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开始,这才告诉观众是借物游戏。
“怎么回事?跟刚才看的一样嘛。”
小畑突然叫了起来,似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的确,光凭我说,谁会相信?单看画面真是一模一样,找不到我想要的关键的东西。
购物中心的餐厅里有个老头,跟一个身穿白衣在吃面条的老太太搭讪,两人似乎非常投缘。老头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取了一张餐桌上配的餐巾平放在桌上。老太太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水,放下杯子,把手伸进嘴里竟然抓出一排牙齿。是假牙,老太太把假牙放在餐巾上。老头跟她握手,恭恭敬敬把假牙放在手上冲着摄影机挥起拳头。
“原来是指令他去借假牙。”
小畑不以为然地说。
我想看一个镜头就够了,便快进略过偷拍部分一直到决定胜负的镜头。在观众的鼓掌声中,一方家庭欢呼雀跃。
“胜者有奖,败者受罚。”
我的话使小畑竖起了眉毛。
受罚一方的代表落在老头子身上。他被拖到一边,音乐序曲响起,他把话筒拿到嘴边。歌唱得不好,但很合节拍,可能是首熟悉的曲子。观众乱哄哄的,嘈杂声盖过了歌声,喊停声一浪高过一浪。
“这就是惩罚游戏?”
“下面才是。”
暂停声此起彼伏,盯住卡拉OK屏幕的老头子目光开始游离。这时“咣”地响了一声锣,老头脖子向前一耷拉,身子轻飘飘地被吊到天棚下面。这时他手一松,话筒掉了下去,传来咚的一声响。镜头开始拉远,老头子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画面上。主持人的声音响起,肯定是说下周再见,画面随即切换到背景插图,响起片尾主题曲。
“刚才的才是惩罚游戏。”
小畑嘘地吹了一声口哨。
“原来如此。从刚才老头被悬挂半空来看,可以猜测以前的节目也是按照行动指令的内容做的。”
在第一次借的录像带放出悬挂半空的镜头时,我就觉得那节目似曾相识。立川看完最后一个镜头后肯定想起了什么,跟语言是英语还是马来语没关系。
“你看属于什么性质?”
“是啊,应该是剽窃。”
小畑靠在钢管椅子上,把手指伸进乱蓬蓬的头发里簌簌地挠着。
“或者属于出卖节目版权。”
“出卖节目版权?”
我知道出卖节目和节目版权的这两个词的意思,可很少听到把两者放在一块儿使用的。
“你应该知道跟海外做节目生意的事吧。你已经不年轻了,小时候看过《淘气的蛙人》和《我爱露丝》吧?最近日本的节目销路也不错,你知道《阿信》在亚洲各国颇受欢迎,可是日本的电视节目还没法冲击世界市场。除动画片以外,其他都只在亚洲徘徊。有些录像本身可以买卖,还有一种就是节目版权的买卖,这就叫出卖节目版权,主要是猜谜节目和综艺节目,内容不限。如果认为场面采用本国的东西就能制作出更好的节目,便只购买节目的技术。具有全新概念的计划书可以买卖,从舞台布景的制作到演出效果的详细数据说明书同样可以买卖。
“那是最近才开始的吗?”
“日本电视节目以节目版权做交易的时间不长,但买卖节目版权这种交易本身很早以前就有。拿日本的猜谜节目来说,从我出生到现在,节目无一不是美国节目的翻版,惟一不知道的是在节目版权的交易中是否付过钱。”
“你对这个节目怎么看?作为这一行的专家,你认为刚才的节目是属于剽窃,还是属于买卖节目版权?”
小畑取出一支烟点上火。也许是因为我称他为专家,而专家在陈述意见时都很谨慎,因此他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久久地盯着吐出的青烟。
“东洋电视应该属于出卖节目版权,难怪《快乐大本营——行动指令》两度受挫。马来西亚电视台看中了它的节目,要剽窃自然会剽窃收视率高的节目。有些节目虽然在日本收视率很高,但不一定在其他的国家收视率也高,只是可能性大一些而已。”
的确如此,《快乐大本营——行动指令》也许以后收视率会有所提高,但两次播放,在深夜时间段收视率非常一般,不过在当时已经很不错了。
“关于剽窃和出卖节目版权,有一段趣事。就在去年,台湾的一家电视台偷偷剽窃了日本走红的猜谜节目,碰巧被日本电视台的人发现,要求台湾方面停止播放,而对方置若罔闻。日本方面想采取法律手段,可国际性的计划著作权法尚未确立,最后不得不死了这条心。于是,该台正式向其他台湾电视台出售节目版权或让他们制作节目。就是说,在台湾形成同时播放两个一模一样的节目。没想到,正当买卖节目版权的电视台的节目却败下阵来。由于收视率不高,中途撤退。日本的电视台不停地抗议,但毫无效果。”
“剽窃方获胜。”
“是的,可能是典型的亚洲思维方式吧,不了解版权所有。在这点上,日本可算亚洲的‘表率’,二战以后依靠大量剽窃欧美产品而得以迅速发展。近年来虽说版权法律有所完善,意识也有所改变,但仍很落后。电视界中涉及的全是版权,应该是最敏感的地方,结果却异常松懈。唉,你知道电视台和制作公司关于节目制作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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