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偷天下_郑丰【完结】(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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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缎也不同于以往的女主角,她虽美貌,但性格残酷冷傲,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锦衣卫,个性上毫无可爱之处。她和楚瀚间的情感是很奇特的,他们都生活在黑暗中,是世上少数轻功不相伯仲的人物。两人在靛海中被蛇族追杀的过程中,不得不互相倚赖,互相信任,培养起过人的默契,以致成为心灵相通的彼此的“伤疤”,使他们两人的命运紧紧地连结在一起。他们两人之间实在不能说是男女爱情,而是类似战友的紧密情感。楚瀚对她从来没有如对红倌那般的热恋和甜蜜,他只是知道自己应该照顾她,疼爱她,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

  百里缎也是一般。她最后选择背弃万贵妃,为楚瀚受尽酷刑,坚不屈服,因为她也将楚瀚当成了自己。当她听说楚瀚要回家乡去娶恩人的女儿、青梅竹马的小妹妹时,心中完全没有嫉妒,只淡淡地祝福他。她并不需要楚瀚娶她或给她什么名分,她知道这些都不重要。争取到名分又如何?为他生个儿子又如何?她和楚瀚原本就是一体的,两人之间已是同生共死的情谊,没有别的可说。

  靛海中的经历将二人的身心紧紧地绑在一起,而大越国的经历则是他二人最美好的共享经验。在那儿,百里缎第一次打扮得美艳动人;在那儿,楚瀚第一次见到百里缎纯善天真的一面。他们在大越国时能够自在地展现自我,回到京城后便不得不掩盖压抑,再也无法重见天日。因此他们都极想回去,虽然大越不是他们的家乡,他们停留在大越也不过短短数月的时间,还曾受到大越皇帝黎灏的压迫,但回归大越,就等同回归他们最原始的自我,找回他们被熏染之前的真面目。楚瀚承诺带百里缎回去大越国,这是他们二人到死都一直不能放弃的梦想和向往。最后这个梦想的实现,是靠了尹独行千里跋涉,带着二人的骨灰归葬大越,回到他们魂萦梦牵的归宿。

  在写《神偷天下》写到两百多页时,我忽然一时兴起,开始重看《天观双侠》。这一看就没法停下,说来可笑,我竟被自己早期的作品迷住了,从前半开始看,连续看了好几天,无法停下,一直看到结尾。一来我很惊讶自己早期作品竟然这么有魅力,二来也看出其中不少粗疏之处,如用辞不够精准妥当,或情节转折太快等等。

  魅力的来源,主要是凌昊天和赵观这两个主角:他们的个性十分突出,却又截然不同。他们都爽快大度,都豪迈英雄,他们的行径,每每令我感动;他们的对白,每每令我莞尔。《天观双侠》的基调是明快的,凌昊天每回出场都展现过人的武功勇气,令人折服;他精通琴棋书画,武功高绝,是个天之骄子,虽然身受冤枉,最终总能真相大白。赵观则俊美得要命,风流得要命,每出场总是潇洒俊逸,占尽上风,赢遍美女青睐。他们都是天生的英雄豪杰,开开心心,痛痛快快,加上整体情节则曲折而快速,一气呵成,有让人不断读下去的冲动,这是《天观双侠》引人入胜之处。

  《神偷天下》的主角没有那么神勇。楚瀚是个称不上英雄的人物,他出场从来不会引人注目,所受的训练全是让他躲在暗处,偷窃物品或刺探消息,绝对不能引人注意。他只会飞技取技,虽跟随虎侠学过一些点穴的技巧,但是武功从来也没有入流。然而一个偷子也有他生存的权利,小人物也一样能为天下立功。如果说《灵剑》是悲壮,《天观双侠》是欢快,《神偷天下》便是沉郁。《神偷天下》诉说的是一个无可奈何的情境,一个身不由己的人物。

  另外我学到的还有:写新书时千万不要去看旧作。一来分心,二来费时,三来徒然给自己带来压力——新书写得不如旧作怎么办?最后只能承认,作为一个武侠小说作者,从十八岁开始写,直到现在三十多岁,心境不可能始终不变。岁月和经历都将让我的作品不断转型,不断演变。在写旧作时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心境,写新作时也是一般。我不能不随时间成长变化,我的小说也不得不跟着我的成长而变化。变化中有没有进步?有没有新意?有没有突破?这些应是我需要留心的重点。金庸大师的小说公认晚期较佳,表示他愈写愈好,愈写愈得心应手,我也期待自己能在不断创作的过程中有所进步。

  我爱看小说,喜欢沉浸在小说创造的情境之中,但是写小说是很孤独很苦闷的。写不出来时,不想写时,谁也帮不上你的忙。我发现自己必须爱上主角,必须与他感同身受。如果我自己不欢喜,不痛苦,又怎能写出人物的欢喜和痛苦呢?但是爱上主角,就得随着主角的苦乐感受而经历种种情绪起伏,这是很辛苦,很辛苦的事情。

  写这部书的期间,我又怀了第五胎,生了第五个孩子。怀孕和照顾初生婴儿的极度疲劳,让这本书的进度变成龟速,算算从怀孕四个月起,到宝宝出生四个月后,前后九个月的时间,一共只有六十页的进展,平均每五六天才写一页,基本上大部分的日子根本没打开这个故事的档案。

  直到老五满四个月了,在可爱的编辑雪莉的软求硬逼之下,我才强迫自己重新进入这个故事,有计划地、超快速地将这本书写完。最快的时候,一天可以写超过三千字。这是在我还得兼顾给宝宝喂奶,督促另外四个大的做功课、读书和练琴,以及帮孩子的学校作各种义工的情况之下,最快的速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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