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蓝调_李查德【完结】(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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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黑色卡车的那家伙坐在午餐吧台边。他是克林纳家的小孩,那个脸色苍白的女人的继子。他在凳子上转过身来背对着吧台,两脚打开,双手摆在背后,头抬得高高的,眼睛像喷火似的再度瞪着我。我转过身不理他,又亲了萝丝可一下。

  「我这个曾在礼拜五被捕的流浪汉这样亲妳,」我问她,「会害妳失去警察的威严吗?」

  「有可能喔!」她说,「但我才不在乎呢!」

  于是我又亲了她一次。即使不回头,我也可以感觉到克林纳家那小子正在看着我们,于是我转身看他,和他互看了一会儿,他就离开凳子走了,但是在门口又停下来,恶狠狠地瞪了我最后一眼,才迅速开着卡车离开。车子引擎呼啸而过之后,餐厅里又恢复一片寂静。餐厅里几乎没有客人,跟礼拜五一样,只有两个老家伙跟礼拜五那两个女服务生。身穿制服的两人都是金发,其中一个比另一个高壮,矮的那个戴着眼镜。两人长得不是很像,只是有点神似而已,感觉像姊妹、堂姊妹或表姊妹,可能体内藏有部分相同的基因。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小镇,这是很常见的。

  「我决定了。」我说,「我必须找出乔伊的死因,所以如果有妨碍办案之处,先跟妳说声抱歉了,可以吗?」

  萝丝可耸耸肩,又对我露出那种温柔的微笑,同时看来有点为我担心。

  「不碍事的。」她说,「没道理会发生那种状况。」

  我啜了一口咖啡,真好喝,味道跟礼拜五是一样的。

  「我们取得了第二具尸体的身分资料,」她说,「经过指纹比对之后,我们查出他可能是两年前在佛罗里达被逮捕的一个家伙,叫做谢曼.史托勒。你听过这个名字吗?」

  我摇摇头。

  「从没听过。」我说。

  她身上的机器开始哔哔叫,是挂在她腰带上的黑色小呼叫器,我之前从没看过,或许她只有在执勤的时候必须戴着。呼叫器哔个不停,她伸手把它关掉。

  「可恶!」她说,「对不起。我必须用车上的电话回电给局里。」

  我从座位上滑出来,闪身让她通过。

  「帮我点菜,好吗?」她说,「你吃什么就帮我也点一份。」

  「好的。」我说,「哪一个是帮我们点菜的服务生?」

  「戴眼镜的那个。」她说。

  她走出餐厅,我知道她靠在车子旁讲电话。她从停车场对着我比手画脚,说是有急事,必须赶回局里,叫我留在餐厅不要离开。接着她跳进车里,车子往南开走。我的手随意对她挥了两下,算是道别,但并没有真的目送她离开,我的目光反而让那两位女服务生所吸引。我几乎没有办法呼吸──我需要哈伯的帮忙,但是萝丝可刚刚提醒了我:哈伯一定已经死了。

  第11章

  我茫然地望着那两个金发女服务生。其中一个可能比另一个高出三英寸,体重多十五磅,也老了几岁;另一个相形之下比较娇小,但是长得比较好看,头发比较长,发色比较淡,眼镜后那双眼睛也比较漂亮。这两个人如果摆在一起,乍看之下会有点神似,但不是真的相像。两人之间的差异何只千百种,怎么可能会搅混?

  我刚刚问萝丝可哪个是我们的服务生,她怎么回答来着?她不是说比较娇小的那个,也不是说长头发的那个、或者发色比较接近金黄色的那个,也没有说比较苗条、比较漂亮、比较年轻……等等,而是说「戴眼镜的那个」。其中一个有戴,另一个没戴。我们的服务生有戴眼镜,戴眼镜这个特征是两人之间最大的差异,相形之下,其他差异就显得没那么明显。其他差异都只是程度上的问题,比较高、比较重、比较长、比较矮、比较娇小、比较漂亮、比较深、比较年轻。有没有戴眼镜则不是程度的差异,一个有戴,一个没戴,不能比较,也没有混淆的余地。我们的服务生是有戴眼镜的那个。

  史白维在礼拜五晚上就是看到这一点。他在十点多来到碉堡里的犯人报到处,那双像农夫一样的红色大手一手拿着霰弹枪,一手拿着写字板。他问我们哪个是哈伯。我还记得安静的碉堡里回响着他尖锐的声音。他的问题实在不合常理──他干嘛管我们两个谁是谁?虽然没有必要,但他还是问了,哈伯也把手举起来。史白维用他那双蛇眼打量哈伯,看出他跟我相比之下显得比较矮小,发色比较淡而较接于黄棕色,头发比较少,比较年轻。但是在他眼里哪个才是最大的差别?哈伯有戴眼镜,我没有。小小的金边眼镜却造就出绝对的差异,那一晚史白维就是对他自己说:哈伯是有戴眼镜的那个。

  但是到了隔天早上,戴眼镜的人变成我而不是哈伯。哈伯的眼镜在我们牢房外被红人帮给踩烂了,这是当天早上发生的第一件事。他的金边眼睛不见了,但我却拿了一付眼镜当作战利品,随手拿来后就忘记了。后来我在浴室靠着洗手台,对着钢镜查看额头伤势时,才察觉到口袋里眼镜的存在,于是我把它拿出来戴上。这付墨镜跟一般眼镜看来没两样,因为它在阳光之下才会变黑。亚利安兄弟党闯进浴室时,我就是戴着眼镜,而史白维跟他们说:找到那两只菜鸟,干掉有戴眼镜那个。他们使尽了吃奶的力气──他们使尽了吃奶的力气,就为了干掉哈伯。

  可是他们攻击的却是我,因为在阴错阳差之间,史白维所描述的那个人变成我,而他的指令是早早就下达了。不管是谁要干掉哈伯,他们都没有放弃,第二次下手就得逞了。警察局召集所有人手前往贝克曼车道二十五号,因为有人发现一桩凄惨的灭门血案,不只他死了,一家四口都无法幸免,先折磨,后屠杀。这是我的错,因为我的思虑不够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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