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所有坏事都是这个人干的,如何才能及早把他揪出来呢?”吴副局长陷入沉思。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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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罗萍死后,方俊曾经一度沉溺于悲伤中不能自拔,为了忘却痛苦,他超负荷地工作,兰雅凤劝过他几次,不能这样玩命,否则会因过劳导致百病丛生,甚至威胁生命。他经常与医生打交道,何尝不懂得这些道理?但他不理会她的良苦用心,加班已经成为他的习惯。
为了照顾好方俊,兰雅凤也经常加班,但不像方俊那样,天天都加班,因为她还要和马小杰幽会,否则顾此失彼,会惹马小杰不愉快,当然,她并不很在乎马小杰的感受,她自信能牢牢地控制马小杰,因为马小杰可以拿生命去爱她,说好听点是太多情,说难听点是情商太低。
这天,方俊加班到晚上10点,想喝杯咖啡提提神,他按了电铃,想叫兰雅凤进来,但是,电铃响了很久,没人接听,这才想起兰雅凤曾告诉他晚上有事,不来加班了。可是,在他的脑海里,总以为兰雅凤每晚都会在她办公室,随时等候他的召唤。
他自己动手泡了一杯咖啡之后,想投入工作,但精神集中不起来,他老觉得兰雅凤就站在他身后,从来不曾离开,他下意识仰头向背后望去,只看见一排装满书籍的书架立在那儿,他微微感到失望,暗自嘲笑一下。
他想打电话给兰雅凤,又觉得不妥,不知为什么,他已经习惯兰雅凤天天陪在他身边。他拿起手机,写信息给兰雅凤:“你在哪里?”
“我在宿舍,方总有什么要帮忙吗?”
“哦,没事。”
其实,兰雅凤正躺在马小杰的怀里,享受着他温情脉脉的爱抚,她知道方俊需要她,但又不好说出口,毕竟她只是他的助理,并不是他的妻子,没必要过分体贴。她读懂了方俊信息背后的含义,她轻轻地把马小杰的手从胸部移开,对他说:“老公,对不起,我公司有急事,老总要我马上去。”
“不会吧?老婆,他是不是想你了?”
“你想哪去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混到助理,多么不容易啊,难道你想我丢掉年薪20万的工作吗?”兰雅凤很无奈的样子。
“可是外面下暴雨呢。”
“军令如山,即使下子弹,我也要去。”
“我知道了,老婆,你辛苦了,快去快回啊,我等你。”
“嗯。”她亲了一下他的脸,麻利地穿上衣服,拿起挎包,旋风般走了。
到了11点,方俊肚子咕噜噜地响了,饥饿感一阵阵袭来,以往这时候兰雅凤会把宵夜买好,等他吃,可是,现在她不在,只好忍一忍,因为外面下着暴雨,他不想出去吃宵夜。
为什么她今晚不加班呢?这个念头一跳出脑海,他触电般地吓一跳,罗萍才死4个多月,为什么自己不想罗萍?难道潜意识里想用兰雅凤覆盖罗萍,以致早日忘记痛苦吗?但是,兰雅凤能代替罗萍吗?不,兰雅凤虽然也温柔细心,甚至比罗萍漂亮许多,而且风情万种,但是,和罗萍6年的恋爱时光,不是说忘记就能会忘记的……
正想着时,传来了敲门声,声音很轻很柔,似乎怕惊动睡梦中的婴儿,方俊寻思:这么晚了,还会有谁呢?一定是兰雅凤!他赶紧站起来,走到门边,拉开木门,一看,果真是兰雅凤!她笑吟吟地站在门外,举起手上的胶袋说:“方总,您饿了吧?看我给您带什么来了。”
方俊被感动了,她真是及时雨啊,这么迟了还去餐厅为他卖宵夜,而且外面下着暴雨,刮着狂风,虽然过了元宵节,但依然春寒料峭。
兰雅凤把胶袋里的快餐盒拿出来,摆在茶几上,一共有四个饭盒,她把饭盒打开,一盒扬州炒饭;一盒红烧鲍鱼;一盒白灼菜心;一盒铁板烧牛肉。这些都是方俊最爱吃的,特别是扬州炒饭,简直百吃不厌!
“啊,太好了,这些都是我最爱吃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香烧多了,佛自然会灵,和方总吃过几次饭,把您喜欢吃的菜记在心里了。”
“谢谢你,难为你这么细心。”他和她交谈早已不用“您”了。
“这算什么呀,如果方总以后常带我去吃饭,我会更了解方总喜欢吃的一切。”
“好啊,如果你愿意,以后有应酬都带上你,你温柔细心又漂亮,肯定会给我长脸。”
“谢谢方总抬爱。”她边说,边把筷子递给他。
“这么多菜,我一个人吃不完,别浪费了,来,一起吃。”
“谢谢,我吃过了。”
“吃过有什么关系,再吃一点嘛。”他饭盒撕开一半,把扬州炒饭分一半到上面,把筷子递给她,“你先用筷子,我去两根铅笔来当筷子好了。”
“不,你用筷子,我用铅笔,铅对人体有害,我不能让您受伤害,您可是千金之躯啊。”
“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即使铅笔有毒,我是男人,应该我来承担才是。”方俊想站起来去拿铅笔,但兰雅凤比他更快站起来,她双手把方俊按在沙发上,他的脸无意中触到她的手,她的手冰凉冰凉的,他又是一阵感动,等她去办公室拿铅笔后,方俊拿起遥控器,把空调打开,让暖气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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