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之子+沉默之声+觉醒之力_[美]娥苏拉·勒瑰恩【完结】(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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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同一条河流。」她喃喃道。

  她这么说时,我也战栗了。

  「我当时看见你在那儿。」她说:「你背负的是个小孩,在你背上。」良久后她又说:「你终将安全,妹妹的儿子,你终将安全。」她的嗓音低微粗砺,但其中蕴含极多的同情与殷念,以至我没把她的话看成是预言,只当是她的愿望。

  追随杜拉真是愚蠢之举。可怜的杜拉一直在等我,但他要我,只是为了他自己,他要成为视读者、命运仲介、有力量的男人,以便在人群中显得重要。那时我背弃了吉吉摩——纵使她不大知道这一点,但,她才是真正在等我,真正要我的人,而且并非为了使她自己变得伟大,而是为了爱的缘故。

  四月时,我已经复原到能够回我舅舅家了,只是,仍未好到能够走更远的路。我在结婚小屋的最后一天,我姨母来,单纯为了跟我道别。她坐在屋前的阳光中,我说:「母亲的姐姐,我能跟你谈一谈我姐姐吗?」

  「霞萝。」她喃喃念道。一个两、三岁时遗失的小孩。

  「她守护我,捍卫我。她一直都很勇敢。」我说:「她不记得沼地,她对我们族人一无所知,但她晓得我们拥有别人没有的力量。她跟我说过,不要把我的视象告诉沼地以外的人。她有智慧,又长得美丽。我们村里没有人像霞萝那么美,也不如她那么和善有爱、真心诚意。」看姨母听得专心,我继续讲下去,努力想告诉她霞萝的长相、言谈,以及她对我的意义。但也没讲很久,毕竟,要说出一个人的本质并不容易。何况,霞萝的一生那么短暂,还来不及编织成很长的故事。她在世的时间甚至没有长于我到目前在世的时间。

  我沉默下来——有一部分是因为我没办法哭着讲。吉吉摩说:「你姐姐像我妹妹。」说着,她将深肤色的手放在我的手上一会儿。

  然后,我再次收拾我的小行囊:毯子、钓具、刀子、书——徒步走回男人村,走回我舅舅家。湎特以平静的亲切欢迎我。阿普晃着尾巴相迎,我刚把旧毯子放到我的帆布床,他立刻跳上去,开始勤快地推揉,像风车般喵喵叫着。老阿敏完全不来礼貌的致意那一套,因为她已在冬天过世了。湎特悲伤地告诉我,裴洛克也走了,单独在他家里过世:一天早上,湎特带一张鱼网要去让他修补,结果发现他弓身坐在已经冷却的炉边,动也不动,已冷却的双手依然拿着他死时正在进行的工作。

  过一会儿,他又说,「拉华家刚生了一窝小狗,我们或许明天过去瞧瞧。」

  我们当真去了,而且选了一只强健、双眼明亮的狗带回家,她黑色的毛卷得像羊毛那么紧实。湎特将她取名为「波」,而且当天就带她捕鱼去了。湎特才把船推出去,阿波就跃入湖中,沿着船身涉水。湎特连忙将她抓出水面,并严肃地告诫她,她却毫不知过,依然欢快地摇尾巴。我很想跟他们出去,但我还没强壮到能够去捕鱼——仅仅走路去拉华家已经让我喘不过气来,而且摇摇欲坠。我在阳光照射的露台坐下,望着湎特的船,蛾翅般的小帆在如丝的湛蓝湖水上越来越小。在这里真好。我心想,这间屋子大概是我待过最像家的地方吧。

  但它并不是我的家,我不想在此度过一生,这一点如今已很清楚。我天生拥有两种天赋,两种力量。其中一种属于这里,是沼地人都晓得的力量,也知道如何训练及运用。只是,我在这方面的训练失败了——不管是由于教师的无知与不耐,或是由于我的视象力量其实不深厚,仅是此地常见的天赋,也就是有时能够稍微提早看见事情罢了。那是一种孩童天赋,一种野天赋,无法训练,也靠不住。而且,我日渐长大,它就会日渐减弱。

  但我的另一种力量,尽管可靠,在这里却全然无用。一个装满故事、历史和诗篇的脑袋,有什么益处?芮叟男子越少讲话越受敬重。故事是妇女与孩童的玩意儿。至于歌谣,它们是秘密,只在那些可怕的启蒙神圣仪式中唱诵。这里的人不是文字民族,他们是「视象」与「当下」的民族,我在书本中所学的一切,在他们之间毫无用处。那么,我是否要忘掉那一切,背离我的记忆,并任由我的心智与精神随着我日渐长大而缩小减弱?

  将我从我族人当中偷走的那些人,也从我这里偷走了我的族人,我永不可能完全成为我族人的一分子。

  想通这一点,我就明白了:我必须向前走。

  然而,走去哪儿呢?

  吉吉摩说,向北。她看见我朝北方走,渡越两条大河。那两条大河想必是搜木连河、先驷利河。阿西安在边岱领地,位于搜木连河的西北岸;美生城在峨岱领地,位于先驷利河北岸。美生城有个出色的大学,还有众多学者和诗人,诗人欧睿克思也在那里。

  我起身进小屋。阿普在我的旧毯子上忙着,眼睛半闭,爪子一伸一缩一伸一缩风车般动着。我从他上方伸手到架子上取了那个芦苇布包,带到外面,拿着它盘腿坐下。我想起在杜拉家的露台上,那许多个时辰、那许多个日子、那许多个月,心中于是起誓,永远不再跪地了。我很希望有一张女人那种没有脚的柳藤椅,可是这里的男人不使用女人的东西。这里的女人,有什么东西好使用、好制作,就使用、就制作。但男人对很多事物抱持躲避且不屑的态度,比如柳藤椅和烹煮和讲故事。男人自己剥夺了自己许多技术和乐趣,以证明他们不是女人。要证明的话,「去做」不是比「不做」更为理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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