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大劫案 _郭敖【完结】(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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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有人拿出来手机来拍照,闪光灯一闪,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看向拍照的那个人。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拿着手机,看见两个人一齐看过来,他吓得后退了两步,抱着手中的手机瑟瑟发抖。

  阿豪盯着他俩,疑惑地问:“你们俩不是一伙的啊?”

  宁武和臣一不约而同地说:“关你屁事!”

  两个人停下手中的动作,宁武站起身,像拎小鸡一样揪住臣一的衣领,他掏出了那枚硬币,威胁臣一说:“我们是一伙的,是不是?”

  臣一双眼盯着硬币,点头回答:“是,是,是一伙的。”宁武放开了臣一,臣一整理了褶皱的衣衫,委屈地跟在他身后。臣一在宁武耳边说:“可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宁武说:“这种事情不用准备。”宁武横下心来,握紧手里的枪,指着人群,人群立即出现了分水岭,给他让出了一条道。宁武指挥说:“男左女右,都蹲好了,谁还有异议,就跟我手里的枪说。”

  臣一跟在他身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宁武让他善后。臣一想了想,做了补充:“我正式宣布一件事情,现在是抢劫时间,少儿不宜,由于情节可能涉及暴力、血腥、情色等场面,未满十八岁禁止观看,青少年建议在监护人陪同下选择性观看。”

  一个西装革履、戴着红色领带的男人,笑得前俯后仰,竟然岔了气,摘下眼镜揉着眼睛,之后拨动着自己的长发说:“笑死我了,我说这位小同志,你别逗了。根据《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臣一第一次见到这么熟悉法律条文的人,他景仰地看着他,亲切问道:“你是律师?”

  戴红色领带的男人递过去一张名片,臣一在身上擦干净手上的汗,双手恭恭敬敬地接过了名片,张大嘴念道:“张大中,大中律师事务所。”

  臣一想了想,也许以后会用得着他,就想攀谈几句,便认真地问:“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死刑?笑死的算吗?”

  张大中被逗乐了,哈哈大笑说:“这个,不知道。”

  宁武板着脸,走过去一巴掌抽在张大中的脸上,抽回手时又来了一下。

  宁武指着他的鼻子问:“张大中是吧?张律师是吧?”张大中被抽了脸,掏出手机想拨打电话报警,他愤怒地指着宁武的鼻子,警告他:“你完了,我要告诉你!你这一巴掌,不,是这两巴掌,我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你到底有多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宁武听完,继续抡圆了手臂,一巴掌接一巴掌地打在张大中的脸上,他还从地上捡起黄楠的水果刀,在张大中眼前比画着,说道:“那现在是不是属于特别残忍的手段了?”

  张大中的眼球跟着宁武手里的刀在移动,他在宁武身上没有看到一丝理性,眼前的这个男人什么都可能干得出来,于是他后退了两步说:“我警告你啊!你现在对我进行的是人身故意伤害,已经算是。极其、特别残忍的了,对,还有恐吓。根据《刑法》第226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臣一像一个学生一样,认真地听着张大中嘴里说出来的每一个字,时不时地还忍不住赞同地点点头。

  张大中看了一眼宁武,问道:“你懂法律吗?”

  宁武摇了摇头说:“法律我懂,从你嘴里说出来,我不懂。”

  张大中捂着脸说:“我会启动法律程序,告诉你究竟惹了多大的麻烦。”

  宁武反手抽了他一个耳光,说道:“我去你的,我从来都不怕惹麻烦。”

  张大中捂着半边脸,说:“你怎么骂人?”

  宁武挺起胸膛,骄傲地说:“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和想法,犯法吗?”

  张大中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简直不可理喻,他想继续拨打电话报警。宁武一把抢过他的手机,张大中想抢回来,却慢了一步,手机被宁武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摔得七零八落。盯着地上的手机,张大中一只手忍不住抚摸兜里的另一只手机,偷偷地掩藏好。

  宁武说:“要不要我给你找个计算器,你仔细算一下我该判多少年,该死多少回?”

  张大中若有所思,嘴里嘟哝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一边说一边还真掐指在算。宁武拿着匕首,一下子插在他的大腿上,血液立即浸染了他的裤子。

  宁武说:“这一下,你也给算算,记我账上。”人群里竟然发出了讪笑的声音,一车人看着张大中龇牙咧嘴抱着大腿疼痛难忍,很快,整条裤腿就都被染红了。这一番折腾后,宁武气喘如牛地站到了黄楠面前,刚缓过来疼痛的黄楠正在东张西望,他还在想办法离开公车,丝毫没有注意到来到他面前的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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