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得也许没错,是我多心了。”郑源的眼前恍惚出现了一片荼蘼的玫瑰花海,开在少女延绵的肉身上,吞噬着鲜活的灵魂:“只是换一个角度看,巧合也许是一种混沌因果学,拥有肉眼不可见的内在关联。这俩人的玫瑰是黑线钩边,填充红色,图案也很相似,小叶的图案不像,但我记得她的文身上打雾的明暗对比,手法跟徐子倩的文身非常接近。”
“一个图案相似,一个手法相似吗?”汪士奇若有所思:“图案相似可以解释为模仿,手法相似就是共用了文身师傅了吧。”
“对,就是模仿。我在想,这是不是杜蔷薇被害的原因。”
汪士奇挑眉:“你是说,徐子倩因为杜蔷薇跟她有一样的文身所以杀了她?”
“不。首先,杜蔷薇的文身应该比徐子倩要早,她家境贫寒,估计也去不起好的文身店,以前比较老式的墨水纹完了之后是会慢慢褪色的,就像这样。”
车已经驶到地库,汪士奇赶忙停稳,接过郑源手里的照片,果不其然,那黑色的描边已经全部褪成了发乌的靛蓝。而徐子倩的文身黑红分明,像刚转印上去一样鲜艳。
“所以,与其说是一样的文身,不如说是徐子倩模仿了杜蔷薇的文身。”
汪士奇摩挲着照片上那个图案,脑海里莫名闪过杜蔷薇的遗物,红色人造革的挎包里放着科比的贴纸,袁佳树穿着篮球队服的影像瞬间叠加上去,24号……24……
要穿起他们只有一个解释:袁佳树崇拜科比,而杜蔷薇爱屋及乌。
“啊!如果杜蔷薇是袁佳树的女朋友,那徐子倩的动机就完全说得通了。”
“嗯。年轻人的爱情本来就比较偏执,加上杜蔷薇个性这么叛逆,估计不是骂两句打两下就能劝退的,这种态度很容易激起施虐欲。”
“然而杀了杜蔷薇,袁佳树也并不会爱上她,所以她才想尽办法变成杜蔷薇。”汪士奇恍然大悟,那个文身,那五官微妙的调整,都是在试图模仿她无法取代的那个女孩——你不爱我,我就变成你爱的人的样子。
但是,即便如此,还有一朵“玫瑰”没有解决,如果说徐子倩和杜蔷薇是感情纠葛导致的私人恩怨,那小叶呢?
像是接上了他的脑波似的,郑源开了口:“至于小叶……”他咬了咬嘴唇,让自己尽可能说得平淡些:“刚刚郭立东说,他是张焕指派去找徐子倩的。”
“张焕?”汪士奇一愣,猛地转过脸来:“张焕不就是那个……那个……”汪士奇捏着方向盘的手兴奋得发抖:“我记得她!我见过她!你知道吗?她就是那天跟小叶在一起的那个不男不女的……”
“我知道,”郑源干巴巴地咳嗽了一声:“……我也见过她。”
小叶到底爱不爱自己,郑源已经懒得去搞明白。
他可以为自己在小叶身上的执着找出一百二十个恰如其分的理由:原生家庭的不幸福导致安全感缺失,长辈混乱的情史养成了对异性的洁癖,相似的身世和成长环境产生的共感效应,典型的E型人格让他习惯了先保持距离观察对象,一旦对方被纳入心理上的安全区域后又会完全放松警惕。
又或者简单点来说,他只能爱她,死心塌地的。在小叶之前,所有女人都是可怕的,难以揣测,不可亲近,周身长满神秘的刺。但小叶不是,从球场看见她第一眼开始,郑源哪怕转开了脸,那个明亮的笑容还是牢牢地烙在视网膜上面。她是他的初恋、朋友、妻子、妹妹、母亲、老师,拥有几乎一切他喜欢的品质:温柔、聪明、细腻、知冷知热。被她垂青让郑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坚信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虽然后来时间长了,再热烈的感情也难免起伏,但郑源从没想过他们会分开。“总是会结婚的。”他对当年的汪士奇说:“不过现在还有点早,总之等先毕业,多挣点钱……”
命运没有给他等待的时间。
大三暑假,郑源在报社旁边租了个房子,《法制周报》的实习工作充实而忙碌,天天跟着负责带他的老记者卓一波跑新闻口,白天看现场晚上写稿子,时不时还有同一批入社的实习生们凑份子开局喝大酒。半只脚踏入社会的新鲜感太过强烈,女朋友就从关注的中心区退出去了一些。郑源跟小叶商量过要不要过来一起住,她只待了两个小时就捏着鼻子走了——二十来岁男孩子的房间,确实不是什么久住的好选项。
之后就是短信电话,断断续续地联系着,周末一起吃饭,她的眼睛专注地盯着手机。“有事?”他挟了一筷子鱼肉放到她嘴边,事先挑掉了细刺和葱。“等个通知。”她头也不抬地张嘴接了,答得含含糊糊。接下来卓一波的电话打了过来,郑源啧了一声,忙着应付工作,也就没再问下去。
没过多久,小叶生日快到了。郑源实习工资加外快断断续续存了五千多块,他想了想,打算给小叶买点什么,算是生日礼物,也算这阵子怠慢了她的赔礼。他在商场首饰专柜逛着,明晃晃的黄金珠宝看得他眼晕,好不容易挑了一个,交完钱正选包装呢,手机火急火燎地响起来,郑源打开一看,眉头已经皱起来——是程诺。
52书库推荐浏览: 黄青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