡在同一张婴儿床上,已经习惯了这种亲密的相处模式——直到她宣布自己要起床下楼了。虽然萨姆只比爱玛高两英寸[9]、沉十英磅[10],但是他每天早上都背着妹妹下楼,来到起居室。
这个场面实在是太可爱了,我和艾莉森对此的喜爱之情自然不必言说。有的时候,我们会在床上多躺一会儿,悄悄地倾听他们的欢声笑语;还有的时候,我们会蹑手蹑脚地起床,站在卧室的门后,偷偷地看着他们嬉戏玩闹。
我默默地沉浸在这份美好的回忆中,突然,我感到手机振动了。我拿出手机,屏幕上来电显示的名字是:艾莉森。
“喂。”我接起了电话。
“贾斯蒂娜有一顶假发。”她说。
“什么?”
“我说,贾斯蒂娜有一顶金色假发。”她又说了一遍,并且重重地强调了最后四个字,仿佛这四个字就能说明一切,“我在她住的小屋里发现的。就在她的衣柜里。”
“对不起,我没明白。贾斯蒂娜的衣柜里有一顶假发,那怎么了?”
“她为什么会有一顶金色假发?”
虽然我特别小心不去关注贾斯蒂娜的外表,但我也知道她的头发是深褐色的。假如你是一个中年男人,家里有个女大学生寄宿,那么为了婚姻考虑,你对她的关注自然越少越好。
“我不知道。”我坦诚地说,“等等,你该不会以为——”
“以为她戴着这顶假发扮成我去接孩子?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
我考虑了一下这样做究竟有没有可能骗过别人。的确,不看脸,单看脖子以下,贾斯蒂娜跟我的妻子是有一些相似之处的。她们俩个子差不多高,体形都比较瘦。虽然贾斯蒂娜的家乡在亚欧大陆的交界处,但是她的长相更像欧洲人,而非亚洲人。在假发、帽子和墨镜的伪装下,帕姆女士会把贾斯蒂娜当作艾莉森吗?从在教学楼门口接孩子,到打开本田车的车门,这短短的几十秒钟时间里,贾斯蒂娜是否有可能真的被当成艾莉森?
“不过,她为什么要假扮成你?”我问,“她也在许可接送的名单上呀。她去接孩子的次数比你我加起来都多。”
“对,但是她知道学校有接孩子的记录,如果记录簿上留下了她的名字,我们一定会盘问她的。”
“好吧,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贾斯蒂娜要帮一个素未谋面的毒贩?”
“这我们就无从得知了。其实,除了她帮忙照顾孩子的时候,其他时间我们根本不知道她都做些什么或者见过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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