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馆杀人事件_[日]青崎有吾【完结】(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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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沾血的会不会是另一边,右手那边呢?不对,无法这么认为。左手有强烈的鲁米诺反应,假设是右手沾上鲜血,那么就是左手提着水桶,这样犯人就只能用右手来拿拖把了。就像这样。”

里染用空着的右手握住拖把的黄色把柄。

“从水道右侧的拖把放置痕迹就能明显看出。而且,从把柄上完全检验不出血液反应。果然从悬挂天桥离开的时刻手套上是没有沾血的。”

“……我有异议。”

津再次举手。

他已经失去了当初的从容,以对等的目光看着眼前的少年,脸上的表情相当认真。

“拿起水桶的方法并不只限于握住把手。也可以将提手挂在手臂上。”

甚至连用语都变了。

“犯人除了水桶和拖把,应该也带走了卫生纸吧?这样就能用空下来的手拿卷纸了,一只手拿拖把,另一只手拿卷纸,那么就能用左手臂挂着水桶了。就像这样。”

他站起身来到里染面前,拿走拖把和水桶,实际展示出持桶方法。右手拿拖把,左手拿着代替卷纸的宝特瓶,用手臂穿过水桶的提手。刑警们因为嫌疑人突然行动而摆出了架势,不过他没有再做什么,只是等待里染的反应。

“只要这样,水桶的提手就不会沾血了。提手上的橡胶手套痕迹,是因为洗掉血液之后改变了拿法吧。怎么样?”

“津先生,你也相当不赖耶。不过我早就想到这种可能性。而且已经将其否定了。”

“……为、为什么?”

“是因为水滴。用这种拿法,水桶的位置都会变高了吧?由于水桶是挂在弯曲的手臂上的,所以津先生提着的水桶在相当高的位置上。距离地面大约有一米吧。

“如果水是从这种高度掉落,落在地板上的水滴就会有将近三公分的直径。我实际确认过了。”

“啊!”

这次是柚乃和香织发出喊叫。两人相互对望。

泳池的实验结束后。里染将手指浸入千鹤拿着的水桶中,仔细地观察从腰部位置掉下来的水滴。在地面上溅散的水滴直径是三公分。

“然而,现场照片上的水滴大小都是一公分左右。那么水滴就肯定是从更接近地面的位置掉落的。换句话说,桶底就是处于那个位置。犯人并不是用手臂挂住提手,而是用手提着的。”

咚,水桶从津的手臂滑落。装在里面的少量水在地面上扩散。他是没想到连水滴的大小都能成为线索吧,将拖把和宝特瓶还给里染之后,他就茫然若失地回到座位。

里染扶起水桶,脱掉手套,“那么”像是重整阵势地说道。

“既然水桶的提手和拖把把柄都没有沾上血液,清洗手套血迹的可能性就完全消失了。沾上血液的既不是拖把,水桶,也不是长靴和手套。那到底是什么呢?悬挂天桥深处的菜刀?不可能。就算是拿到外面清洗,也不可能扔回那条狭窄通道的深处。而且还要包上毛巾,就连大联盟的投手都办不到。

那么,会不会是卫生纸?还是不可能。即便纸上沾上大量的血迹,这个世界上也不会有人用水来清洗的。毕竟都已经湿透了嘛。如果是圆筒上沾血,待会去厕所的时候,把那部分抽出来就行了吧。……这样的话那到底是什么呢?

他不断地重复这个尚未解决的疑问。

“从现场找到的证物全部都不是。那么沾血的果然是犯人的所持物,肯定已经被犯人带走了。那个所持物到底是什么?明明已经带着拖把和水桶,甚至还带着卫生纸,这样子还能拿什么?难道放在水桶里?那是不可能的呀,毕竟离开的时候水桶中是装着水的。”

如果将那个沾血的东西放入水里的话,最初的水滴就会混有血液才对。

“那么,是放在口袋里?沾附的血液量甚至能让水滴混有血液,还能装得进口袋里的东西会是什么?笔记本?手机?钱包?不管哪个都应该无法沾上那么多的血液,就算是沾附上,清洗了的话应该也会留下痕迹。说来为何犯人要在中间点清洗所持物?如果最初就发现沾血,马上用水桶的水清洗就行了。既然在步行途中注意到,为何之前就没发觉呢?明明上面可是沾着大量血液的喔?太奇怪了。

要说奇怪的话,还有个更为根本性的问题。为何犯人要特意将所持物带入现场?难道不能事先放在外面吗?”

“…………”

疑问被不断地提出。越说越让人感到疑惑不解。观众们就只能沉默地听着。

里染再次喝了口矿泉水。接着,“先来归纳一下目前的条件吧”开口说道。

“这个犯人所带着的物品就是① 有着能沾上大量血液的面积 ② 甚至会带入杀人现场,犯人经常放在身上的东西 ③ 被水沾湿也不会有太显眼的痕迹 ④ 无需特意拿在手上,还有具备能装入口袋的柔软性 ⑤ 在离开现场好一段时间之前,都没发觉到上面沾着血迹的东西……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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