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末谜案_谭显章【完结】(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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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断定在那稻草之上能够找到证据。但是寻找的结果大失所望,除了哑女的几根长发和陈旧干黑的血迹外,罪犯连一根毛发也没留下,更不用说衣扣、饰物一类的东西了。

  我猜想那罪犯一定强壮有力,哑女的反抗没能伤他一丝一毫,致于罪犯的那些淫秽物质,如果不是掺和着哑女的血液留在稻草上,就一定是留在哑女的衣裤上面,后来被哑女穿着回家。她父母不懂得证据学,肯定当天就将将那衣裤洗了,问她母亲,果然如此。

  不过,通过这番勘查,我暗自列出了四种人作为犯罪嫌疑人:一是从大岩屋前“栈道”上前往上游或下游某个村子的过客;二是在山溪捕鱼的渔人;三是从山上打柴归来的樵夫;四是打猎的猎人。这几种人都有可能碰上哑女。无论是哪一种人,都具有这样一些条件或特征:第一,必定熟悉这里的地理环境和岩屋中的地形地物;第二,长相不太雅观,或手上没有多少钱钞、或者智力不高;因为智力较高、手上有钱或长相较好的人,如果要发泄性欲,会去色情场所用和平手段实现他的目的,正如现在人们所议论的那样,这些人会利用开放过程的漏洞,一般不会制造强奸案。只有那些愚蠢的、手上无钱的,或者其它条件受到局限的人才会干这种蠢事。根据这个分析,我断定案犯是离此不远的本地人,因此,上游的黄龙坡村,下游的九龙村确定为调查摸底的范围。

  下一步工作该是进行辨认了。七月十一日,我用电话请示了县局,利用半天时间在聂小玉家中让许明年做了许多手势,使聂小玉明白那手势的意思是要她认人。十二日,我以调查一起耕牛被盗案为名,要求黄龙坡村的干部把全村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人召集在小学校里,由村治安主任举办了一次法律学习班,然后,许明年把聂小玉带到学习班去,企图让她发现强奸犯,做出让我惊喜的手势来。但她把会场里的百十号男人扫描完毕,始终没有惊恐或者激怒的表情,也没有任何手势,我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九龙村了。七月十八日,正好县政府下发了一个文件,主要内容是开发山区旅游资源,我突然有了灵感,以开发九龙村的旅游资源为主题召开了一个群众大会,既可以激发山民的兴趣吸引他们参加会议,有利于当地“建整”工作的深入开展,又可以利用开会之机,让哑女来一次秘密辨认。于是,我选择了原来“人民公社”时村里修成的“大队部”作为会场。进入会场的通道是两诽小木板房夹着的一条走廊,每个小木房都开着一孔小窗,窗上装有玻璃,我把聂小玉秘密带进木板房,让她悄悄窥视从走廊里通过的每个男人,企盼着她的惊叫和手舞足蹈。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尽管开会的主题新颖别致,来参加会议的男子并不多,原来,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女都一窝峰地跑到广州、深圳一带打工去了,家中只有一些老老少少,三十五岁以上的男人不足六十人。而这些老老少少似乎对本村的山光水色并无多大兴趣,对“旅游胜地”之说摇头晃脑,即使九龙飞瀑喷云吐雾飞珠溅玉甚至彩虹纷呈,也不能让他们自豪,他们说那九龙潭本来淹死了不少人,现在又死了个王义,是鬼魂云集作祟的地方,外地人听说了昔日的故事,哪个还有兴趣旅游?经过村干部走门串户的动员和催促,才三三两两地来了。聂小玉窥视着从走廊里走过的人们,仍然没有任何反应。一个上午过去了,她实在按捺不住,竟然冲出屋子一走了之。我只得登台讲演,杂乱无章地讲了一番农村党组织的建设、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等等,总算完成了开会任务。

  我承认这次秘密辨认的失败,责怪如今的农民群众把原来那种“大一统”的观念抛弃到九霄云外去了,集体的观念也逐渐淡漠了,使公安的侦察工作增加了许多难度。我忽然想起要追溯农民群众不愿意参加集体会议的根源,最本质的东西却是私有观念占据上风。有了这种观念,他们不再相信、依靠村委会,而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去了,哪有兴趣参加社会的公共活动?其中有一部分人还处在贫困线上,正在各自找出路。有些已经富裕起来的,就更不会依靠集体组织了。我清点了一下参加会议的人,发现王新生没有外出却不到会,是因为什么呢?有了富足的父亲作靠山,就无需依靠组织或者他人了么?

  也许是我对王新生已经有了某种成见,他不到会场,引起了我的怀疑,他不参加会议,除了心存不依靠集体的意念之外,是否还有其它因素?他依靠父亲的资助过着清闲的生活,会不会利用捕鱼打猎的机会寻猎女色呢?据群众反映,他平时也是个喜欢捕鱼打猎的人。

  啊,我想起来了,强奸案发生在四月二十六日,那时的王新生还未整容,是一副小眼、塌鼻的模样,并且尚未改名,叫做王恩,如此看来,他应该是被辨认的对象之一。

  可是,我马上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他现在已经整容了,失去了辨认的条件。这个狡猾的家伙!

  对王新生的怀疑突然直线上升!但我的大脑却不能集中思想,一会儿想到王义的盗窃和自尽,一会儿又想到强奸案,两团乱麻纠缠在一起,连一根线头也理不清楚。

  我连续抽了半盒香烟,强迫自己镇静下来,再次集中思想分析王义盗窃案与其自尽后的有关情节。在王新生的木箱里发现赃款的情形,王新生和梅中娥私通的情形,王小龙与王新生闹矛盾的情形,都一齐在脑侮里再次浮现。这个改头换面的家伙会不会是自己收藏了巨款,却反诬王义作案?目的是整死王义,或至少让王义坐牢,把梅中娥从王义怀中夺过来。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那些赃款最终在他自己家里发现?为什么在王义死后不几天就勾引上了梅中娥?我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惊喜,越想越觉得像那么回事。如果真是那么回事,王义就根本没有投水自尽,而是他秘密地格王义谋杀了,谋杀手段必然会在死者身上留下痕迹或某种反应,他害怕公安人员通过尸检发现谋杀痕迹,就将王义的尸首收藏起来了,因此,至今也找不到王义的尸首。至于梅中娥陈述的关于她亲眼看见王义投水的证词,是她与王新生勾搭成奸之后的结果,肯定是王新生要她那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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