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百态,在这个铁匣子里上演。“你瞅啥”“瞅你咋的”的战争,在场地有限、面子有限的公车上,成了极限运动,被众生演得颇具声色。
最好再有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既然是有故事的女同学,就不能太矫情。如果是一个从事眼花缭乱行业的,就更有趣了。一个酷炫的名字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田大壮。
于是,我们有了故事里第一个登场的女性角色。我异常兴奋地告诉妻子,我要写一个感天动地、高颜值的爱情故事,一般的地方你看不到这个故事。我以为她会很崇拜地看着我,追问我故事的下文,可她冷冰冰地瞥了我一眼,说:“也是,一般的地方还真看不到,想来也只能去你的电脑硬盘里看看了。”
从她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出,她认为我的电脑硬盘里几乎没存什么好东西。我抗议她把我的作品一概而论地划分类别,于是我愉快地决定买一台新的笔记本电脑,用剪切的手法,专门存放电影和故事。
女同学的故事要有一个绝妙的开场,气势上压倒群芳,美艳绝伦,一般的场景罩不住她的光彩。所以,她的第一次出场索性连衣服都不用穿了。什么杀马特、非主流全给她整上,露个脸都足以闪瞎一票人的双眼。
再加上几条千回百转的感情线、剪不断理还乱的狗血恋情,一股脑地直接给她整全乎了。你说这只是女一号?不止吧,这是要上天啊!当天下午,我就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一位女演员,她听得口水直流,问我:“你说得这么牛气,那我想知道这个角色究竟是什么职业啊?”这个问题还真是问倒我了,我说:“还没想好,你回去等我电话,等我想好了我再告诉你。”这姐们儿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再接过我的电话。
我有一哥们儿,看了一部电影《速度与激情》后,就迷恋上了车,最重要的是他自己没车,总是迷恋别人的车。后来他就痛下黑手,谋划着想去偷一辆车。结果是车没偷着,在准确的时间、准确的地点、准确的人物登场后,被警察抓了个正着,以偷盗未遂抓进了派出所。出来的时候,他还纳闷地问我,为什么自己的运气这么差。我说:“我实在想不明白,放着这么多车你不看,怎么就盯上了那辆警车。最该死的是,你连个驾照都没有,车都不会开,你偷的是哪门子的车呀?”
首先,偷盗是不对的,这好歹也算个技术活,偷辆自行车都能把自己跌沟里的人,在医院躺了三个多月,我以为他终于想明白了,没想到出院后直接就升级偷盗汽车了。这哥们儿决定从头开始,脚踏实地地追逐自己的梦想,想要偷车,先要学车、开车,他便开始在县城的一家汽修店里打下手,跟着师傅学修车。这一学就是十多年,把偷车的事忘得干干净净,反而成了修车的一把好手。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
春节的时候我回老家遇到他,他突发奇想地问我一个问题:“你把我弄进你书里,我能活几集?”
我说:“书不是按集算的,得按字,你在我的书里,就凭咱俩这交情,至少也得活过一千字,加上标点符号,一千字准得多!”
为了这一千字的交情,他递了包烟给我,告诉我他这事重在美化和包装,说不准哪天就靠我这篇文章把他的终身大事解决了。我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证:“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先不说咱们这交情,就凭这包烟,在我书里,我绝对不写死你,我包你喘气到最后一个句号。”
那天他请我喝了酒,酒竟然是真的,我们真喝多了。第二天早上起床,我有个问题忘了问他,我想问的是:“哥们儿,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是姓陈,还是姓臣?反正就是一千字的事,于是便有了“臣一”。
最具悲情色彩的喜剧人物,是老鬼,我喜欢这个全能作死的选手。他谈吐优雅、绅士风度,对于一个不作绝对不会死的人来说,他死了。他身上的故事还在流传,各个版本的故事在他身上演绎着,或者以他的身份在演绎着。老鬼不举的事实,让人津津乐道,一顶绿油油的帽子,从头戴到脚。一个男人太优秀,看上去就好像一无是处,很显然,老鬼就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物。在流光溢彩的西装革履下,他反而让人一眼看上去一无是处。
老鬼经常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正经人,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生活得很规律的商人,他事业有成,生活极富规律,早晨五点钟起床,刷牙十分钟,洗脸五分钟,领带不自觉地总会用手捋三遍。一切用过的东西都会放在原处——它们的位置很固定。他也能准确地找到身边任何物品的位置,就像他的时间一样的精准。这一切都让他看上去更儒雅,只要他不开口说话,没几个人知道像他这样的人,其实没什么文化。
老鬼经常和自己聊天,每天早上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忍不住感慨地问几句。
比如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他会质疑地问自己:“你是好人吗?”然后自问自答地说:“好人不要命!”然后他再问:“你要谁的命?”看着镜子里自己邪恶的笑脸,他自己把自己吓到了,他的心里有一个名字:鲁Sir。老鬼的一张老脸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自从这顶绿帽子扣到他头上,他这张脸算是爱放哪放哪,放到满大街都是。从云蒸霞蔚到日薄西山,老鬼只用了一个晚上,而他的奋斗史却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来写就。他最无法容忍的是别人不给他面子,可他的面子还是被人拿去扫大街了。其次是不能容忍背叛,可背叛他的竟然还是他自己的女人。老鬼最不应该做的,就是他总想试着学会跟人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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