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曜馆事件_时晨【完结】(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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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守仁叙述了二十年前在黑曜馆的遭遇,然后将一些记录有现场线索的卷宗借给了陈爝,和陈爝约定三天内破案

  8月16日(星期六)

  我和陈爝在馆内四处调查,并去了附馆,希望能得到一些二十年前杀人案的线索

  古阳在房间内召开案情讨论会,结果不欢而散

  下午在客厅打牌,直到夜晚

  我和柴叔一起上楼喊古阳未果,之后祝丽欣同陶振坤又上楼,发现不对劲,于是赵守仁用铁钳破门而入,发现古阳尸体

  8月17日(星期日)

  我和陈爝在古阳房间调查密室之谜、在祝丽欣房间调查消失之谜

  天晓得剩下一天会发生什么。

  我在内心深处祈祷,祝丽欣千万不能出事。如果可以,今天晚上我打算在她门口守候一夜,充当她的护卫。这样即使有人想要伤害她,也必须先过我这关。反正就一个晚上的时间,我想我应该还是能够坚持住的。我只要嘱咐祝丽欣把门窗都锁紧就可以了,难道凶手真会隐身穿墙不成?

  这个决定,我不会告诉陈爝,也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第五章 寻宝游戏

  一

  “密室杀人……”朱建平紧紧皱起了眉头,嘴里念叨着什么。

  赵守仁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说:“我这辈子算是和这栋鬼房子杠上了。当了二十年警察,从没听过什么叫‘密室杀人’,今天算在这小子这里长知识了。”

  赵警官口中的“这小子”指的就是我。

  下午,除了疲惫不堪的陈爝和伤痛欲绝的祝丽欣,其他人都来到了客厅,团团围坐在客厅的茶几前,试图分析古阳一案。作为专业人士,王芳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由于现场线索有限,无法为凶手做心理画像分析。所以聊了半天,绕了好大一个圈子,还是没有进展。

  就在这个时候,我提议先从密室杀人事件入手,或许破解了密室,就能抓到凶手了。

  “密室杀人在推理小说中是最常见的一种类型,虽然现实中不太可能发生,但在本格派推理小说中经常会见到。”

  我念大学那会儿读了不少推理小说,谈及此类小说可谓如数家珍。

  “你的意思,凶手有可能模仿推理小说中的情节,使用小说中的犯罪手法来杀人?”王芳问道。

  “极有可能!”我点头。

  “既然如此,那你能不能把小说中的手法与这次的谋杀案一一对照,看看是否符合。郑教授,你怎么看?”

  “我只是个普通的学者,关于犯罪方面的问题,还是请教赵警官比较好。”郑学鸿拿起咖啡,喝了一口。

  赵守仁翘着二郎腿,摊开双手道:“我无所谓。既然现在毫无头绪,那听听看也可以,小韩,你就说吧。”

  我深吸一口气,清了清嗓子,像是要开始一场演讲。

  “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约翰·迪克森·卡尔⑤曾在其推理名著《三口棺材》中,借书中角色之口,发表了一通‘密室讲义’。讲义归纳了几种常见的密室杀人诡计,也可以说,这通讲义几乎囊括了所有密室手法。如果古阳一案是人为犯下的,其制造密室的手法也一定可能在密室讲义中找到破解的方式。当然,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猜测,而接下来,我将把密室讲义中的犯罪手法和古阳一案对应,看看能否找到突破口。”

  “本质上和魔术没有区别。”朱建平在一旁补充道。

  “没错,推理小说中的诡计,其实就是魔术。只不过魔术用来取悦他人,而杀人诡计则是伤害他人。”

  “赶快开始吧。”陶振坤眉梢微微挑起,轻轻咳了几声。

  “第一种情况,这不是谋杀,只是一连串阴错阳差的巧合,导致一场像谋杀的意外。推理小说中常有这样的情节,被害者在房间内受伤,然后死亡。但这个例子显然不适用于本案。古阳很明显是被人用匕首杀死的,而且致命的部位也不可能由自己完成。我们继续来看第二种情况,这是谋杀,但受害人是被迫杀他自己,或是误打误撞走入死亡陷阱的。这通常发生在一栋闹鬼的房子里,前提是受害人受心理暗示的能力强,很容易被凶手利用。凶手诱使被害人暴走,在屋子里疯狂地撞击自己直至死亡。且不说古阳的性格,就看受伤的位置,也知道绝非自杀。所以这种情况我们一样弃之不取。

  “第三,这是谋杀,方法是透过房间内已装置好的机关,而且此机关难以察觉,它隐藏在家具上某个看似无害的地方,一般都是被害者触动,然后机关自动作业的。这种情节经常会出现在古典推理小说中,可行性非常低。我们在古阳房间里进行了彻底的搜查,并没有发现类似机关的东西,而小说中诸如电话里的子弹、钢琴中的毒针、释放毒气的床垫、挂着冰块的步枪之类可笑的机关,都没有被发现,所以排除。第四,这是自杀,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谋杀。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除非古阳想把他的死,嫁祸给我们其中的某一个人。就算这个动机成立,那古阳是怎么做到的?如何完成把匕首插入脖子后方这种高难度动作?从现场情况来看,没有辅助他完成这个动作的工具,故而排除。第五,这是谋杀,但谜团是因错觉和乔装术所引起的。这是最愚蠢的诡计,被害者已死,另一个人乔装成被害人在大家面前晃悠。这可以说是时间上的密室,在此不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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