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顺要做的,就是挑出来开门儿的,用来拍卖,而其余的,他看上眼的,则会一番加工,放在自己店里。
这回的东西,吴顺只捡出来了几样,一对儿祭红釉的盘,胎色很正,官窑出的无疑,恰好前不久有个收集礼器朋友托他寻的,他收了,琢磨着这月末去卖个好价钱。
还有几块古玉,有血沁,朝代推测是春秋战国时期,吴顺也收了,那些买主里有酷爱此类古玉的人,也能大赚一笔。
挑着捡着,吴顺眼前一亮。
他看到的是放在角落里一个摆件儿,那是匹三彩马,蓝釉主打,造型却不同于一般的马,有些特点。
一般塑马,多是奔跑之姿,最著名的“马踏飞燕”,又名“马超龙雀”,是青铜器,马儿荡蹄驰骋,右后蹄踏了一飞燕,飞燕展翅,惊愕回首,衬托出了马儿的雄姿。
而这尊三彩马则不同,马儿仰面朝上,四蹄聚于胸前,口微张,眼睛澄明,做撒欢儿状。虽然吴顺隔得远,但因着它的好釉色,即便是在角落里,也能感觉到它澄澈的目光在看着自己,仿佛在邀请人一同游戏。
无疑,这尊三彩马别具一格,几乎在看见它的那一刹那吴顺就喜欢上了它,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也是属马的。
于是,这匹三彩马也被吴顺收入了囊中。
忙活到近十二点钟,吴顺给这几个人结了账,也背了个包,和他们一道摸黑出了古玩城,回了家去。
第二天,他打发老婆去看店,自己则睡到近中午才起来,还是被他三岁的小儿子给吵醒的。
一整个下午,吴顺都在书房里忙活,把昨晚收到的东西分类放好,要留作黑市拍卖的,寻了好盒子装着,自己留用的,也要分个等级高低分做处理。
吴顺还有一个本事,便是做旧,最擅长的是瓷器和玉器,他做的旧,登峰造极之时,也能骗得住行家,所以他靠着这一门手艺,也挣了不少钱。
做旧这事情,爱好古玩的人多半不齿,可随你在古玩市场里逛一圈,哪个铺子里没有做旧的东西?于这群小老板们而言,挣钱是第一位的,他们对古玩,没有爱意。
所以,许多好东西便是在这些人的手上毁了,让人痛惜。
吴顺仔细挑拣了一下昨儿晚上收的古玉,找了块最好的串了绳,戴到了小儿子的脖子里,那上面的血沁最多,一丝一丝,像脉络,这种玉最能辟邪。
小儿子很乖,坐在一旁的地板上玩小火车,安安静静的,一点也不碍吴顺的事。
前几天刚进了一批玉挂件儿,玉是新玉,和田青料,现在的人多半追求羊脂,青料一般看不上眼,也卖不了好价钱,所以只能做旧。
整整一个下午,吴顺都在捣鼓这些玉,他能给做上皮或者包上糖色,或者经过特殊处理,粘上他从盗墓者那里买来的尸泥,伪装成墓葬玉器,摆进柜台里,就能晃了那些有一定鉴定知识的“二把刀”。
而这些做旧,都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一旦玉料做旧上身,想要将它再洗回原来的模样,那是不可能的,这无疑是毁了一块玉。
而对于瓷器,经过酸“咬”土“喂”,做出带颜色的开片,新瓷摇身变作旧瓷,也再回不了以前的模样。
可吴顺不觉得这有什么,甚至对自己的手艺洋洋得意,他迷恋这种以假乱真的过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只听得书房里钟表指针走动的声音,以及小儿子嘴里发出的模仿火车行进的“逛吃逛吃”声,吴顺沉浸在自己的工作里,忘乎所以。
毕竟是三岁的小孩儿,小儿子玩腻了火车,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落到了书房的博古架上,那匹三彩马正保持着撒欢儿的姿势,与他对望。
一人一马,四目相对。
就在一刹那间,小儿子看到马儿冲自己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像是在邀请他一同玩耍。
他立刻眉开眼笑,蹒跚着跑了过去。
三彩马放的位置很高,小儿子够不到,只能踮着脚,巴巴儿的望着它。
此时此刻,吴顺正在给手中的玉上尸泥。
忽然手上一个打滑,玉掉在铺了绒布的桌子上,那尸泥自然也粘在了白色绒布上。
吴顺心里暗骂了一句,正要将玉拿起,身后却传来一个奶声奶气吐字不清的声音:“爸爸,他说该停下了。”
“宝儿乖,先到一边儿玩儿去,爸爸在工作。”
小儿子却不依不饶,颠儿颠儿的跑到他身边,小手抓着他的衣服,晃啊晃:“爸爸,他真的在说话。”
吴顺手中的动作停了下来,扭头看着小儿子:“哪有人在说话。”
小儿子指了指博古架上的三彩马:“它说的,这些石头会疼的,爸爸该停下了。”
“胡说什么,”吴顺瞟了三彩马一眼:“宝儿,那是唐三彩,是瓷器,不会说话的。”
小儿子却很委屈:“可是我明明听见了啊。”
吴顺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宝儿,你先到外面玩儿,爸爸再有一会儿就好了,等下带你出去吃关东煮好不好?”
说罢,便继续给玉上尸泥,再不理睬儿子。
小家伙气鼓鼓的哼了一声,重又跑到博古架下,仰头望着那匹三彩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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