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玄关处跟他暂别。“可不可以给我几分钟修补时间的痕迹?你先进去坐,别等我,我会去找你。”
当化妆室的大门敞开迎接她时,他看到她的双手抚上了那顶帽子,好像打算拿下来。她的动作还没结束,门就关上了。他这时才明白,或许她这么做是想要低调一点。她之所以暂时离开他,是为了把帽子拿下来,在他之后单独走进餐厅,不要引起太多人注意。
领班在餐厅入口招呼他。“先生,一位吗?”
“不,我订了两个人的位子。”他报出名字。“史考特·韩德森。”
领班在订位清单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啊,没错,”他瞥向这顾客的身后。“韩德森先生今晚单独用餐吗?”
“不。”韩德森不置可否。
四下望去只有那张餐桌空着。那位置很隐密,嵌在两根柱子中间,只有从前方走来的人才看得到他们,其他用餐顾客都看不到。
当她出现在餐厅入口时,帽子已经拿下来了,他没料到那顶帽子的效果这么强烈。她现在毫不起眼,光芒全失,她的性格都崩塌了。她只是个棕发黑衣女子,混杂在背景里,如此而已。不是宜室宜家那一型,不是甜美可人那一型,不高挑纤长,不小巧可爱,不时尚、不邋遢,不属于任何一种类型。她就是个平庸的女人,毫无光彩,简直就是路人。普通、平凡的芸芸众生之一。
就算有人转过头看她也不会超过一眼,看完之后也不会有任何印象。
领班正在拌沙拉,没时间招呼她。韩德森站起来让她知道他在哪,他发现她没有直接穿越餐厅直直朝他走来,而是从两边绕过来,虽然路径比较长,但是完全不引人注意。
她把那顶帽子放在第三张餐椅上,一臂之遥,再覆上餐巾,或许是怕沾上食物污渍。
“你常来吗?”她问。
他刻意没听见她说话。
“抱歉,”她口气一缓,“这算是个人隐私。”
负责他们这桌的服务生下巴有颗痣。他没办法不注意。
他没问她意见就点了两人份的晚餐,她仔细听着,在他吩咐完后赞许地看了他一眼。
接下来,两人的对话相当困难。她能选择的话题不多,况且他的心情还那么沉重。他和大部分男人一样,把暖场的工作交给她,自己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虽然他佯装在对话,其实心思多半飘到其他地方去了。他时不时会把思绪拉回来,但那简直是一种精神摔角,他得很努力才不会显得太失礼。
“你不想脱掉手套吗?”他问起。黑色的手套就和她全身上下的衣着一样,只有那顶帽子除外。喝鸡尾酒或浓汤时戴着手套还不算奇怪,但这时她正拿叉子挤压鲽鱼旁边的柠檬。
她迅速脱下右手手套,左手手套还戴了一阵子,好像不打算脱下来,不过最后像是放弃无谓的挣扎般,她还是把左手手套也脱了。
他刻意不去瞄那枚婚戒,眼神落在远处其他东西上,不过他知道,她发现他看到了。
她很健谈,不必费心经营话题。她也很机伶,不会挑些无聊、陈腐、琐碎的话题。他们聊天气、时事、桌上的美食。
“那个狂野的南美歌手梦杜莎,我们今晚就是要看她的表演。我第一次看她表演大概是一年前,她那时候讲英语几乎没有口音。现在,她都在这里表演,为了强调她的南美来历,英语反而退步了,我看再表演个一季,她就回到纯西班牙语了。”
他露出三分之一的浅笑。她见多识广,他观察得出来。只有见识够多的人才能做出她今晚做的事,而且不会搞得一团乱。她很中庸,有礼貌又不轻率。话说回来,如果她稍微逾越分寸,或许会给他留下更深的印象、更正面的记忆。假设她教养没那么好,她可能会比较三八、比较泼辣、比较像暴发户。如果教养更好一点,她可能会更舌灿莲花——那也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她不属于这两种极端,比这两种极端都好。
晚餐快结束时,他发现她在研究他的领带。他好奇地低头看了一眼。“颜色不对吗?”
他想知道问题出在哪。这是素色领带,没有图案。
“不,挺好的,单独来看。”她马上安慰他。“只不过,和衣服不搭——只有领带和你这身衣着搭不起来。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批评。”她做出结论。
他又低头看了一眼,带着不经意的好奇,好像这时才注意到自己选了哪一条。就连自己都很惊讶竟然是这条领带。她点出了配色冲突,他便把胸前口袋的手帕往下塞一点,降低撞色的冲突感。
他点了两支烟,两人慢慢啜着白兰地,最后才离开。
当她站在玄关全身镜前戴回帽子时,她又活了过来,她又有了个性。他不禁想着,这帽子真是她的造型神器。就像打开水晶吊灯的开关通了电流一样。
魁梧的剧场门房身高约六呎四吋,在计程车停下来时替他们开门,当那顶帽子从他眼皮下方迅速经过时,他的双眼像卡通人物一样,差点要掉出来。他的白色胡须像海象一样,活脱脱就是《纽约客》杂志里的漫画人物。她下车时与他擦身而过,他暴凸的双眼跟着帽子从右方溜向左方。韩德森留神默默看着这两人的无声喜剧,以为自己一会就忘了。好像任何事都忘得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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