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需要任何帮忙,”托马斯慢吞吞地答道。“也不需要你们这些花哨的伦敦口音在我耳边啰嗦。我已找到偷东西的人了。”
查尔斯在我身边,字字带刺。“那你怎么还在这里转来转去?”
“在想怎么搞定这些无赖。”托马斯一边说着,一边指向围墙,然后转头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们,嘴角咧出一抹放肆的嘲笑。
我叹了口气。看来得亲自出马了。“好吧,我来解决那些巡逻兵,然后在守卫后面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你们两个去正门。当我对守卫开火的时候,你们就上。我们攻个出其不意。在他们意识到发生什么事情之前,半数的人都会倒下。”
我拿起我的滑膛枪,离开我的两名同伴潜伏至玉米田边缘,放低身子瞄准了巡逻兵。他正在暖手,枪夹在腿间,说不定这时就算我骑个骆驼过去,他都看不见或者听不到我的动静。我几乎没有勇气在这种时候扣下扳机,这样显得很卑鄙,但我终于还是扣了下去。
随着一阵火花迸发,在我的低咒声中他的身子向前倒去。很快他的身子就燃烧了起来,即时这阵动静没引起注意,单是这个味道就会很快引来其他的巡逻兵。我飞快地赶向查尔斯和托马斯那边,他们已经靠近匪寨了,而我也在不远处站好了位置,我举起步枪枪托架上肩头,眯眼瞄准其中一个土匪,此刻他就站在大门口——尽管用“晃来晃去”形容他的站姿或许更为贴切。就在我观察的时候,他开始朝玉米田这边走了过来,或许是为了跟我已经射杀的哨兵换岗,那个哨兵现在应该已经被火给烤熟了。我等他走到玉米田边缘,当寨子里狂欢的声音突然安静时我顿了一下,然后在喧闹声再起时扣下了扳机。
他软倒下去侧身倒向一边,半边头颅已崩裂不见,此时我将视线直直投向寨子门口,看我的枪声是否被人听到。
答案是否定的。那群乌合之众已经将全副精力放在了查尔斯和托马斯身上,他们拔出枪剑,开始朝大吼:“干掉他们!”
查尔斯和托马斯按照我的吩咐,煞有介事地应付起他们来。我可以看出他们渴望拿出自己的武器,但他们还是选择了等待时机。好样的。他们正在等待我放出的第一枪。
就是现在。我抬手瞄准其中一个我认为是领队的人。我扣动扳机,然后看到鲜血从他脑后喷涌而出,接着他直挺挺地向后倒去。
这次我的枪声被人听见了,不过这并无大碍,因为与此同时,查尔斯和托马斯已经拔剑冲了上去,另外两名守卫跪倒下来,脖子上的伤口血如泉涌。此时匪寨正门处乱作了一团,而我们的战役即将打响。
再次干掉两名土匪之后我扔开滑膛枪,抽出剑冲了上去,加入混战,与查尔斯和托马斯并肩作战。我又一次感受到了并肩作战的快感,我接连又砍倒了三名土匪,他们惨叫着倒了下去,而他们的同伴则是仓皇逃向匪寨的大门,从里面把门堵上了。
立刻,站在这里的就只剩下了我们三人,我,查尔斯和托马斯,我们都喘着粗气,用力甩动着沾染在武器上的鲜血。我对托马斯刮目相看:他的表现让人赞叹不已,他的速度和战斗技巧从他的外表根本无从想象。查尔斯也面露惊讶之色地看着他,尽管那眼神中更多的还是厌恶,就像是托马斯那纯熟的战斗技艺让他恼怒不已一般。
现在我们又碰上了新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在匪寨的外部,但是通往里面的大门已被逃进去躲避的土匪给堵上了。这时托马斯建议我们用火药桶炸个入口——从我以前错认为是个嗜酒之徒的人口里又说出了一个好主意——于是我照着他说的做了,火药将围墙炸出一个大洞,我们从那里冲了进去,跨过一地被炸得四分五裂,衣衫破烂的尸体和残桓断瓦的大厅,奔向围墙的那一头。
我们跑了进去。这里的地板上铺着厚重的地毯,窗棂上则是挂上了精美的挂毯。整个空间光线阴暗,到处都是尖叫声,有男有女,我们快速往前冲时周围的人四下逃窜,我一手握剑,一手拿枪,双管齐下,谁敢挡我的路都会被毫无例外地被放倒。
托马斯抡起一个烛台,狠狠地打中了一个土匪的脑袋,打得他脑浆四溢,脸孔血肉模糊,这时查尔斯提醒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找威廉·约翰逊的箱子。当我们沿着昏暗的走廊疾奔时,他描述着箱子的模样,而抵抗的人也越来越少。或许土匪们已经夺路而逃,又或许他们正重新集结准备卷土重来。不管那些土匪在做什么:我们必须要找到那个箱子。
我们正在四下寻找,这时从一间卧房后部散发出阵阵麦芽酒的酒臭和性事之后那种浓郁的腥味,这里好像挤满了人——衣衫不整的女人们抓着遮羞的衣物尖叫着跑掉,而几名匪盗则是在拔枪填弹。一颗子弹呼啸着射到了我身旁的木门上,我们赶紧找起掩体,这时另一个人向我们举枪开火,这家伙还裸着身子。
查尔斯躲在门边还击,接着那个裸体的男人胸口开了个红色的大洞,倒在了地毯上,死时手上还抓着一截被褥。这时门上出现另一个弹孔,我们迅速避向一边。两名土匪冲过走廊冲向我们这边,托马斯拔出了他的剑,而查尔斯也蓄势待发。
“放下你们的武器。”从卧室外走进的一名土匪余党喊道,“我可以考虑放你们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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