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杳心里咯噔一声,扭头看去,周围原本在小摊前哄抢的人此时都安静了下来,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像是在盯着一块肥肉。苏杳嘿嘿一笑:“哥们儿,怪入戏的,以前在横店跑过龙套吧?”
因他这一句话,整条胡同的人不知何时都聚拢了过来,黑压压的人头,看得苏杳心里一阵发毛。
胡同的路灯突然灭了,周围的脸瞬间换了另一副面貌,似幽幽鬼火漂浮着,狰狞而恐怖。有笑声响起来,是在嘲笑他:“嘻嘻,鬼节里还真有不怕死的人跑出来,是迫不及待想让我们吃掉吗?”
“活腻了呗!送上门来的小鲜肉,不要白不要,你们谁都别想跟我抢!”
“你走开,他是我的!”
苏杳看着周围狰狞的面孔咧嘴怪笑着,拿出一沓沓纸币递了出去,鬼火映衬下,上面的图案触目惊心,竟然是冥币!难不成他误打误撞进了鬼市,这里已不再是人间了?
苏杳吓得扭头就跑,却被周围的鬼魂们团团围住,摊主扬了扬手里的木牌,道:“想跑?生辰八字都写在生死牌上了,除非有人买你,你是出不了鬼市的。小伙子,乖一点,让大家伙儿们吃了,一起做个鬼,不也挺好?”
大家一通哄笑,苏杳却快哭出来了,一直以为七月百鬼人间过都是鬼话,不想他气运背,这就撞上了,倘若真的出不去了……他不敢想,他还年轻,当真不想死。
此时此刻,这小小的摊位俨然成了拍卖场,鬼魂们一个个竞拍,都想抢下那块决定他命运的生死牌。他就像一块砧板上的鱼肉,等待着被人宰割。
终于,出价最多的鬼魂得到了摊主的青睐,正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忽然听得一个苍老的声音叫道:“等等!这小子我买了!”
随着众人倒吸一口冷气,摊主面前已甩过来了几锭金元宝,黄澄澄的,看着人心里欢喜。摊主乐开了花,立刻把金元宝收进囊中,将苏杳的生死牌递给了来人:“啧啧,老人家,小鲜肉是你的了。”
众鬼魂见到手的肥肉飞了,都撇撇嘴,悻悻散开,围拢的别的摊位上去寻好货色。苏杳吓得衣服已被冷汗浸湿,心里想着,完了,这回是当真要死了。他绝望地哀叹了一声,闭上了眼睛。却忽然被双手被一双干枯的手握住,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臭小子,从小就告诉你七月鬼节别走夜路,你不听,这下可好,险些丢掉小命,舒坦了?”
这是……奶奶?
苏杳睁开眼,果真看到奶奶站在面前,笑呵呵瞧着他,手里还拎着他的生死牌,原来方才买下他性命的人竟然是奶奶!
“七月十五,鬼市大开,百鬼人间过,就是要抓你们这些不怕死的,带回地府里,卖个好价钱。要知道,活人的魂魄被鬼吸了,便可一年到头都在人间游走,想见的人便能见着了。所以你们活人的生死牌最值钱!幸好我今天出来逛鬼市,发现了你,要不然你也变成孤魂野鬼陪奶奶喽!”奶奶一边说着,一边领着苏杳往前走:“穿过这条胡同,能看见亮光的地方便是人间,你一直往前走,不要回头,要记住,从今往后,七月鬼节,一定不能再走夜路……”
“奶奶,那你呢?”苏杳刚想问,却发现方才还站在身边的奶奶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只留下手里残留的冰冷的温度,以及一块写着他性命和生辰八字的生死牌。
苏杳听了奶奶的话,一直往前,出了胡同,看见光亮,正是他之前遍寻不着的美食街,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有温暖的气息,才是人间。
那之后,苏杳再没有在七月走过夜路,他搬回了从前的家,每天下班走到楼下,都会习惯性地抬头看一看,看看那扇熟悉的窗子,总以为他的奶奶还在那里等他回家。
传说,阴曹地府有鬼市,每到七月鬼门大开之时,鬼市最为热闹。因为会有走夜路的活人被引诱到鬼市中,生辰八字写到生死牌上出卖。吃下他们的灵魂,能让孤魂野鬼一整年都肆无忌惮徘徊人间,与亲人相见。所以这块小小的生死牌最是抢手。
倘若到了七月,请你一定一定不要独自走夜路,否则周围会突然亮起鬼火,有不知名的影子与你同行,要的就是你的性命,请小心!
第七十八谈、窥视者
对江珩来说,最厌烦的是聊天。朋友也是这般评价他:沉默寡言,在遇到感兴趣的话题时会聊得多些,当然也没见他有什么感兴趣的。周末聚会,他是饭桌上埋头玩手机的那一个,KTV里坐在角落为大家点歌的那一个,尽兴过后送酒醉的大家回去的那一个。没有什么缺点,可要真挑什么优点的话,也实在说不出。这样的人,多半是空气,没有什么存在的痕迹。
朋友们以为,江珩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应该是这样。可人有千面,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精神分裂者能分裂出多种人格?而在江珩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这个人,有一种特殊的技能,便是窥视。
江珩之所以不爱聊天,是因为他能看到每一个人的心。好比同事赵小姐穿了条新裙子,在办公室里招摇一圈,女同事们纷纷称赞,赵小姐心满意足。可江珩听到的确实另一种声音:“丑八怪!”“这裙子我穿上去能比她漂亮百倍,炫耀什么!”“也不看看她的钱是哪儿来的!什么本事!”不是江珩刻意八卦,可这声音从每一个人的心脏里传来,长驱直入他的耳朵,像是一个个侵略者,霸占他的领地,而他能做的,只有俯首称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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