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迷城_熊红文【完结】(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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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若怡调侃地说:“向检察官,我感觉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检察官请律师吃饭可是稀罕事呀。”

  向渊笑着说:“呵呵,检察官虽然穷点,但请你这个大律师吃个饭还是请得起的。”

  陈若怡自嘲地说:“什么大律师呀,我们也是混口饭吃。”

  向渊说:“你这还叫混口饭吃?你看你,开的是保时捷,我呢,开的是大众,你这还叫混口饭吃,不是寒碜我吗。”

  陈若怡说:“这可是你自己选的,你可是全国优秀公诉人,要出来做律师,比我强十倍呀。”

  向渊说:“你还别说,我还真动过心思。”

  陈若怡好奇地说:“哦,说来听听。”

  向渊说:“前段时间,有一个朋友的朋友的父亲出了事,涉嫌受贿两千多万,但实际上就是交股本金的时候没有交足,欠下的一百多万股本金公司老总替他交了,他心想以后的分红公司老总自己从里面扣就行了,后面就一直没有补齐,后面几年也确实产生了两千多万的红利,现在检方认定公司老总行贿,且两千多万的红利全部认定为受贿数额。这个朋友的朋友先是花五十万请了个律师,但是很不满意,找到我,请我帮忙看一下,我就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案卷,再花半天时间,写了份辩护意见,结果他们觉得非常满意,硬要给我两万辛苦费。这个事情让我挺感慨的,像这种就两三本卷的案子,我们一年得办几十件甚至上百件呢,但我们拿多少?一年也就十来万,你们律师就这么一个案子就当我们好几年的工资,确实容易心理不平衡。”

  陈若怡说:“那是,你这全国优秀公诉人,看案子的问题看得太透了,写的辩护意见绝对杀伤力极强呀,如果你真做律师,这份辩护意见是得值几十万。以你的公诉经验和在业界的影响力,出来做律师,一年几百万没问题。”

  向渊说:“是挺诱惑人的。”

  陈若怡故意逗趣地说:“那你还不赶紧辞职,到我们所来,你就是一块金字招牌。”

  向渊说:“说说而已。”

  陈若怡说:“怎么,还是下不了决心?”

  向渊说:“一个人不能为钱活着。当一个人穷困的时候,钱主宰人,为了钱,喜欢不喜欢的事都得干,但当一个人觉得钱够花了,就不能再被钱宰了,就得主宰钱,想干的事就干,不想干的事就不干。这一点很多人都没想明白,每天都在为钱忙碌打拼,一生都成了钱的奴隶,忘了自己主宰自己的生活。”

  陈若怡说:“我明白了,你还是热爱公诉,对公诉事业真的是有一份赤子情怀呀。”

  向渊说:“呵呵,公诉情怀确实有。对了,今天请你来,主要是想聊聊钟天崖这个案子。你申请的非法证据排除,我在检委会上作了汇报,但没有被采纳。到了法院,我看你可以再提。”

  陈若怡说:“唉,这就体现了刑辩之难呀。刑事诉讼法上有明确规定,司法机关要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中央也确实越来越重视律师的意见,但不管怎么说,律师毕竟只能提意见,采纳不采纳还在于司法机关。一个案件的决定权,在检察官、法官手里。”

  向渊说:“一般来说,律师发现的问题,检察官、法官也能发现,只是认识不同、结论不同。所以现在刑辩律师大多喜欢搞程序性辩护,就是因为他们知道,实体上辩的空间不大,证据上、法律上检察院、法院这么定,肯定也是有一定道理、有一定依据的,所以只有在程序上找漏洞。”

  陈若怡说:“我认为不光是程序漏洞的问题,有的案件确实存在违法取证。”

  向渊说:“是,不过说实在话,违法取证在现阶段可能很难杜绝。除了自首的,有哪个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会老实交代的?谁都知道交代的后果是什么,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缴械投降呢?我们国家羁押率为什么这么高,就是因为需要突破口供,再由供找证。西方国家就不一样,他们是以保释为常态,羁押为例外,因为他们有电子手铐、监控等各种电子侦查装备,把人放出去,根本就不怕他串供、毁证之类,他越这么做越会产生新的再生证据,对他更不利。此外,人家公民作证意识强,他们可以通过外围证据锁定犯罪人,由证到供,并不需要特别依赖口供,再加上有诉辩交易制度,所以用不着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犯罪人都会自愿供述。我们国家的侦查科技化程度还很低,审讯基本上就是靠一张纸、一支笔,不用一些非法手段,哪有那么容易突破口供?所以程序方面的问题还是有不少,律师确实有必要加强程序辩护。”

  陈若怡点点头,说:“呵呵,难得有检察官这么支持律师工作的。”

  向渊说:“我们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嘛。对了,说到这里,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你一定要跟我说实话。”

  陈若怡调侃地说:“问吧,一定如实‘供述’。”

  向渊说:“当你明知这个人肯定杀了人,或者肯定是个贪官,但通过你的程序辩护,使他获得了无罪判决,你是什么感受?你会不会觉得多少有些罪恶感?”

  陈若怡说:“我实话告诉你,没有,而且是一点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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