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店做的广告也很有噱头,是罗曼罗兰的名言:看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林溪就是被这句话吸引,所以走了进去。
店主是个跟林溪差不多大的男人,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说起话来也和气:“小姐,是来配眼镜的?”
林溪点点头:“我一直带隐形的,但是最近觉得眼睛度数似乎高了些,所以想换一副。”
男人带她到里屋去测眼睛度数,结果出来了,她现下的隐形眼镜度数很适合,无需再换,男人敲打着柜台,笑了:“小姐,告诉我,你为什么觉得自己眼睛的度数增高了?”
“看东西模糊啊……”
“只是模糊?”男人引导她:“你没有觉得周围的人事都很不顺眼?”
林溪惊讶:“你怎么知道?”
“我许多顾客都和你一样,所以知道。你的隐形眼镜确实该换了,只不过,需要换这样的……”他带着林溪来到一个长长的冰柜前:“这才是最适合你的眼镜。”
他打开冰柜,瞬间凉气扑面,只见里面整整齐齐码放着许多透明的小盒子,盒子里盛满了水,有东西在上面漂浮着,五颜六色,像蝉翼,薄薄的一片,看得人心都软绵绵的。
“这是什么?”林溪问。
“这是我们店特制的隐形眼镜,能让你对这个世界有所改观,不想试试吗?”
这东西太奇怪,林溪的第一反应便是拒绝,可是十五分钟后,她已躺在了眼镜店的手术室里,等待男人为她戴上这独一无二的眼镜。
“我叫梁彬,”男人说:“这眼镜是我研制出来的,我叫它‘恋世’。”
“看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林溪笑了:“就靠这薄纸片?”
“试试不就知道了。”梁彬开始给她的眼睛上麻药,眼镜片看起来很大,被他用镊子夹住,仔细地贴合在眼球上。
“这大小合适吗?”林溪有些担心。
“放心,它有伸缩性,能包裹住你整个眼球。”
包裹住整个眼球,像蜘蛛网一样,从此这双眼睛变得像玻璃一般透明,日光射进来,变化出七种色泽,看到的世界斑斓绚丽。
林溪从没有如此温柔的看待周遭的景致,她家住在老楼里,七八十年代建的老楼,隔音效果很是不好,偏偏楼上住了一户爱折腾的人家,每天上面咚咚咚闹出很大的动静,林溪便觉得烦,上去吵过几次,至今见到那户人家都会黑着脸。
可今天回来不一样,她正开门,恰遇上那家女主人抱着孩子下来,她竟笑着和人家打招呼:“您家孩子长得真好看,像您。”
她笑得甜,话说得也中听,那家女主人一时间不知所措,竟呆住了。
不止如此,林溪顶讨厌上班,公司女同事没事儿总聚集在一起八卦,她看不大顺眼,也鄙视这种行为,所以在公司里不大合群。可自从戴上这奇怪的眼睛,她再看不见三三两两聊天的同事,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埋头工作,处处一片和谐。
她的城市在北方,经常有沙尘,所以空气都是灰蒙蒙的,这是她顶讨厌的。可自从戴上这奇怪的眼睛,整座城市似乎被清洗过,水灵灵的,深吸一口气,都是花香。
林溪有种错觉,仿佛她从前所见的世界其实是个假象,如今眼前的世界才是真实的,是让她打从心底热爱的,是欣欣向荣没有一丝污垢的。
她好似第一次真正看清世界,然后便爱上了它。
林溪每天都要照镜子,一天天过去,她发现自己的眼睛有了些变化。梁彬在给她做眼睛的时候曾说过,这枚叫做“恋世”的隐形眼镜一旦被戴上,便永远不能摘除,因它覆盖了整个眼球,要摘除它,只能摘除眼球。
像危言耸听,林溪并没有太当回事。而今观察下来,那薄如蝉翼的镜片在眼球上竟看不到一丝痕迹,仿佛它从来没有被植入林溪的眼睛,又好像它与林溪的眼睛本来就是浑然一体。林溪发现自己的眼睛颜色开始变浅,她原本是黑色的瞳仁,有句话怎么形容来着,像白水银里养着两汪黑水银,林溪的眼睛,只要见过的人都说漂亮。可现在,她发现自己的眼睛慢慢变成了浅褐色,又慢慢变成了琥珀色,像她脖子里带着的那块琥珀,晶亮晶亮的,她甚至能看到自己眼球里面的血管,像琥珀里包裹了百年的花。林溪竟觉得这样的眼睛,何其好看。
别人都说林溪戴了美瞳,否则她的眼睛不会这么清澈透明如同一颗玻璃珠子。谁都知道,戴了美瞳的眼睛虽然好看,可是到底缺了些神采,而林溪的眼睛亦是这样。别人在她眼中看不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她的眼中盛满了全世界,可却偏偏没有人,她的世界里没有人。
林溪开始觉得眼睛不舒服,时常是在夜里,她睡觉正熟,眼球却觉得痒,好像无形中伸出了好多触手,将她的眼睛紧紧包裹,丝丝线线,织出了密集的网。
痒,从眼睛蔓延到心底。
她便是在这个时候惊醒,噩梦一般,拉开灯冲到镜子前查看,上下眼皮翻起来,眼珠是晶亮的玻璃球,玻璃球里面,没有自己。
林溪有些害怕,跑去叫醒父母,可推开卧室的门,床上空空荡荡的,父母不知道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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