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有想真的去砍对方,伙计。他们是熟人,就是想吓唬吓唬对方。”―名酒保从外面拿来一个被锯短了的棒球棒,猛击在一名斗殴者的头上。这个倒霉的人应声倒地,另一个马上俯下身子,想去剌他,酒保顺势在这人头上也敲了一下。
两个白人警察正在懒洋洋地巡逻着,恰好碰到活生生的斗殴现场,立马把两个斗殴者带走了。
杰克逊心想:这时付钱应该是最安全的。他取出假钱,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十美元,扔在吧台上。
“两杯威士忌的钱。”他说。
酒吧瞬间陷入死一般的寂静。每双眼睛都看着杰克逊手里的那卷钱,然后看看杰克逊,最后又看看酒保。
酒保把钱拿到灯下,对着光仔细瞅了瞅,翻过来抖了抖,听了听声音,然后才放进收银机,并把找的零钱扔到了吧台上。
“你想干什么,想引人来割破你的喉咙吗?”酒保愤怒地说。
“那我该怎么办,不付钱就走吗?”杰克逊故意争辩道。
“我只是不想惹来什么麻烦。”酒保说,但已经太迟了。
各类地下组织的恶徒,开始从酒吧的各个角落,靠近杰克逊。妓女走在最前面,对着杰克逊夸张地卖弄着身姿,他不能判断她们是在索要、还是在尽力兜售她们的商品,扒手削尖脑袋往前挤;强盗们则在门口等着。每个人都好奇而专注地看着他。
“那是我的钱,“一个喝多了威士忌、长着朝天鼻的人,一边推开众人,扑向杰克逊,一边大叫着,“他妈的……他偷了我的钱包!……”有人大笑了起来。
“别怕那个丑家伙,宝贝。”一个妓女谄媚地说。
另一个说:“这个衣衫褴褛的穷恶棍,老天啊,他从小到大口袋里,就没有半分钱。”
“我不想惹麻烦。”酒保又警告了一次,顺手抓起了那根被锯短了的球棒。
“我知道那是我的钱。”长着朝天鼻子的醉鬼大叫道,“你们说说,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我自己的钱。”
“你的钱和别人的钱,有什么区别吗?”酒保问。
酒吧正门被猛地推开,进来一个中等身材、棕色皮肤的男人。披着一件骆驼毛大衣,头戴棕色海獭皮帽,大衣里是一身做工考究的棕白条纹套装,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小山羊皮鞋,系着手工织的黄马图案的棕色丝绸领带,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钻戒,右手上戴着一枚金图章戒指。
他左手拿着手套,右手自然地垂在身侧,动作敏捷而迅速。
他走近他们,停了下来,看着抓住杰克逊胳膊的朝天鼻,并用威胁的语气警告道:“把我的钱还给我。”他注意到两个酒保,正慢慢地逼近争执的两个人,随时准备动手;妓女正慢慢后退。他立即根据形势作出了判断——他努力挤进人群,走到朝天鼻的身边,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的身子扭了过来,然后在他的腹股沟处,结实地踢了一脚。
朝天鼻吓了一跳,迅速向那个男人逼近了一步,粗鲁地吐了口痰。男人后退了一步,又一脚踢在了朝天鼻的心窝处,朝天鼻一时呼吸困难,脸涨得像个气球。他弯着腰,头低得几乎要触到地板了。男人又后退了一步,脚背弯曲着踢在朝天鼻的脸上,轻重拿捏得刚好够踢瞎一只眼睛,却不伤到骨头,时间也算计得巧妙——朝天鼻立即胸部着地、而不是脸先着地。
那个男人将棕色小山羊皮鞋的鞋尖,放到朝天鼻的肩膀下面,优雅地将他的身子翻了一个个儿。随后右手慢慢伸进大衣一侧的口袋,掏出一把小巧的点三八口径的警用连发左轮手枪。客人们见状,纷纷四散,匆忙逃到射程之外。
“狗娘养的,让你昨天晚上抢劫老子!……”男人对躺在地板上,已经意识模糊的朝天鼻说,“现在我有机会打爆你的肠子了。”
他的声音很好听,说话腔调轻柔,举止优雅舒缓,和店里的其他顾客相比,他看起来像一个有教养的人。
“先生,别在这里开枪教训他。”一个酒保说。朝天鼻刚看了一眼枪,就马上翻起白眼,几乎昏死过去。他的舌头在嘴里搅和着,不停吞晒着唾液,尽力想发出声音来。
“不是我,老板!……”他终于带着哭腔说道,“我对十字架发誓,不是我干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抢劫你,老板。”
“天杀的,怎么可能不是你。你化成灰我都能认得你。昨天晚上刚过十二点,在第一百二十九街上,你抢劫了我。”
“我发誓不是我干的,老板。昨天一整个晚上,我都在这个酒吧。酒保乔可以作证,整个晚上,我一直在这里。没有离开一秒钟。”
“对,“酒保说,“他昨晚一直在这里,我看见他了。”
朝天鼻开始在地板上打滚,从他的眼神和呻吟声中,感觉他好像已经半死了,想尽力羸得同情。
男人收起手枪,平静地说:“你这个婊子养的,这次也许是我错了。但是,你肯定干过抢劫的勾当,所以你活该。”
朝天鼻勉强站起身,刻意和拿手枪的男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我不会抢劫你的,老板,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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