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巴说:“可能是打算行窃,但还没偷到手就吓得跑走了;或许是外面有声音,又或许是他没料到自己杀人了。这种事发生过一千零一次。”
“这也说不通,”韩德森呆滞地说,“她的钻戒就放在梳妆台上,她甚至没戴在手上。
小偷只要拿了就可以往外跑。不管有没有受到惊吓,拿起一颗钻戒要花多少时间?那锧戒好端端的。”他摇摇头。“那条领带害死我了。原本挂在最下面,领带架又在衣柜最里面。那条领带最配我那天的衣服。当然,因为是我挑的,但我没用领带勒死她。我们吵到一半,我就不知道领带去哪了。一定是我不注意的时候掉到地上,然后我抓起上班打的那一条,随手系上就快步离开了。他溜进来的时候一定有注意到,她完全没起疑心,他捡起领带——天晓得他是谁,天晓得他为什么这样做!”
隆巴说:“那也有可能是一时冲动,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是一股想杀人的渴望。可能是外头街上的神经病没被关起来,可能是你们吵架太激烈而刺激到他,尤其他又发现门没关好。他发现杀人之后可以不受制裁,你会扛下罪状。你知道,真的有这种事。”
“如果是这样,他们就永远都找不到杀人凶手了。这种杀手最难追查,要靠运气才能破案。或许有一天,他们会因为其他案件逮到他,然后发现他和这桩谋杀案有牵连,那是他们的第一个线索,但我那时候早已服刑了。”
“那你信里讲到的那个关键证人呢?”
“我现在就要来讲,这是目前唯一的渺茫希望了。就算警方完全不晓得到底是谁下的手,我还是可以证明我的清白。这两件事不是同一案,可以分开来,一旦我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就不会是杀人犯了。”
他左手拍右手掌心,又换右手拍左手掌心,一边说话一边轮流拍着。“有个女人,此刻不知道在哪里,我们在牢房里讨论这整件事,但她可以证明我不在场——只要告诉他们一件事,我是几点几分在离我家八个街口外的酒吧见到她。当时是六点十分。她和我一样清楚时间。不管她是谁、人在哪,她很清楚我们见面的时间。他们甚至实测过,我不可能在家犯下谋杀案之后,还能在那时间抵达酒吧。约翰,如果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如果你可以救我,就把她找出来。她可以解开我的劫难。”
隆巴想了很久,最后说:“他们用过哪些方法找她?”
“什么都试过了,”他的声音很绝望,“阳光下什么都翻遍了。”
隆巴走过来,颓坐在床沿和他并肩。“吁!”他对着手掌吹气。“警方查不出来、你的律师查不出来,每个人都查不出来,需要证据的时候什么都没有——那我有多少机会?好几个月过去了,这案子都查不出线索了,你只剩下十八天!”
警卫出现了。隆巴站起来,他的手顺着韩德森颓丧的肩膀滑下,然后往外走去。
韩德森举起手。“你不想要握手吗?”他支支吾吾地问。
“握手做什么?我明天还会再来。”
“你是说你愿意奋力一搏?”
隆巴转身用很受伤的眼神看他,好像这愚笨的问题让他很火大。“你怎么会觉得我要放弃呢?”他吼了一声。
10刑前第17、1一天
隆巴在牢房里绕来绕去,双手插口袋,低头看着双脚,好像他之前从来不晓得双脚怎么运作。最后,他停下脚步说:“老韩,你得再认真一点,我不是魔术师,我没法凭空变出一个人。”
“听我说,”韩德森疲倦地说,“我已经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再讲下去我都要晕了,我连作梦都在想。我真的想不出其他细节了。”
“你到底有没有看过她的脸?”
“我看过好几次,但我就是没印象。”
“我们再从头来过。不要用那种表情看我,这是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事。你走进去的时候,她已经坐在吧台前了。跟我讲她给你的第一印象,努力回想,有时候第一印象比后来细看更强烈。好,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她伸手去拿零食。”
隆巴严厉地看了他一眼。“你都离开自己的座位,要去跟人家攀谈了,却完全不看对方一眼?哪天你要好好表演给我看一下。你总知道她是个女的,对吧?你不会是对镜子说话吧?你怎么知道那是个女人?”
“她穿裙子,所以我知道她是女的;她没用拐杖,所以我知道她行动自如。我刚开始就只注意到这两件事。我的眼神穿透她了,从头到尾眼中只有我的女孩。你期待我能说出什么?”这时换韩德森恼了起来。
隆巴花了一分钟让彼此冷静下来,然后说:“她的声音呢?有没有透露出什么?她是哪里人?有没有口音?”
“她上过高中,在城市里长大的。她说话的方式和我们一样。标准都会女士,就和白开水一样毫无特色。”
“如果你没发觉任何口音,那她就是在这里长大的,这不晓得有没有用。那在计程车里呢?”
“没怎样,车就一直往前开。”
“那在餐厅呢?”
韩德森叛逆地缩起脖子。“没怎样,约翰,这没用。没印象,什么都想不起来,我想不起来、我不知道。她吃了东西、说了话,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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