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什么事?」我又问了一次。
他坐回椅子,一样做出手指相抵的手势。
「你应该知道什么事。」他说,「发生谋杀案了,部分案情让人匪夷所思。今天清晨有人在克林纳先生的仓库里发现了死者。仓库位于郡道的北端,就在高速公路交流道的北边。根据目击者指出,就在今早八点过后不久,有人从凶案现场离开,目击者描述的是一个高大的白人,穿着一身黑色长大衣,头发是金黄色的,没戴帽子,没有随身的袋子。」
接着又是一片沉默。我是个高大的白人,头发也是金黄色的,坐在这儿的我也是身穿黑色长大衣,没戴帽子也没有随身的袋子。今天早上我几乎有四个小时的时间都在郡道上走路,从八点一直到十一点四十五分。
「郡道有多长?」我说,「我是指从高速公路一直到这里。」
芬雷想了一下。
「我猜也许有十四英里吧。」他说。
「那就对了。」我说,「我从高速公路一直走到镇上,或许有十四英里的路程,一定有许多人看到我,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曾对任何人做出什么事。」
他没有反应,我对这状况是愈来愈好奇了。
「那是你的地盘吗?」我问他,「一直到高速公路都是?」
「是的。」他说,「管辖权很清楚。李奇先生,别指望你逃得掉。这个镇的区域有十四英里长,一直到高速公路都是。那座偏僻的仓库也归我管,无庸置疑。」
他等我点头才继续讲。
「克林纳先生在五年前盖了那座仓库。」他说,「你知道这号人物吗?」
我摇摇头。
「我怎么可能知道?」我说,「我从没来过这儿。」
「他是这一带的大人物。」芬雷说,「他的事业带来一大笔税收,对我们有很大好处。对于这个镇而言,仓库代表一堆税收与利润,但是又不会把这里弄得乌烟瘴气,因为它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你说是不是?所以我们试着帮他看管仓库,但是它现在却变成谋杀案现场,你必须向我解释一切。」
虽然这家伙只是做分内的事,但他根本就在浪费我的时间。
「好的,芬雷。」我说,「我会清楚交代我所做的每一件事──从我到了这个破烂小镇之后,直到我他妈的在吃早餐,却被你们抓来以前。如果你查得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他妈的就颁发一面奖脾给你。因为这四个小时我什么事也没做,只是在大雨中压马路而已,在你这珍贵的鬼地方压了十四英里的马路。」
过去六个月以来,我还没有讲过这么多话哩。芬雷坐着瞪我,我看出他现在面临了每个警探最常遇到的两难局面,为此挣扎不已。他的直觉告诉他,我不是他要找的人,但我就坐在他面前,他正在思索──身为一个警探,应该做些什么呢?我让他陷入沉思。我想试着提醒他正确的办案方向,正打算跟他说:「当你在这里跟我穷蘑菇的时候,真正的凶手正在逍遥法外!」这样会让他感到不安。但是他却先向我出招,只是完全搞错了方向。
「你不用交代。」他说,「由我来发问,你来回答。你这个杰克.李奇,没有别名,没有地址,没有身分证件。那你是什么?游民吗?」
我叹了口气。今天是星期五,看那座大钟,今天已经去掉一半了,这个叫做芬雷的家伙打算跟我这样绕圈圈,看来我周末准备要吃牢饭了,或许礼拜一才能出来。
「我不是个游民,芬雷。」我说,「我只是个流浪汉而已,差别很大。」
他缓缓摇着头。
「不要跟我耍聪明,李奇。」他说,「你要倒大楣了。这里发生一件大案子,而证人看到你离开现场,你这个陌生人没有身分证件,我又不知道你的来历,所以千万不要跟我耍聪明。」
尽管他还是做分内的事,但仍然在浪费我的时间。
「我没有从命案现场离开。」我说,「我只是沿路漫步而已。这两件事不一样吧?人们逃离命案现场时会用狂奔的,而且马上躲起来,不会沿路漫步。沿路漫步有罪吗?大家不是他妈的无时无刻都在漫步吗?是不是?」
芬雷倾身向前,并且摇摇头。
「不是。」他说,「谁会走那么远的路啊?难道你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做汽车?跟我说你为何没有地址,你打哪里来的?回答我的问题,赶快完成这例行公事。」
「好,芬雷。」我说,「我们赶快把它弄完。我没有地址是因为我居无定所,也许有一天我会在某地定居,到时候我就会有地址了,而且我会寄一张有照片的明信片给你,如果你真他妈这么在意这件事的话,大可把我加入你他妈的通讯簿里面。」
芬雷瞪着我,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做,结果他选择耐着性子跟我耗下去──他让自己显得有耐性,但是又很强悍,好像在跟我说:「我才不会打退堂鼓。」
「你打哪里来的?」他问我,「最后一个居住地是哪里?」
尽管他还是很有耐性,双唇紧闭着,但已经被我惹毛了。他的耐性中带着一丝冷笑。
「好吧。」他说,「你不了解我的问题,所以我会想办法说得更清楚。我的意思是,你在哪里出生?或者说你这大半辈子都在哪里度过?哪里是你所认同的社会与文化环境?」
我只是看着他。
「让我举例说明一下。」他说,「我自己是在波士顿出生的,不但在波士顿读书,后来也在那儿工作了二十年,所以如果我说我是来自波士顿,你应该也会同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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